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缴费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
协〔 〕字 号
甲方(个人缴费人员): 甲方公民身份证号码(必须18位): □□□□□□□□□□□□□□□□□□
乙方(代办社会保险事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社会保险法》、《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试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照本协议约定执行。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于 年 月起自愿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选择参加险种如下(请勾选):
□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只选择参加上述一项或两项险种的,甲方需同时提交书面申请。
(二)甲方自愿选择以下标准作为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缴费基数(请勾选):
□本市上一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40%; □本市上一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
□本市上一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
甲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70%。
依据现行社会保险相关规定,社会保险缴费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次年7月1日开始为新的缴费年度。甲方要求变更新缴费年度内缴费基数标准的,应当在当年缴费基数公布之日起至当年7月20日期间,到乙方办理新缴费年度缴费基数变更确认手续。甲方未办理确认手续的,新缴费年度默认沿用甲方上一缴费年度选定的基数标准核定。
(三)甲方已选择以下银行中的一家银行作为社会保险费的缴费银行,并已与该银行签订了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相关协议,缴费银行(请勾选)、借记卡号或存折账号信息如下:
缴费银行:
□ 招商银行 □ 农商银行 □ 中国银行 □ 交通银行 □ 中信银行 □ 广发银行 □ 邮储银行 □ 工商银行 □ 北京银行 □ 兴业银行 借记卡号或存折账号:
(四)甲方在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时,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和信息,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报表: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与缴费银行签订的社会保险费银行缴费协议 3.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借记卡或存折的复印件 4.电子照片(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jpg格式;宽度:358像素,高度:441像素;文件不小于9KB,不大于20KB)
5.其他个人信息
甲方为新参保人员时,必须提供以上1—4项材料;甲方办理续保及信息变更手续时,应根据具体业务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中的一项或几项。
(五)甲方应按照与银行约定的缴费方式,于每月5日至20日期间,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可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甲方未在每月缴费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视为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社会保险待遇核定将严格依照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由于甲方原因连续3个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未足额缴纳的,视为甲方缴费间断,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失效。甲方缴费间断后再次缴费的,需重新签订协议。
(六)遇如下几种情形,甲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北京市个人缴费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同时办理相应的信息变更手续:
1.甲方要求变更参加险种的;
2.在同一缴费年度内,甲方要求变更缴费基数标准的; 3.甲方的缴费银行、借记卡号或存折账号发生变更的;
4.甲方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完成重签《协议》及相应信息变更手续,以免造成缴费中断、影响相关待遇享受。
甲、乙双方每月20日前重签《协议》的,当月生效。每月20日后签订《协议》的,视为次月签订,协议次月生效。
(七)甲方享有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查询个人权益记录的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在甲方申请办理新参保、续保、信息变更手续并提供相应材料后,乙方应及时、准确地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新参保、续保、信息变更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准确地办理相关手续,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协议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服务。
(三)乙方在收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关于缴费基数及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书面通知及其他相关的社会保险政策调整文件后,应及时执行并在办公场所电子屏、公告栏内予以公布。
(四)乙方应当依法为甲方的个人权益记录保密,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三、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项,依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二)今后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与本协议有关条款内容不一致的,自实施之日起,本协议中与之相抵触的条款内容自然失效。
(三)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权利义务无法按时履行的,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均不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本协议项下及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均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本人已充分了解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同意按上述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请在此抄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手机号码:□□□□□□□□□□□
联系地址: 市 区(县) 街道(镇) 邮政编码: □□□□□□ 座机号码:□□□□□□□□ 乙方(章):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wend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