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二OO一~二OO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改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 由中机中电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低压配电装置及线路设计规范》(GB50054-95)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和导体的选择、配电设施的布置、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配电线路的保护、配电线路的敷设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有:
1.将规范适用范围的电压由交流、工频500V以下修改为交流、工频1000V及以下;
2.取消了原规范总则中对于选用铜、铝导体材质的规定; 3.增设术语为单独一章,删除附录中的名词解释;
4.补充了功能性开关电器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选择和安装的规定;
5.补充了选用具有中性极的开关电器的规定;
6.补充了IT系统中安装绝缘监测电器的规定;
7.补充了等电位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截面积选择的规定; 8.将原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中的第二节“配电设施布置中的安全措施”和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护”中的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合并,并增加“SELV系统和PELV系统及FELV系统”一节,为第5章“电气装置的电击防护”;
9.在“配电线路的保护”一章中增加了“配电线路电气火灾防护”一节;
10.增加了关于“可弯曲金属导管布线”、“地面内暗装金属槽盒布线”、“矿物绝缘电缆敷设”、“预分支电缆敷设”的规定;
11.对原规范部分条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调整。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1.0.1为使低压配电设中,做到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节约能源、技术先进、功能完善、经济合理、配电可靠和安装运行方便,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的交流、工频1000V 及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1.0.3低压配电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预期接触电压
人或动物尚未接触到可导电部分时,可能同时触及的可导电部分之间的电压。
2.0.2 约定接触电压限值
在规定的外界影响条件下,允许无限定时间持续存在的预期接触电压的最大值。 2.0.3 直接接触
人或动物与带电部分的电接触。 2.0.4 间接接触
人或动物与故障状况下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的电接触。 2.0.5 直接接触防护 无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6 间接接触防护
单一故障条件下的电击防护。 2.0.7 附加防护
直接接触防护和间接接触防护之外的保护措施。 2.0.8 伸臂范围
从人通常站立或活动的表面上的任一点延伸到人不借助任何手段,向任何方向能用手达到的最大范围。 2.0.9 外护物
能提供与预期应用相适应的防护类型和防护等级的外罩。 2.0.10 保护遮栏
为防止从通常可能接近方向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1 保护阻挡物
为防止无意的直接接触而设置的防护物。 2.0.12 电气分隔
将危险带电部分与所有其他电气回路和电气部件绝缘以及与地绝缘,并防止一切接触的保护措施。 2.0.13 保护分隔
用双重绝缘、加强绝缘或基本绝缘和电气保护屏蔽的方法将一电路与其他电路分隔。 2.0.14 特低电压
相间电压或相对地电压不超过交流方均根值50V的电压。 2.0.15 SELV 系统
在正常条件下不接地,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6 PELV系统
在正常条件下接地,且电压不能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7 FELV 系统
非安全目的而为运行需要的电压不超过特低电压的电气系统。 2.0.18 等电位联结
多个可导电部分间为达到等电位进行的联结。 2.0.19 保护等电位联结
为了安全目的进行的等电位联结。
2.0.20 功能等电位联结
为保证正常运行进行的等电位联结。 2.0.21 总等电位联结
在保护等电位联结中,将总保护导体、总接地导体或总接地端子、建筑物内的金属管道和可利用的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可导电部分连接到一起。 2.0.22 辅助等电位联结
在导电部分间用导线直接连通,使其他电位相等或接近,而实施的保护等电位联结。 2.0.23 局部等电位联结
在一局部范围内将各导电部分连通,而实施的保护等电位联结。
2.0.24 接地故障
带电导体和大地之间意外出现导电通路。 2.0.25 导管
用于绝缘导线或电缆可以从中穿入或更换的圆形断面的部件。 2.0.26 电缆槽盒
用于将绝缘导线、电缆、软电线完全包围起来且带有可转移盖子的底座组成的封闭外壳。 2.0.27 电缆托盘
带有连续底盘和侧边,没有盖子的电缆支撑物。 2.0.28 电缆梯架
带有牢固地固定在纵向主支撑组件上的一系列横向支撑构件的电缆支撑物。 2.0.29 电缆支架
仅有一端固定的、间隔安置的水平电缆支撑物。 2.0.30 移动设备
运行时可移动或在与电源相连接时易于由一处移到另一处的电气设备。 2.0.31 手持设备 正常使用时握在手中的电气设备。 2.0.32 开关电器
用于接通或分断电路中电流的电器。 2.0.33 开关
在电路正常的工作条件或过载工作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也能在短路等规定的非正常条件下承载电流一定时间的一种机械开关电器。 2.0.34 隔离开关
在断开位置上能满足对隔离器的隔离要求的开关。 2.0.35 隔离电器 具有隔离功能的电器。 2.0.36 断路器
能接通、承载和分断正常电路条件下的电流,也能在短路等规定的非正常条件下接通、承载电流一定时间和分断电流的一种机械开关电器。 2.0.37 矿物绝缘电缆
在同一金属护套内,由经压缩的矿物粉绝缘的一根或数根导体组成的电缆。
3 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3.1 电器的选择
篇二:低压配电柜设计规范 技术要求1 低压配电柜设计规范 技术要求 低压配电柜设计规范 技术要求
低压配电柜设计规范 技术要求,找安徽巨德,合肥正泰低压电器设备,德力西电气设备,控制柜生产厂家,配电箱,配电柜,断路器,保护器,正泰德力西电气销售总代理,。 目前公司已立起完善的售前、售 中、售后服务体系,销售网络遍布全省。公司拥有营业、办公面积3000多平方米,员工宿舍1400多平方米,员工人数现为102人,其中各类工程技术管理人员18人,以现代化的仓储及配送设施,并对此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高低压配电柜管理规范 1.前言
根据运行可靠、维护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要求配电装置有良好的电气特性和绝缘性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性高。在配电装置过负荷或短路时,应能承受大电流所产生的机械应力和高温的作用,即能满足动稳定和热稳定的要求。此外,配电装置应能保证设备操作、维护和检修的方便,以及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2.安装
2.1各配电房门窗须严密,房内清洁。
2.2配电盘安装稳固。盘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牢固。
2.3盘、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盘、柜门,应以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地连接。
2.4端子箱安装应牢固,封闭良好,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成列安装时,应排列整齐。
2.5配电盘内布线要横平竖直,螺丝不能有松动,线头接触良好。
2.6盘内各元件固定可靠无松动,触头无氧化,无毛刺。 2.7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结线的具体要求: 2.7.1电气回路的连接(螺栓连接、插接、焊接等)应牢固可靠。
2.7.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2.7.3配线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2.7.4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
2.7.5每个端子板的每侧接线一般为一根,不得超过两根。 2.8 400伏及以下的二次回路的带电体之间或带电体与接地间,其电气间隙不应小于4毫米。漏电距离不应小于6毫米。 2.9使用于连接可动部位(门上电器、控制台板等)的导线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2.9.1应采用多股软导线,敷设时应有适当余度。 2.9.2线束应有加强绝缘层(如外套塑料管等)。 2.9.3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不得松散,断股。
2.9.4在可动部位两端,应用卡子固定。
2.10引进盘、柜内的控制电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2.10.1引进盘、柜的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固,不使所接的端子板受到机械应力。
2.10.2铠装电缆的钢带不应进入盘、柜内;铠装钢带切断处的端部应扎紧;
2.10.3用于晶体管保护、控制等逻辑回路的控制电缆,当采用屏蔽电缆时,其屏蔽层应予接地;如不采用屏蔽电缆时,则基备用芯线应有一根接地;
2.10.4橡胶绝缘芯线应外套绝缘管保护;
2.10.5盘、柜内的电缆芯线,应接垂直或水平有规律地配置,不得任意歪斜交叉连接;备用芯应留有适当余度。 2.11在绝缘导线可能遭到油类污蚀的地方,应采用耐油的绝缘导线,或采取防油措施。 2.12配电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
2.12.1两路及以上电源供电时,各路电源主进与联络开关之间应装设联锁装置(受供电部门调度者除外)。
2.12.2 10千伏室内成套设备的隔离开关和相应的断路器之间应装有联锁装置。
2.12.3 配电装置的相色排列应符合列规定: (1)同一配电装置内各回路相色排列应尽量一致。
(2)硬母线应涂色,其色别为:a 相黄色;b相绿色;c 相红色;零线黑色。
(3)软母线应标明相别。
(4)配电装置间隔内的导线应留有悬挂临时接地线的位置,此处不应涂相色漆。
2.13端子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2.13.1端子板应无损坏,固定牢靠,绝缘良好。 2.13.2端子板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
2.13.3回路电压超过400伏者,端子板应有足够的绝缘并涂以红色标志。 3检查 3.1巡检
3.1.1高低压配电室的通风、照明及安全防火装置是否正常。 3.1.2配电盘门严密无损坏现象,配电盘内清洁,无尘土。 3.1.3站内所有配电屏必须挂牌,以示警告。
3.1.4信号装置回路的信号灯、电铃、事故电钟等应显示准确,工作可靠。
3.1.5配电柜内电机的电压、电流是否正常(不超出额定值的5%)。
3.1.6母线和各接点是否有过热现象,示温蜡片是否熔化,绝缘胶木有无烧坏现象。
3.1.7开关柜中各电气元件在运行中有无异常气味和声响。 3.1.8注油设备的油位是否正常,油色是否变深,有无渗漏油现象。
3.1.9仪表、信号、指示灯等指示是否正确,继电保护压板位置是否正确。
3.1.10继电器及直流设备运行是否良好。
3.1.11接地和接零装置的连接线有无松脱和断线。
3.1.12瓷瓶、绝缘套管、穿墙套管等绝缘是否清洁,有无破损裂纹及放电痕迹。
3.1.13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机械联锁是否灵活可靠,如采用电磁联锁装置,则需通电检查电磁锁动作是否灵活,开闭是否准确。 3.2月检
每月对电机、配电柜的各操作部分和电气部分做一次全面检查、磁力起动器动合闸试验、继电器的灵敏度试验。 3.3年检
每三年对电机、配电柜做一次继电试验,由供电人员检定。 3.4检修及保养
3.4.1检修及保养每月进行一次。
3.4.1停电检修线路,必须先挂牌,后作业,以示警告。 3.4.2电机、电缆、配电屏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
3.4.3电机测量直流阻抗,作交流耐压试验。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作耐压试验和变流比试验。
3.4.5电缆作直流耐压泄漏试验;继电器检修,重新整定。
3.4.6油开关作解体检查修理、调整、紧固;避雷器作耐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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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低压开关柜规格以及设计规范(原创版)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
则 ............................................................................... 1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
择 ................................................................... 2
第一节电器的选
择 .................................................................... 2
第二节导体的选
择 .................................................................... 2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
置 ..................................................................... 4
第一节一般规
定 ...................................................................... 4
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
施 ....................................................... 5
第三节对建筑的要
求 .................................................................. 6
第四章配电线路的保
护 ..................................................................... 6
第一节一般规
定 ...................................................................... 6
第二节短路保
护 ...................................................................... 7
第三节负载保
护 ...................................................................... 7
第四节接地故障保
护 .................................................................. 8
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
置 ........................................................... 11
第五章配电线路的敷
设 .................................................................... 12
第一节一般规
定 ..................................................................... 12
第二节绝缘导线布
线 ................................................................. 12
第三节钢索布
线 ..................................................................... 14
第四节裸导体布
线 ................................................................... 14
第五节封闭式母线布
线 ............................................................... 15
第六节电缆布
线 ..................................................................... 15
第七节竖井布
线 ..................................................................... 19
附录一名词解
释 .......................................................................... 19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 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 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 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 第一节电器的选择
第2.1.1条 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 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 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 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
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 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 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 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 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 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 二、插头与插座; 三、连接片;
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 五、熔断器。
第2.1.7条 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 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 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 二、继电器、接触器; 三、半导体电器;
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
第2.2.1条 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2.2条 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
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2.2的规定。 表2.2.2 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 注:L为绝缘子支持点间距。
第2.2.3条 沿不同冷却条件的路径敷设绝缘导线和电缆时,当冷却条件最坏段的长度超过5m,应按该段条件选择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截面,或只对该段采用大截面的绝缘导线和电缆。 第2.2.4条 导体的允许载流量,应根据敷设处的环境温度进行校正,温度校正系数可按下式计算: (2.2.4)
式中K:温度校正系数;
t1:导体最高允许工作温度(℃);
t0:敷设处的环境温度(℃);
t2:导体载流量标准中所采用的环境温度(℃);
第2.2.5条 导线敷设处的环境温度,应采用下列温度值: 一、直接敷设在土壤中的电缆,采用敷设处历年最热月的月平均温度;
二、敷设在空气中的裸导体,屋外采用敷设地区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屋内采用敷设地点最热月的平均最高温度(均取10年或以上的总平均值。) 第2.2.6条 在三相四线制配电系统中,中性线(以下简称N线)的允许载流量不应小于线路中最大不平衡负荷电流,且应计入谐波电流的影响。 第2.2.7条 以气体放电灯为主要负荷的回路中,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
第2.2.8条 采用单芯导线作保护中性线(以下简称PEN线)干线,当截面为铜材时,不应小于10mm2;为铝材时,不应小于16mm2;采用多芯电缆的芯线作PEN线干线,其截面不应小于4mm2。
第2.2.9条 当保护线(以下简称PE线)所用材质与相线相同时,PE线最小截面应符合表2.2.9的规定。 表2.2.9 PE线最小截面
第2.2.10条 PE线采用单芯绝缘导线时,按机械强度要求,截面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有机械性的保护时为2.5mm2; 无机械性的保护时为4mm2。
第2.2.11条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禁用作PEN线。
第2.2.12条 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设备。 注:TN-C系统——在TN系统中,整个系统的中性线与保护线是合一的。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TN系统——在此系统内,电源有一点与地直接连接,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则通过PE线与该点连接。其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接地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章配电设备的布置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 本章的规定适用于工业厂房和民用建筑一般场所内的配电设备的布置。变电所低压配电室的配电设备布置,应符合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的规定。
第3.1.2条 配电室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设置在尘埃少、腐蚀介质少、干燥和震动轻微的地方,并宜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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