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0年7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新增对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槟榔江公司”)担保,按照29%股权比例为其向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50,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担保额为14,5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并同时与槟榔江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截止本次担保,公司董事会累计批准向槟榔江公司提供124,555万元人民币担保。
槟榔江公司其他股东方均按其占槟榔江公司的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槟榔江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我公司担保总额未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根据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行为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云南保山槟榔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正阳北路208号 法定代表人:刘忆宾
注册资本:人民币61,300万元 企业类型: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水电开发,发电销售上网,工程建设,电厂运行管理,投资及管理,水产养殖经营活动。
我公司与槟榔江公司无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槟榔江公司总资产280,49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218,73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1,75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1
77.9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以信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以担保合同为准; 金额:14,5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槟榔江公司为我公司参股的投资项目,目前正处于项目建设阶段,为推进在建项目进度,缓解资金压力,同意为其融资提供担保。该公司经营稳定,资信良好,且我公司同时与其签订反担保合同,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支持其发展,不会损害我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额为249,846.7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9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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