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报表的格式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公司审核后执行。
2.日报表要真实准确的反映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报表报送错误的考核10元/次,信息错误导致损失的承担损失直至辞退。对于出现错误的报表审核未提出修改的考核审核人20元/次。
3. 日报表送达直接上级和本部财务,旬报表、月报表均应有制表人、汇报人、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出具的电子报表应由业务人员按照公司指定邮箱报送直接上级和财务部,如需审核的由审核人邮箱发出。旬报和月报另增加报送总经理或根据实际要求报送。
4.物流公司车队的日报表应于第三日9:00以前报予车队队长、财务部、总经理;库房、煤炭、仓储日报表于次日9:00以前报出;旬报月报以截止日期顺延第三个工作日的9:00前报出。工资表应于次月5日报出并审核签字,会计月报表应于次月8日前报出。审计报表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6.报表不能按时报送的处罚10元/次,由报表接收部门监督,若出现包庇或未反应的情形,监督部门连带考核。对反复出现的加倍处罚,其直接上级处以等额度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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