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中的部分传统数词释义
许慎所著《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功能。《说文解字》一般训释的为许慎认定的本义,但有的释义因为时代和材料的局限,不能代表字的的本义,许慎只是说明了其文化意义,这是许慎著书的一大特点。本文通过对《说文解字》中存在的部分传统数词的释义,试图说明其文化意义与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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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历时22载所著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不仅是一部字典,而且保存了人类重要的文化财富,是中华民族古代文化积累的结晶。《说文》所说解的字义,一般为许慎所认定的本义。许慎根据篆文的字形进行说解,大部分是可靠的,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和古文字材料的不足,对有些字的解释并不能体现其本意,对于被释词,不讲它的本义或引申义,而训其文化意义,这是许书的一大通例。例如对“一”的解释,体现了道家思想,有的释义文化源与古代卜筮有关。本文通过对《说文》中存在的部分传统数词的释义,试图说明其文化意义与本义。
一: 唯初太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弌,古文一。
许慎所讲并非“一”之本义,而是体现了“一”所表达的文化意义,体现了他的宇宙哲学观,“一”是万事万物的原始,是单纯的唯一。他认为世界万物、宇宙的开始都源于“一”,由“一”化成宇宙的一切。段氏注:“元元本本,数始于一”,他引《汉书》的这句话,表明“一”是起点和根本,是数字的起点,“一”的本义为“整数一”,是指示字。弌,当为古文奇字,即古字的不同写法,古文指先秦写本儒经中的字体。《说文解字》中提到的古文458个,取材于孔子壁中书。现在的“一”,乃是古文字的继承。由数词“一”,可引申出“统一”之义。“一”是最小的整数,固而又有“少许”的意思。
二: 地之数也,从偶一。弍古文。
“地之数”,为许氏所释的文化意义。段注:“《易》曰:‘天一地二’。”这可能与卦象有关,乾卦、坤卦分别代表天地。“从偶一”,从形体上看,“二”字由两个“一”组成,即两“一”相偶。从甲骨文开始,金文、小篆、楷书均为上短下长、以两横构形。“二”的本义为“数目二”,是原始的计数符号,又引申出序数“第二”。由数词“二”引申出“区别、两样”之义。《后汉书·韩康传》:“口不二价。”另外还有“不专一、不忠诚”之义。《宋史·文天祥传》:“况敢逃其死而二其心乎?”古文弍,从二从弋,弋像木橛之形,古时以此为算筹。
三: 天地人之道也,从三数。弎古文三,从弋。
段注:“《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于文一耦二为三,即
一加二为三,本义为“数目三”,亦为指示字。天地人之道也:《说文》王字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可知“三”有上中下三笔画,代表天地人,体现了其文化意义。由“三”引申出“多数、多次”的意思,如《诗·魏风·硕鼠》:“三岁贯汝,莫我肯顾。”“三思而行”。
四: 阴数也。象四分之形。 古文四。 籀文四。
“阴数”,《周易》说“奇数为阳,偶数为阴”。“四”为偶数,为阴数也。像四分之形:段注:“囗像四方,八象分也。”甲骨文一、二、三、四皆积画而成字,在六书中为指示字。苏先生认为古文四象口中有气之形,当为“哂”之本字,后假借为数目之“四”,又添意符造了“哂”字。
五: 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古文五省。
“五行”,所训为文化义,本义为“交午、交错”。从二,二像横平,代表天地,×象交错之形,交错于物之间也。如《河中之水歌》:“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中的“五”为“交错”之意。后来假借为数目之词“五”,之前的“交错”意则用“午”表示。如《周礼·秋官·壶涿氏》:“若欲杀其神,则一牡槔午贯象齿而沈之。”借“午”为“五”。古代军队编制,五人为伍,由数目“五”引申为“队伍”,成为“五”的后起字。“伍”作“五”的大写,乃是音同义近的假借。
六: 易之数,阴变于六,正于八,从入从八。
“阴变于六,正于八”许慎解释的是易卦的意义,是其文化意义。段注曰:“此为六为阴之变,八为阴之正也。”六为偶数,为阴,一挂中的六爻,为老阴,是一个变数,一挂即成,逢六爻,即老阴,则此挂将变成另一挂,象征客观事物发展趋势的变化。八为少阴,不变。从入,从八。六的古体,后来经字体演变发展成现在的楷书字体“六”。其基本义为“数词六”。
七: 阳之正也。从一,微阴从中衰出也。
“阳之正也”七为奇数,为阳,卦爻中七八为少阳少阴,不变之爻,故云阳之正,即阳爻中正宗的数。丁山《数名古谊》:“七古通作十者,刌物为二,自中切断之象也……考其初形,七即为切字。”“自借为七数专名,不得不加刀于七,以为切断专字”,可以断定“七”实际为“切”之本字,后来假借为数词“七”。
八: 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
许训“八”为别,采用声训的释义方法。段注:“以物与人谓之八,与人则分别矣。”本义为“分别”,高鸿缙《中国字例》:“八之本义为分,后世借用为数目八九之八,久而不返,乃加刀为意符作分。”“八”为“分”之本字,借为数目八后,添刀旁表“八”之本义。
九: 阳之变也,象其屈曲究尽之形。
“阳之变”,九为奇数,为阳。卦爻中的九为老阳,为变数,故云阳之变。象其屈曲究竟之形:屈曲,言其形;究尽,言将近十,十为满数。许慎说明了九的文化意义、形体及数目字的借义。丁山《数名古谊》:“九,本肘字,像臂节形……臂节可曲可伸,故有纠屈义。”可判断“九”为“肘”之本字,后借为数目“九”。因“九”“究尽之形”又泛指多数,凡数之指其极者,皆得称之为“九”,不必泥于实数也。如《楚辞·九歌》本十一篇:“数不止于九。”
十: 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
十,“数之具也”,具,齐全,古人用十进制,十是最大的数值。一为东西,丨为南北,此说牵强。于省吾《甲骨文字释例》:“十字初形本为直画,继而中间加肥,后则加点为饰,又由点化为小横”是指示字。
通过分析,可以看出,许氏对传统数词的说解,多是对其文化意义的解释,大多与卦爻、阴阳五行、道学有关,这是与古代文化息息相关的。
参考文献:
[1]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M].长沙:岳麓书社,1997.
[2][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3]苏宝荣.说文解字今注[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4]汉语大字典[Z].湖北辞书出版社;四川辞书出版社,1992.
(耿娟石家庄 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05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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