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做好本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参照《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混凝土坝安全检查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2.工程安全监测工作由水库观测人员负责。
3.监测项目包括水位、降雨量、变形、渗流压力、渗漏量。 4.监测频次:
(1)每次巡查时水位观测不少于1次。 (2)降雨量逐日量测。
(3)变形观测每年不少于2次。 (4)渗流压力观测每月不少于3次。 (5)渗漏量观测每月不少于3次。
(6)遇特殊情况(如高水位、库水位骤变、特大暴雨、强地震等)和工程出现不安全征兆时,增加测次。
5.现场观测要求做到“四随”算、随校核)、“四无”(无缺测、无违时)、“四固定”(人员固定、间固定),以提高观测精度和效率。及时对观测资料进行整理、校核、审查。
6.每年汛前,观测人员完成上一年度监测资料整编工作,并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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