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塘中心学校廉政风险防范制度
为了进一步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机制,使廉政风险问题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督、事后控制,根据《高州市普教系统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南塘中心学校廉政风险点防范制度。
一、廉政风险点防范责任制
1、廉政风险点防范对象为:学校班子全体成员、学校会计及全镇各小学校长、全体教师。
2、廉政风险点责任制划分:班子成员根据查找到的风险点、制定出具体的风险点防范措施、并在教职工大会上作出个人廉政承诺,在工作中要时刻提醒自己并严格要求自己,不断规范自己的行为。
3、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内容: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点、个人岗位职责风险点、业务流程风险点、学校制度机制风险点、外部环境风险点。
二、学校廉政建设规定
(一)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1、认真执行《教育法》、《教师法》等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严格遵守收费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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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新生入学、学籍管理、课程设置、考试等管理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敬业、爱生、团结、奉献的精神。
2、认真执行《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师德素质。
(三)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做好表率。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路线、方针、,促进教育发展、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依照《党章》和上级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下列规定:
1、大额经费的使用,重要财产的处置,必须由学校党支委和学校领导小组集体决定通过后,才可以实施。
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学校、学生、学生家长索取钱、物,不能接受学校、学生家长的吃请,不向学校、学生及家长推销商品。
3、不准借各种公务活动之机,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4、不准利用、公物操办婚丧事宜和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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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准利用职权,在公务活动中借机敛财。
6、不准用请客送礼和进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7、不准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个人谋取职位或利用提拔、选拔干部和聘任教职工之机徇私舞弊和收受钱物。
8、管好自己的家属。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为亲友及身边的人员谋取私利。
9、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物和集体利益。
10、不准参与、色情及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11、坚决杜绝乱收费。
三、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高级风险点:
(1)经费开支。(2)物品采购。(3)设施、设备维修管理。
防范制度:
(1)坚持开支预算和大额采购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千元以上大额开支,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认真审核。对需要履行采购或招标的预算,必须先履行手续,后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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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采购管理。千元以上开支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凡涉及招标和采购项目,必须在履行招标或采购手续之后方可开支。
(3)加强对学校财务的监督检查,杜绝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4)认真执行校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学校账务,自觉接受监督。
(5)规范物品管理。购置物品一律造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经常性的物品支领、发放要有登记。
中级风险点:
(1)校产管理。(2)评优评先,学校或个人荣誉称号的确定、推荐。(3)干部选拔任用和教师调动。(4)公务接待。(5)安全管理。(6)接受宴请、收受礼品。(7)征订教辅资料中乱收费、吃回扣。(8)公章管理。
防范措施:
(1)严格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履行招待费审批制度。
(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3)多渠道、多途径的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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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学校安全检查长效机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完善学校考核制度,教职工考核制度化、规范化,与绩效工资分配、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挂钩。
(7)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特别在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竞聘、教职工考核、教职工绩效分配、学校安全管理、教职工学习培训、校本教研等方面下功夫,使教师管理制度更科学、合理。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9)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教职工的岗位履职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体系相结合。
(10)切实转变教职工工作作风,加强岗位意识,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要求教职工要按时、按量、按质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及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做到办事不推诿、不扯皮、不拖沓。
(11)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教辅材料征订和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坚决禁止帮学生征订辅助用书。
(12)加强对学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和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乱收费,做到领导教师不违规。
(13)规范公章管理。公章应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登记签字。正常发文之外或开据证明的公章使用,须经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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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级风险点:
(1)教师思想觉悟不高、服务意识不强。(2)学籍管理工作中存在风险。
防范措施:
(1)按上级制度规定选拔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上级教育局有关文件及其他规定执行,按规定条件、程序要求实施。防止优亲厚友,出现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2)完善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公务接待落实接待标准,严格履行招待费开支审批手续。
(3)严格评优评先,学校或个人荣誉称号的确定、推荐。评优评先,学校或个人荣誉称号的确定、推荐坚持基层推荐、组织审核、党支部研究的程序,坚持与目标考核结果挂钩的原则进行。
(4)完善教师管理制度,特别在教职工管理、教职工竞聘、教职工考核、教职工绩效分配、学校安全管理、教职工学习培训、校本教研等方面下功夫,使教师管理制度更科学、合理。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教育长效机制,增强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6)改革教师考评考核机制、职称推荐及聘用机制,客观公正公平评价教师师德修养及业务能力,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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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9日
中心学校成员职责制度
为了做好中心学校各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中心学校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决执行党的有关教育、法令法规。当好的参谋。
2、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教师觉悟和理论水平。
3、健全学校教育管理,搞好“三风”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
5、统筹规划全镇教育教学工作。
6、严格财务管理,建立科学的财务秩序,保障资金正常运转。
7、加强学校领导素质,提高学校领导业务水平。
8、重视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干净干事、克己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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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支部职责
1、在上级的领导下,按照党支部的决定,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2、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抓好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培养和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做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并贯穿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4、负责召开党支委会议,制订和检查党支委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5、经常与各委员和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抓好的学习,按时召开各种会议,特别是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建设。
(三)教研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学思想,进行教学研究和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搜集各种教研信息,把新的教学方法、经验反馈给老师。
3、检查、督促、总结教导处工作,健全各个教研组,举行各科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好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观摩课。
4、深入到课堂听课,起辅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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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组织教师进行业务学习,培训新教师及肯干教师,考核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注意发现和总结教师教学先进经验,及时推广。
(四)工会职责
1、加强政治学习,坚持群众路线,根据会员的意愿和要求开展活动。全心全意地为职工群众服务,把工会办成“职工之家”。
2、在党支部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做好发展新会员工作。
3、协助开展工作,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组织会员学习,对会员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业务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
5、为职工说话,办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会会员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经常组织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教职工的身心。
7、协助行政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五)办公室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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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政治思想学习、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协助中心学校校长做好各项工作。
2、做好收发电文、通知等工作,管好中心学校内部各种文件、资料档案。
3、贯彻执行上级各项指示精神,收集中小学有关各种情况向领导汇报。
4、写好汇报材料,以及各年度(学期)的工作总结。
(六)财务管理人员职责
1、加强政治学习,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2、执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严格财务计划和预算,遵守各项收支制度和收费标准,严格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安排资金,保证教育教学计划的实施和完成。
3、遵守国家财经制度,进行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要求编制报表,按时上交。
4、妥善保管好各种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
5、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纠正各种浪费现象,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和提出改革意见。
6、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纪律,不贪污、不受贿、不弄虚作假,不以权谋私。
(七)德育工作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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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法规,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努力做好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认真组织干部、教师和职工学习研究教育理论,掌握教育规律。
3、全面管理学校教育、安全、法制、少先队等各项工作,认真抓好管理过程和基本环节。制订有明确目的、切实可行的学校长期规划和学期、学年工作计划,并采取得力措施组织落实,加强执行计划的督促和检查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
4、加强学校的科学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确定明确的职责范围,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5、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6、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的学习和培训。
7、负责考核评定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各班主任的工作。
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中全镇小学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教学及学校发展,并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全镇小学特做出如下相关规定:
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除主管部门规定征订的课外读物及资料外,学校或班级不得再向学生再向学生推销其它课外刊物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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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必须依法遵守财经制度,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收去两条线,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不得虚报收入,也不得隐瞒收入。
三、必须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合理理财”的原则,学期初学校要做好收支预算,提倡履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并以此作为校长任用、提拨的依据之一。
四、必须严格控制接待费,每学期不超过2000元。
五、学校要进行大型添置及维修,必须根据本校经济状况,量力而行,凡一次性添置维修在500元以上,必须先召开教师会研究决定,并报中心学校批准,方可施行。
六、学校不得擅自聘请临时性代课教师,如部分学校教师确实短缺,无法开课,需要聘请代课教师,必须先报中心学校批准方可聘用。
七、学期末学校按工作计划(奖励条例)发放奖金奖品,按主管部门规定发放节日补助,原则上不得另立项目平均发放教师福利。
八、加强学校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每学年要清查资产,登记造册,无特殊理由学校财物不得借个人使用。
九、学校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每学期末要向教师公布一次学校收支情况,学校各项支出票据,必须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学校行政人员对财务状况享有知情权,并且要建好收支备查帐。交中心学校的财务结算,必须真实。
十、学校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监督检查,中心学校不定期对全镇小学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各校要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财会人员要充分行使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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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否则一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规定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南塘镇南塘中心学校
中心学校评优评先制度
评选条件
一、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二、工作一贯勤恳、任劳任怨,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团结同志,热爱学生,集体荣誉感强。
四、原则性强,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
五、工作积极优秀,口碑好。
六、近三年内未受过市以上受指标的、综合性表彰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先。在年度考核综合评分90分以上,且一个任期内未评过优的优先评优。
评优办法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属性、学科类别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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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划分考核单元组。
二、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评优最低积分线,优秀指标分配到各考核单元组。
三、按考核单位20%的比例计算,满或超1个优秀指标的考核小学分配1个优秀指标,不足一个优秀指标的考核单元组,以优秀教师数为序,从多到少依次分配一名优秀指标,优秀教师数相同的以优秀员工人均考核积分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1名优秀指标,优秀指标分配完为止,如有多余的优秀指标可奖励当年成绩最突出的学科老师。当年没有优秀指标的小学,下一年度分配指标时可同类优先。
四、各考核学校召开成员会议,在评优最低积分线以上,通过评议产生优秀人员,评议不能确定的,可无记名投票产生。
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学校允许个人通过适当途径在学校优秀指标外争取指标当选,其优秀结果的应用仅限一次。
六、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1、校级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依据《中心学校年度考核制度》及其细则进行。年度考核综合评分90以上者,经考核小组评议通过可当选。 2、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在校级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中产生,由各小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提出初步人选或人选范围,教代会评议决定,不能评议决定的,可无记名投票产生。
七、评优评先结果应当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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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解释权在中心学校
南塘镇南塘中心学校
2011年9月
中心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有效地控制接待费的开支,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凡是公务接待工作都必须坚持热情适度的原则、节俭原则、方便原则,严肃认真地做好接待工作。
2、根据所需接待的对象进行对口接待,尽量减少陪同人员。
3、凡需要安排就餐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及时向校长汇报,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表》(要附上参加就餐人员名单),交校长审批后再安排就餐地点。
4、一般情况下,招待尽量安排在学校食堂就餐,特殊情况,可适当安排在学校的就近餐馆。
5、接待工作要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原则上不上高档酒、不上高档烟,特殊情况由校长决定后再作安排。
6、每次招待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结算,填写《公务接待结算单》,完善财务支出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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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7、招待费一月一结,结果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南塘镇中心学校
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
1、本中心学校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学校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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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车辆主管核实里程,由车辆主管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路收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双休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双休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后将维修、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车辆主管,由车辆主管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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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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