保洁员违规处罚规定为加强保洁服务水平,提高保洁服务质量,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的相关条款,制定如下规定。有下列行为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罚款处理,第三次立即解雇。希望各位保洁员严格遵守:
1、上岗期间不着工装,不正确戴工牌者,发现一次扣10元。
2、迟到、早退(点名不到)者,一次扣10元。
3、公示栏通知到期没有清除(或未到期遗失不补)者,一次扣30元。
4、责任人工作区卫生发现有不达标者,一次了扣30元。
5、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经查实,根据被损坏财物价格,损坏者要给予双倍价格赔偿。
6、严禁在公共区域堆积捡拾的物品,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除50元。
7、有事不请假,擅自脱岗者一次扣除30元。
8、有业主投诉卫生问题,经核查属实,一次扣除该区域保洁责任人50元。
9、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带来严重恶劣影响者,给予立即开除处理。
xx集团北京物业公司第一分公司
20xx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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