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廉政建设协议
一. 双方的义务:
(1)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本单位的有关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
(2) 上海趣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有义务约束其员工(以下简称
乙方)在与施工单位接触时遵守该协议的约定。
(3) 乙方不得违反工程计量、资金支付、质量验评、竣工验收等有关规定和程序,
损害甲方利益,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不得在工程量测量、工程项报价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索要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 感谢费等;
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现金等价物。
(5) 乙方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施工单位或分包、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借用公
款。
(6) 乙方不得将甲方保密信息透露给施工单位或分包、协作队伍、材料供应商或
者其他与公司无关人员。 (7) 乙方不得侵吞调包甲方资产。
(8) 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单位的不正当要求和行为。
(9) 乙方对施工单位违反该协议书内容的行为,必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通报。如未通报一经查出双倍处罚。 二. 违约责任:
(1) 违反廉政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由甲方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予以赔偿,立即终止用工合同。 三. 本责任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四.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协议作为劳务合同附属协议一并签署。 六. 本协议附带相关法条。(见附件)
甲方:上海趣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司法解释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实施《决定》第九条规定的行为,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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