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教育科研论文的通知
各中心校、幼儿园、县直各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市级培训对象培训后要积极进行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在实践、总结的基础上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教育科研论文。现将初中、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报送科研论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08年暑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初中数学、英语、 幼儿园培训的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
二、写作范围
报送的教育科研论文要紧紧围绕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骨干教师如何在校本研修中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受训后自身在哪些方面得到提高和收益、继续教育与教学改革等内容来撰写。
三、写作要求
教育科研论文必须结合自身所教学科的教学实际来写,题材必须与规定的写作内容相符,符合科研论文写作要求,严禁抄袭和复制。若发现有网上下载或多篇内容雷同、评委认为所写内容与实际教学情况不符的,该科研论文将不得参加优秀论文评比,并推迟骨干教师认定,且通报到培训对象所在学校。
四、报送时间
2009年9月20日前将完成的教育科研论文(不少于2500字,一式五份)报县教体局人事股,填报附件1以电子表格形式报县教体局人事股(电子信箱:sxqjb@163.com),同时报送《三门峡市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考核认定申请表》(附件2)一式3份(正反两面复印)及表上所填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随即返回),《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认定材料登记表》一式2份并报电子表格(附件3)。市教育局将在10月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认定骨干教师的重要依据。
五、其它要求
科研水平是骨干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希望各位学员要加大调研力度,认真撰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要支持培训对象从事课题研究工作,为他们开展课题研究提供时间和必要的经费支持。
附件:1.三门峡市初中、幼儿园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对象
上报科研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
2.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考核认定申请表
3.三门峡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对象认定材料登记表
陕县教育体育局 二00九年九月八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wend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