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案名称 版本号 制定部门 1.编制目的
医疗废物、废液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1.2 类型 审核人 新订修订 预案编号 适用部门 全院 □科室 审核时间 为保证医疗废物、废液的安全有效管理,避免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医院废液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公众健康,制定本应急预案。 2.目标
防止传染性疾病通过医疗废物、废液进行扩散和传播。 3.适用范围
临床、医技、护理、后勤。 4.名词定义
4.1 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是指收集、运送、储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等严重事件。
4.2 医疗废液意外事故:是指医院废液产生、处理、排放的过程发生意外事件。 5.内容
5.1 报告
5.1.1 医院发生医疗废物、废液流失、泄漏、扩散和医院废液意外事故时,全院职工均有义务立即报告总务处,非行政上班时间报告行政总值班。
5.1.2 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由总务处上报主管业务院长,并在48小时内报告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及市环保局,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2 任何科室和个人对突发医疗废物处置事件不得隐瞒、缓报和谎报。 5.3 报告内容
5.3.1 实验室所用的菌落及病原株培养基和保菌液丢失、渗漏,其浓度和数量足以对人致病。
5.3.2 传染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排泄物等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 5.3.3 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及其他器具丢失。 5.3.4 过期、被淘汰的药品、疫苗、血清丢失。
5.3.5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遗传毒性的固体、气体,如甲醛、摄影用剂、有机化合物等丢失、渗漏。 5.3.6 放射性核素污染。
5.3.7 不能预测的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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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医疗废物、废液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程序、措施: 5.4.1.严格遵照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5.4.2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清洁伤口皮肤,用清水冲洗眼睛等,报告人做好快速和准确的报告。
5.4.3 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废液的类别、 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5.4.4 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废液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
理,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 域以防扩大污染。
5.4.5 保卫处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和废液泄漏、扩散的现场进
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4.6 如果有人员被含有血源性病原体污染的医疗废物、废液伤害,应启动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5.4.7 总务处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院感管理处做好现场指导,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边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后,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对感染性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时,指导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进行消毒。
5.4.8 总务处在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 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并在事件发生的48小时内,经主管院长同 意后报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及市环保局。
5.4.9 记录事情的经过,包括发生地点、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的类 别、数量、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6、参考文件
6.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6.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7.附件
医疗废物、废液意外事故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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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医疗废物、废液意外事故流程
现场调查确认流失、泄露、扩 散的废物、废液数量、发生时 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危险 封锁现场,从污物最轻区域向最重区域消毒处理 总务处 保卫处 保护现场,避免污染扩散 报告 医疗废物、废液意外事故发生 48小时内报告市卫健委、市 疾控中心、市环保局 调查 不好
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作处理 评估消毒效果 好 解除封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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