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质局特发„2012‟40号
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电站锅炉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电站锅炉安全方面的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制定乌兰察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以防止和减少事故为目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体,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电站锅炉安全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电站锅炉专项检查工作的领导,市局决定成立电站锅炉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长:魏立军
副组长:武云霞 陈路
成员:刘中生 王惟 薛杨逸群 孟宪良 在检查中如遇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三、检查的内容
(一)在用电站锅炉的各种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且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 (三)在用电站锅炉是否经过法定检验部门检验,是否具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且该标志是否在有效期内;
(四)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制定了相应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方案,并是否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五)在用电站锅炉是否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在用电站锅炉的使用状况是否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且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四、检查时间 6月1日-9月15日 五、检查企业名称
1、凉城岱海电厂 4台60万机组配套锅炉 2、卓资电厂 2台20万机组配套锅炉 3、集宁华宁电厂 2台30万机组配套锅炉 4、丰镇京龙电厂 2台60万机组配套锅炉
5、丰镇新丰电厂 2台30万机组配套锅炉 6、丰镇电厂 6台20万机组配套锅炉 7、乌兰水泥自备电厂 2台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电站锅炉排查登记表
受检 单位 法定代表人 作业人员人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安全管理人员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维保单位 使用地点 报告编号 持证情况(具体名单可附后) 型号 被检设备名称 存在问题
电站锅炉安全附件排查表
名 称 报告编号 检验日期 存在问题 到期日期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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