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物品查对清点制度
1.术前及关腔前、关腔后,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共同清点器械、纱垫、纱布、针三次,并详细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2.随患者带入的敷料,在手术开始前必须清除出手术间。 3.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4.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失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
5.向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洗手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
6.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7.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拿离、拿入手术间。 8.消毒皮肤使用的皮纱需进腔时,需通知巡回护士记录,及时通知术者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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