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行无迹”论 ( 四)
四、“善行无迹”论:善行是善心之用的自然行为,不图名声和回报。
一看到这个题目,很明显与儒家的机智忍耐的中庸之道、追求功名利禄、报恩复仇观点相反,与侠义行为相反,与现今流行的义务行为、功利行为划清了界限。又是一个一反传统道德伦理而令人不愉快、不习惯的理论:认为“善行无迹”者愚蠢,不知道权变机智。
老子云:“善行者无辙迹,善言者无瑕适,善数者不用梼析,善闭者无关籥而不可启也,善结者无纆约而不可解也。是以,圣人恒善(忄求)人,而无无人,物无弃财,是胃(忄曳)明。故善人,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齎也。不贵其师,不爱其齎 ,唯知乎大眯,是胃眇要。”(第二十七章) “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德善也。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德信也。”(四十九章)
“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五十六章) “道者,万物之注也。善人之葆也,不善人之所葆也。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贺人。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六十二章) “为无为,事无事,未无未,大小之,多易,必多难。是以,
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六十三章)
老子的观点是:善道把善“注”给了人,是“善人之葆”,也是“不善人之所葆”,人人皆具善心和自然智慧。人的善行,是人的善心发出的自然行为。行善,并不讲什么亲疏、贵贱、善恶、恩怨,也不知道什么个人的功名、义务、功利、利害,更不知道什么“大谋”、“忍术”、机智、权变,只是凭善心做去,不在乎留没留下名节和人们的评价。总之,不是图什么个人利益而勉强去做给人看的,是纯自然的行为,没有丝毫的人的刻意行为。这就是老子的“善行无迹”论。老子的“善行无迹”论流传下来了。现在人们常说:“做人要有良心”。“我只凭良心做事,不需要什么表彰和回报。”“这个人良心未泯灭。”“这个人是大善人,可信。”“天下好人多。”“好人一生平安”。“这人是个善人,做好事,不能害他。”
老子用简洁语言概括了个人的五种典型善良行为,告诉人们什么样的行为是善行,鼓励人们行善。这五种善良行为是:善良人的行为没有像车子在道路留下的辙迹那样留下迹象(无意为善而为善,不按预先的目的和计划去行善。不留下迹象),善良人的话语没有谎言恶言(无意劝善而劝善,话语从良心发出,不骗人,不伤害人),善良人的经济收入支出不使用计算工具去精心计较得失(不在乎个人财富多与少,也不计算他人,心中自然有数),善良人的安全防守不用人造门锁,心中自有天锁而牢不可破(凭善心待人,心中无愧,
不怕半夜鬼敲门,一生平安),善良人与人的结交方式,不需要强制约束而友情不消散(以善心结缘,友谊长久)。 老子所说的这五种善行,是从天道、人性的高度上提出的,要人凭善心和善行来造就一个善良正义的人性的“太上”社会。这五种善行,对于儒生和生活在礼制下的人来说,是不可理解和接受的,他们会把这五种善行讥笑为愚蠢的行为。但是,世上却有许多人不理会被人讥笑为傻子,书呆子,一生坚持这五种善行。这五种善行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是一种善行,能做到一种,其余四种都能做到,所以是容易做到的。例如,有的发明家和商人,遵循自由贸易原理赚到了许多钱,但他并不认为这大笔财富应归个人和家人独自享受花光或陪葬入墓,而是把财富分发给对人类有贡献的人和捐献给慈善机构去救助生活困难的人。如诺贝尔、比尔盖茨等。有的善良人虽然贫困,但保持了善心,一生不做亏心事,专做善事。
由以上论述,我们就能用老子的“善行无迹”论来批判儒家传统的仁义伪善行为和行侠仗义行为,来辨析权利和义务责任行为。
(一)“善行无迹”论划清了与“中庸之道”的界限。
儒家“中庸之道”,简称“中道”,是“仁义”之行之用,是儒家君子们在待人处事时奉行的伪善之道,其实是亲疏尊卑之道。“中庸之道”被儒家君子们吹嘘“天下之大本”,天地的公正之道,
道德准则。它貌似老子的平等公道观点,其实本质绝然相反。 因为“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中庸》)“中庸之道”,首先假设了一个前提:事物和事理是一条线段,有中点和两端三个点或三个部分。君子处事待人处在中心部分,对两端不偏不倚。这样,一方面,君子使自己处在避害趋利、明哲保身的位置上,利己了。另一方面,君子就以中道待人处事,谁也不得罪,各打五十大板,公道了。中庸之道在使用时是一种机智权变之术,教育儒生们,在待人处世时,首先要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关系,使自己处于有利境地,不要使自己处在危境中。再次考虑到亲疏、尊卑关系,不可伤害亲的和尊贵的一方。再次权衡双方强弱和胜负的可能,只能胜,不能败,至少是自己能脱身。说话要“名正言顺”,使胜者悦服,使败者折服。这样,在人看来,就做到了道貌岸然、公正不偏了。子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天下有道则显,天下无道则隐”,“子为父隐”。教导的都是君子要机智权变、明哲保身的中庸之道。
而在老子看来,“中庸之道”不是善行之道。首先,那个假设前提是虚假的,不是真实存在,是人为智慧——伪智慧。事物和事理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圆,不是一条线段,不可分出中心部分和两个极端:“营魄抱一”,“大制无割”。其次,对于事物和事理,任何人都无法找到中心部分和确定两个端点。对于人是无法分为君子和小人的,待人处事更不可能做不偏
不倚。圣人待人处事,以整体对待,以善心对待,以平等对待,不弃人,不弃物,使双方都得利,都得到感化。圣人行善,无意行善,并不先去考虑自身利害关系和权衡势力、利弊,目的在于“恒善(忄求)人”。如果首先分出君子和小人,考虑自己的从中得利和受人崇敬,去找那个中点,则就是首先在谋划,不是行善,而是伪善,甚至是行恶。
(二)“善行无迹”论划清了与“忠恕”之道的“以直报怨”的界限 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论语》·里仁)。”“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论语·宪向》)’。”“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之,未有小人而仁者也(《论语·宪向》)’”。
何谓“忠恕”?朱熹云:“尽己之谓忠,推己及人之谓恕。”《正义》云:“己立已达,忠也;立人达人,恕也。二者相同,无偏用之势也。”《大学》曰:“挈矩之道”。《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庸》曰:“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已而不愿,亦勿施于人。”《论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我亦欲无加诸人”。等等,都是忠恕之道。《蒋伯潜注》;“并谓'君之道’。当以所求乎子者,事父;所求乎臣者,事君;所求乎弟者,事兄;所求乎朋友,先施之。……孔子之道,虽千端万绪,其实都是一贯的,不过'忠恕’字而已”。
说孔子之道“一以贯之”是“忠恕”二字而已。那么“仁义”何在?说“一以贯之”是“仁义”,那“仁义”所本的“隐恻之心”何在?“恻隐之心”又本于何处?《四书》《五经》都回答不了这些问题。《四书》《五经》对形而上学一窍不通,没有本体论、大道论(宇宙论),只根据“忠君、孝父、从夫”的“三纲”来就事论事,就人论人。说“这理”,“这理”就是本,就是“重”;又说“那理”,“那理”又是本,又是“重中之重”。理理是“本”,事事是“本”,其实无“本”。所以可以结论:《四书五经》是一大堆杂乱无章的“三纲”做人的经验知识,只有《孟子》稍有逻辑性。详见我的《中国哲学简史和儒家法家思想之批判》,此处不详述,只说“忠恕”。
“忠恕”大概说的是“仁义”之行之用,并且是说在待人处事的所想、所言、所行。其一,“忠恕”是“君子之道”,是君子与君子之间的言行互待,并不包括“小人”,因为“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唯仁人,能为爱人,能恶人”,所爱的是君子,所恶的是小人。这样,《大学》中的“挈矩之道”就不是宋儒张载所说的“以众人望人则易从”和今儒蒋伯潜所说的“无论对于上下左右前后的人,都应当于此。”的“一般人”的“忠恕”。其二,“忠恕”之道是“君子以人治人”之道。①君子互爱(“仁者,爱人”),对君主则尽忠,对父亲尽孝,对兄长尽悌,对朋友尽义(“先施”)。只有君子之间才有共同的所爱所恶。所恶的“己所不欲”,则不可“施于人(君子)。”②君子厌恶小人(“能恶人”)。对“小
人”,君子要共同去治(“劳心者治人”),强迫“小人”为君子服劳役(“民可使由之”),不能让“小人”懂得“君子之道”、(“不可使知之”)。“小人”要越礼犯上,则以刑之。“小人”只能“忠”于“君子”,“恕”于“君子”;而“君子”不可忠于“小人”,“恕”于“小人”。 从以上所述的两层意义来说,“忠恕”是君子之行的“一以贯之”的行为。但这种“忠恕”的行为,在老子那里,不是平等待人的善行,更不是从天性善心中自然发出的“无迹”善行,而是讲亲疏尊卑的恶行,追逐功名利禄的有迹恶行。
何谓“直”?蒋伯潜说:“所谓直道者,《朱注》所谓'爱憎取舍’,一以之公无私是也”。蒋伯潜继续解说:“意思是:人家有怨于我,我以直道报他;人家有恩德于我,我也以恩德报他。”蒋氏解说正确。孔子“爱憎分明”,直道就是有怨报怨,有仇报仇,有恩报恩,有爱报爱,可谓“大公无私”了,“公道”了。“中庸”、“忠恕”不适用于与我结怨仇的“小人”。孔子的“以直报怨”反驳了老子的“以德报怨”。在此处,孔子不敢直接点老子的名,而用“或”这个代词,可谓是“畏大人言”的机智反应。可见,后来中国人流传的“怨仇宜解不宜结”不是孔子观点,而是老子观点;而“有仇报仇,有恩报恩”不是老子观点,而是孔子观点;“士可杀不可辱”也是孔子观点,而不是老子观点。可见,儒生们不会理解和接受,甚至会讥笑老子的观点:不分是非,不懂恩怨,不辨善恶,无公无私,不忠不孝,无尊无卑,无亲无疏,禽兽也。
(三)“善行天迹”论划清了与功名利禄观点和功利主义的界限。 追求功名利禄是儒家伦理学的主要内容,是儒生君子们的人生目标。《论语》云:“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废之?欲洁其身而乱大伦。”“事君,敬其事而后其食”。“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孔子说话,语无伦次,表达含糊不明,我们只能从其隐晦含义中来猜测他的意思。上面几段话是 谈君子学道和行道的目的和行为,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点:①“君子谋道不谋食”,不是说君子只求道,不求食物丰富和财富占有,而是说不要像小人怀惠怀利那样去直接从农从商获得财富,而是拐过弯去做官来获君禄不劳而获的大财富。直接去谋食,就“馁在其中矣”;间接去谋食,就“禄在其中矣”。学道就是学谋食,食在道中,道即是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此“食(财富)是利禄,是君赐,是“取之有道”,余皆取之无道。孔子还说,在有道天下中,君子贫穷就是耻辱,君子富贵就是光荣;为了富贵,“吾为执鞭者也,御也。”这就是君子求富贵之道。用现在人的话来说,是一种寄生虫之道。②学好了君子谋食之道(寄生虫之道),就要去入仕做官(附着在帝王礼制机体上),如果“欲洁其身(独善其身)”,就是
“乱大伦”,不是君子的寄生虫之道。孔子诅咒不去为帝王礼制做帮凶的善良文人是“乱大伦”的人,孟子诅咒墨子是不忠不孝的禽兽:“不仁无义。”③君子最大的人生目标是忠君获禄和获流芳百世的英名,君子最大的失败或遗憾是没有入仕做官流名于后世:“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④忠君英名重于生命,不能为了保命而损害“仁义”——忠君英名,为了忠君英名(“仁义”)可以“杀身”:“无求生而害仁,有杀身而成仁。”
以上四点就是孔子等儒生君子们追逐的学道行道的道德准则:谋食谋禄和谋忠君英名,既能自己富贵,封妻荫子,光宗耀祖,又能随着君主之伟业流芳百世。这种君子之行,是寄生虫之行,显然与老子的“善行无迹”论相反。
西方也有一种功利主义,不管动机和目的,只承认一切行为的功利效果,显然与“善行无迹”论相反。(四)“善行无迹”论划清了与行侠仗义的界限。
古文侠,同夹。《六书正伪》:“从二人,大夹,言挟,以权力使辅人也。”意思是:侠,三人同是非,以力相助。同是非,是好恶相同,用体力行暴相助。又可解为:侠,杀也,为朋友杀非朋友。侠,乐杀人也。仗义,重感情,首先重亲情,推及重朋友情。义,可以出售,用钱买侠。侠客,杀手也。行侠仗义,表面上看是单个人独来独往行为,其实是一种团伙意志表现出的团伙行为。中国最著名的侠客有荆轲,行侠
仗义的典型事件是荆轲刺秦王。荆轲刺秦王的动机和目的是报知遇之恩,获“舍生取义”的美名。荆轲是卫国人,卫国不用他。他游侠到许多地方,都被驱赶。到了燕国遇太子丹,太子丹重用他。太子丹令他去行刺秦王,荆轲为报知遇之恩,就去“舍生取义”。秦王本与荆轲没有个人恩怨关系,荆轲是“士为知己死”去杀朋友的敌人。这是“义”,是讲“义气”。很显然,荆轲的行为不是发自自然善心的善行,不是不求功名的“善行无迹”行为。中国最著名的结义事件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刘、关、张是为一个政治目的:保刘氏天下而结义的。关羽死了,刘备为讲“义气”,为关羽报仇,不惜发百万人大战,死了几十万人。还有李逵,为了劫法场救宋江一人的性命,操起板斧,排头砍去,杀死许多无辜的看客。诸葛亮也是个大侠客,忠于刘备和刘禅,六出祁山,完全出于报“三顾茅庐”的“知遇之恩”。
中国的古典小说戏剧多数写的是行侠仗义的人物和事件,《三国演义》、《水浒传》、《隋唐英雄传》、《三侠五义》、《七侠五义》、《射雕英雄传》等等,行侠仗义,可以概括这样几种类型:①以血缘为关系的亲情型,为亲人报仇,为族人报仇,为宗族械斗。②以君臣、主仆为关系的忠义型。为亡国君主复仇,为死去的主人复仇,为保护君主、主人的血脉而牺牲自己和儿女的生命,如《赵氏孤儿》。③以知己、朋友为关系的情义型。为知己而死,为朋友去杀朋友的仇人。④
以结党营私的关系的党团组织型。结党营私,争权力地位乃致争夺天下,去杀异党异派的人。⑤以学术同道为关系的门派型。多发生在武林界,也发生在学术界。为独尊一门而杀异派别门,报师仇,报同门人仇,如孔子杀少正卯。⑥以营利为目的关系的帮派型。大多是下层黑社会组织。⑦出于爱憎分明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单个人行为,凭自己个人的善恶、好恶的情绪来判断是非强弱,对憎恶的一方施行暴力杀戳行为,美名曰:“除恶扬善,扶弱抑强。”
凡行侠仗义者都喜欢说自己是“替天行道”,后人颂扬行侠仗义的都说“侠客是义士”,是“除恶扬善”、“爱憎分明”。那么,那是行的什么道呢?是怎样善恶观点呢?答曰:那是儒家的“仁义”之道,“忠恕”之道、功名英雄之道,亲疏尊卑之道,君子不耕不织的谋食之道。那善恶观点是以“仁义”为标准的观点,亲则善,疏则恶;同道则善,异道则恶;尊则善,卑则恶;知己则善,不知己则恶;有恩则善,有怨则恶;忠则善,奸则恶;顺从则善,叛逆则恶;……一句话,全凭个人所受的“仁义”习染而产生的情绪来评判善与恶。原来儒、侠是一家,只有在朝做官和在野为匪之分别。行侠仗义,大多数是在江湖,所以又称江湖义气。在野者,当然心存不平,有愤怒,就要去争权夺利和求功名。无法争到忠君之利禄和功名,就另行一种方式:行侠仗义,争得利益和侠客之美名。如能招安,就争得在朝的忠臣美名了。所以,大多数盗匪团伙和
侠客都能被朝廷和官家所用,或与朝廷、地官勾结,欺压百姓:官匪一家。最著名的有御猫展招和在野的“白玉堂”等“五鼠”。
分析到这里就可见侠客并非善良之辈,并非悟道之辈。行侠仗义是不合理的专制社会里出现的一种怪现象,是国民的另一种祸害。韩非把儒、侠列为五蠢之内是有道理的。行侠仗义与老子的“善行无迹”毫无共同之处。中国的传统侠客没有一个人具有佐罗那样的信仰、正义和理想。(五)“善行无迹”论划清了与义务责任论的界限。
义务和权利,是依据善恶论的原理制定出的法律条文,属于政治学的法学范畴,不属于伦理学范畴。一个人的义务和权利,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内容,有善有恶。义务和权利是人的有意作为,是在法律的威严和世俗舆论的压力下被迫行使的。例如,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和权利。在中国帝王礼制下,扶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和权利是父母的,赡养父母的义务是儿子的,其他人和社会没有扶养教育儿童和赡养老人的义务。社会就有指责父母不扶养儿女和儿子不孝顺父母的舆论。在福利社会,扶养、教育儿童的义务由社会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也由社会承担责任,父母和儿女只有情感关系。老子的“善行无迹”是发自天生善心的自觉行为,属伦理学道德范畴,不受法律和世俗舆论的约束,是自由的。所以义务和权利与“善行无迹”论不是同一个范畴。所谓道德律令
是不存在的。
现在,举几个事实例证来证明“善行无迹”论与中庸之道、行侠仗义、功名利禄、义务责任的不同。
例证一。有甲、乙、丙三个人去看望一个住院治病的村长。甲说:“在我没饭吃的时候,你给了我一百元钱,救了我无米之炊。滴水之恩,当涌泉以报。”甲说着,给了病人一千元钱,就走了。乙说:“村长呀,你是有地位有名望的好人,我怎能不来看望你呢?希望你早日康复。”乙说着,把病人暂不能吃的包装很漂亮的礼品放在病人床头柜里,就走了。丙说:“我听说你患了痔疮住院,我来对你说,我有一个学生在同济医院外科做医生,我陪你到同济医院去确诊一下,再治疗。”丙的心里还有一句话因忌讳而没有说出口:“你可能患的是直肠癌。人命关天,我能不来吗?”丙是空着两手来看病人的。病人的家属对甲、乙陪笑迎送,感激不尽;而对丙很冷淡,因为丙曾经警告过村长:“当官莫作恶,作恶多端必自毙。”躺在床上的病人,对丙的到来先是吃惊,再是感动:“只有你才关心我的病情,我听你的。”丙陪着病人到同济医院检查,病人患的不是痔疮而是直肠癌。幸好没扩散,动了手术就好了。从此,康复了的村长再不骄横了,尽做善事。
案例分析。甲的行为,是为了感恩图报,按情感义气办事,同时有还债的义务感。乙的行为是为了功名利禄,看望村长是为了讨个好名声,也为了村长康复后给自己一些利益;如
果不看望村长,怕名声不好,村长康复后不给自己好处。甲、乙的行为都称不上“善行”,更称不上“善行无迹”。丙原本不喜欢村长,但在人命关天中时,身不由己地去关心病人的生命安全,是出自善心,不弃人,是善行,称得上“善行无迹”。
例证二。有一个七十八岁的老婆子病得生活不能自理了。她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弟弟。两个儿子和儿媳都不给她治病,也不服侍老人。大儿媳说:“我每月按数给了母亲粮油,尽孝了。”二儿子把十瓶过了期的氨基酸给母亲喝,说:“我买了药给母亲,尽孝了。”弟弟每日从十多里远的学校来回两趟料理嫂子,给嫂子治病,喂嫂子吃,抱嫂子拉屎尿。大儿媳说:“老人死了是福,我叔父给我母亲治病,是增加母亲的痛苦。”二儿子说:“我母亲要外人管什么?叔父是为了自己讨名声,坏了我们作儿女的名声。”房长听了大儿媳和二儿子的话,就抱打不平,训斥他们说:“你们不孝,还冤枉你好心的叔父,真是两个恶人,畜牲!”房长要整大儿媳和二儿子的家规,罚酒席。族长来了,了解了情况,说:“我说句公道话。你们给了粮油和药,是尽了孝了。没时间照料老人,你叔父来照料,是件好事,不应该说叔父的不是。你叔父是好心办件不好的事,要照料老人,应该得到你们同意,不得到你们的同意,就坏了你们的名声,还闹得家人不和。”大儿媳、二儿子和房长都觉得族长说话有理。老婆子的弟弟听了,就没来照顾嫂子了。
可是第三天,他不放心,又去看嫂子。他看到嫂子床上床下都是屎尿,就忍不住泪水直流,又默默地照料起嫂子来。 案例分析。大儿媳和二儿子给粮油给药,是在尽赡养义务,但义务尽得不够。两人都指责叔父,是两人害怕坏了自己的名声,其实是在争功名。房长说直话,是在抱打不平,行侠仗义;同时也是在尽房长管理的义务责任。族长的话是在行中庸之道,是在表现族长的公道和尊严,当然也是在尽管理及义务责任。以上四个人的行为,都称不上善行,更称不上“善行无迹。”弟弟本无赡养嫂子的义务,讲叔嫂之情,只看望看望就行了。弟弟却来照料嫂子,是在行善。只有行善,才不受世俗舆论指责和族长说的中庸之道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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