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前期土石方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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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 工程基本信息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就乙方承包甲方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
点: 1.3 工程量:暂定约 万立方米,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实测方数结算。
1.4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示意图所示范围。 1.5 工程内
容: 第2条 工期 序号 1 2 工程内容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备注 以上工期已含法定节假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书内的开工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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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按该项目现行规划而暂定,双方明白并接受本工期; 2.2 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原因全面影响工期延误,连续在3天之内的(含3天),不予顺延;超过3天以上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自第4天起计算顺延。如特殊情况导致局部发生工期延误,该局部影响范围连续在2天之内的(含2天),不予顺延;超过2天以上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自第3天起计算顺延,其余不受影响之范围按合同要求执行;
2.3 若因规划修改而导致本工程的工程量或工期变更(包括工期增加、延误及减少等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2.4 乙方应于工程开工后 天内
(即 年 月 日前)完
成 地块土石方开挖并向甲方移交场地,确保甲方施工前后顺序。 第3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3.1 合同价款暂定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合同价款组成详见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清单1】 3.2 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按当月的工程进度,以双方指派的代表确认的土石方方数为依据,测算当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在测算之日起 天内支付该月测算工程量 %的工程款,余款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通过并办理结算定案后1个月内支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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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期不足一个月,该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以完成实际工程量实测方数进行验收结算,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全部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方法:乙方收取工程款时应按本合同业务适用税率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专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工程进度要求
为保证工程进度,乙方必须自开工之前三日内向甲方提交《施工机械配备表》,自开工之日起三天内安排 名以上施工人员及按《施工机械配备表》安排机械设备进场施工以保证工程进度。如按甲乙双方约定条件,乙方实际施工机械配置小于《施工机械配备表》规定数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5条 施工组织及验收
5.1 甲乙双方每天各自派一人以上驻场代表驻工地指挥施工。任一方更换代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延迟通知的全部责任。 甲方代
表: 乙方代
表:
甲乙双方在本工程中向对方发出的通知、函件、签证等相关往来书面文件均以双方代表或合同签订人的签名为准,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5.2 本工程如需要爆破,乙方若没有爆破资质,应将爆破项目分包给有资质的第三人进行爆破施工,但爆破施工人应按当地机关的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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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甲方驻场代表一经发现,乙方应立即整改,重新施工,直至符合约定标准,工期不予顺延。
5.4 本工程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中的《土石方挖、回填及爆破的要求》等进行施工和验收。 第6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6.2 本合同第一册《工程基本信息》、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 6.3 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除工程清单或报价单) 6.4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第二册 工程计价信息 第一部分 工程计价条款
第1条 承包方式说明
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按本合同工程计价约定的综合单价以包施工、包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及相关服务的总包干方式承包本工程。本合同所述的综合单价均已含乙方完成本工程所需支出的所有经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人工资、社保、福利、机械进退场费、搬迁费、燃油料费、机械维修费、配件费用、税金。本工程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不因其他任何原因(除合同约定外)而调整。本合同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经包含相关税费,税费不因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改变而调整,由此增加的税务成本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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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承包人确认已详细勘察现场并已同意及接受现场的一切现状,发包人不就此项内容增加任何费用。 第2条 结算方式
2.1 土石方工程的结算方式
本工程的结算方式为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包干,承包人按本合同第二册《工程计价信息》第二部分《工程计价清单》清单1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作为本合同工程结算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清单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一切费用。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实测方数计算。
2.2 清单中未列项目的工程结算方式(以下简称“此部分工程”): 2.2.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对此部分工程的造价进行结算。
2.2.2 当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此部分工程的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则按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并在施工前先报发包人审核确认后才可施工,作为结算依据。 第3条 其他条款说明
第二部分 工程计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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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1: 工程计价清单 清单2:工程范围示意图
第三册 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
第1条 安全施工及责任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公布的各类安全施工制度进行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工地上的人身、财产安全(包括防盗),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对责任归属有异议的,乙方应先行处理并垫付有关费用。 第2条 权利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提供工程原貌图及施工图、标高、水准点给乙方。
2.1.2 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管理、监督。若乙方不听从甲方调度,甲方有权暂停乙方施工,因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累计两次被责令停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清退乙方,更换施工单位。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2.2.1 乙方确认签订本合同时已熟悉甲方提供的各样图纸并已多次踏勘工地现场,清楚水准点及标高、了解土质、挖掘、工地回填等情况及其土方量。 2.2.2 严格按合同约定承包本工程施工,并承担市场物价上涨及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风险;
2.2.3 负责管理施工队伍及车辆、机械的安全生产,保质量、进度,服从甲方管理,对甲方提出的管理意见严格执行。
2.2.4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必须经甲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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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乙方承诺:无论何种性质争议,一旦争议发生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要求继续施工,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停工、怠工,或者以争议解决需要时日为由拖延竣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2.2.6 乙方承诺具有承包本工程的合法资质,提供给甲方的相关企业资料均真实有效,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第3条 土石方开挖、回填及爆破的要求 3.1 土石方回填
3.1.1 土方需至下而上分层铺填,一般每层需铺厚度为500mm-800mm,采用机械分层碾压。(压路机重量要求为静压18T以上加振碾压)
3.1.2 边坡开挖应采取沿等高线自上而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避免先挖坡脚,造成坡体失稳。
3.1.3 土方开挖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各种管线通讯设施(光缆)、古文物遗址、易爆物品等,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3.1.4 土方开挖回填时应按图纸要求挖填至设计标高并服从甲方工地负责人的安排。 3.2 土质分类
3.2.1 按乙方送给甲方的样板土为合格土验收。 3.2.2 不能回填垃圾土及河底泥带水分大的土质。
3.2.3 一、二、三类土可以用挖掘机开挖,软石硬土、强风化石可以安装鹰嘴开挖,中风化石和微风化石才能使用爆破。 3.3 挖、填土石方工程量的测量及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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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挖、填土前,由甲方派测量队对挖填区域的土石方量进行测量,(乙方必须自行测量对比甲方测量的数据)在回填区,池塘、河沟、湖泊的淤泥测量是以成年人踩踏的深度计50%,淤泥最深只计算到(/)cm。乙方对甲方的测量结果确认后才能进行土石方施工。进行土石方施工后,乙方不得对双方确认的测量数据的结果有任何异议。
3.3.2 工程量测量、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中的《土石方工程量的测量与计算》。
3.3.3 乙方挖、填土石方工程完成后,甲乙双方各派测量人员对乙方挖、填土石方工程进行测量及验收确认。测量后要签名确认本次测量的数据是本工程结算的有效数据【附件2土石方测量及验收要求确认表】。 3.4 爆破时注意事项
3.4.1 进行爆破工程施工的队伍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认可资质的爆破公司。
3.4.2 每个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进行爆破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爆破证。
3.4.3 每天爆破要有规律性的时间。
3.4.4 爆破前无关人员撤离施工现场,退至安全区并设立警戒线,须用哨声或高音喇叭通知周边人员到安全区避炮。
3.4.5 爆破施工的炸药应适量,避免乱石飞溅和震动过大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严格控制用药量) 3.4.6 要求安排专人跟进。 3.5 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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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山头挖土必须控制高度、分层开挖,每层高度不能超过四米。 3.5.2 严禁偷岩取土,防止塌方。
3.5.3 汽车运输过程中不能超载、超速、野蛮驾驶、带病及酒后驾驶。 3.5.4 凡是入施工场地的机械、车辆的性能必须保证良好,进行施工人员必须要有上岗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
3.5.5 经常检查施工点查出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及伤亡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必须追究肇事者的责任。
3.5.6 乙方在施工中的一切交通道路及施工道路由乙方自行修理。 第4条 土石方工程量的测量与计算
为保障土方工程量计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对土方工程量计算做如下说明: 4.1 鱼塘河沟类的填方,采用小于5米的方格法或者三角网法计算土方量。 4.1.1 底标高的测量:测量点的密度按相邻点间隔小于20米均点。 4.1.2 土方验收测量:测量点的密度按相邻点间隔小于20米均点。 4.2 地表平坦区域的土方工程量的计算,选(方格网法,断面法,三角网法)其中之一计算。
4.2.1 地表平坦是指该区域施工前和施工后都无陡坡,陡坎之类的地貌,类似于平台或一个斜面。
4.2.2 测点密度:相邻测点间隔小于20米。
4.3 山地土方工程的计算,采用小于等于5米的方格法或三角网法计算 4.3.1 测图要求:按1:500地形图的精度要求测图。
4.3.2 用土方计算软件计算时要确保坡顶、坡底、坎顶、坎底的标高无漏测,也可用內插法补充漏测处的标高,点的间距不大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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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采用三角网法计算时,三角网建模完成后,仔细核对三角网中的三角形有无跨越陡坡坎或山脊山谷线的现象,如有则需在相应处补充标高点。 4.3.4 土方工程边界线相当重要,应仔细核对。
4.4 所有土方工程量的计算均可采用三角网法计算,只要测点位置准确,碎部点的密度足够,该方法是最精确的,也是最高效的。因此应尽可能的采用三角网法。
4.5 不管采用何种方法计算都应尽可能的分小块来计算,不要把几个山头合并一次性计算,就算是同一山头也要看它的复杂性,必要时分成几小块来计算。 4.6 换填收方方法:由集团前期部、项目部指定位置,采用20*20米方格网挖孔测量现场土方的完成面,作为计算土方工程量的计算依据。 第5条 不可抗力
双方约定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的颁布及改变、行政干预等行为及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5.1 5级以上的地震;
5.2 8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
5.3 续降雨24小时且降雨量为200mm以上; 5.4 日最高温度40℃及以上;
5.5 日最低温度-5℃及以下【在东北地区、天津地区属冬季停工施工除外)。 5.6 6小时内降雪量达15mm以上且降雪持续。(暴雪红色预警信号) 第6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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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自开工之日起五日内,若乙方每天因机械设备或人力配备不足导致工程进度缓慢达不到进度平均值(进度平均值=暂定工程总方数÷工期天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工程发包给第三人。
6.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册《专项条款及合同附件》中第2.2.4款约定擅自转包本工程给第三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擅自分包本工程给第三人的,应立即停止该违约行为,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3 因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不可抗力原因除外),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逾期违约金;若逾期 日未竣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将乙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
6.4 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进行整改,工期不予顺延;经两次整改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乙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
6.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停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乙方未完工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人。
6.6 若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的,则现场监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出的施工指令视为甲方的指令,乙方也应一并遵守,否则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6.7 无论何种原因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清场,并与甲方办好交接手续,交付全部施工资料。乙方已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部分的工程款,甲方应在乙方退场完毕之日起 天内结算支付给乙方。乙方逾期交付场地及施工资料的,每逾期一日,则按乙方已完工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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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6.8 凡发生有个人或单位以乙方总包工程实际施工人身份向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要求甲方在未付工程款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乙方还需按照每日人民币 元的标准向发包人承担违法分包的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日期,自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之日起,至原告撤诉或者案件终审之日止。乙方并承诺发生上述情况的,由乙方与实际施工人自行协商解决,实际施工人向甲方主张的一切权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按裁决甲方承担责任金额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剩余工程款或结算款与质保金中扣除。如乙方的上述款项不足扣除,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计取不足扣除部分的欠付利息。
6.9 在实际施工人提起的诉讼案件中,如委托鉴定实际施工人的工程造价,该造价鉴定结论对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结算无任何约束力,乙方不得以该鉴定作为任何结算的根据。甲方和乙方之间的结算,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 6.10 承包人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实开具【不得开具虚假,或由非承包人公司(税务局按规定的除外)】。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周内重新开具,并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要求承包人支付虚开额度 %的违约金,该金额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另行追偿;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收到的、联系人、联系方式送交承包人公司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处理。” 第7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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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在合同主文及附件均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7.2 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7.3 本合同附件、图表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7.4 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 合同附件
附件1:机械配备及工程进度表 附件2:土石方测量及验收要求确认表 附件3:原貌测量数据(图) 附件4: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5: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以下为签约栏,无正文)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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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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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日 1、承包人须对其提供的银行账号准确性负责,如因银行账号不准确导致付款失败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若承包人变更银行账号的,则应事先提供书面联系单告知发包人,并经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3、承包人同意原则上账户名称应与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由承包人书面授权并经发包人项目总经理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附件1:机械配备及工程进度
施工机械配备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日完成土方 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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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种类 推土机 推土机 挖掘机 挖掘机 挖掘机 挖掘机 挖掘机 转载机 运输车 型号 数量 备注 发包人签约代表人: 承包人签约代表人:
日期: 日期: 附件2
土石方测量及验收要求确认表
为保障土石方工程开挖前测量及验收测量数据的公平、公正,透明减少各方争议,请甲乙方配合测量人员到场见证土石方开挖前测量及验收测量工作,并在测量数据表上签名公证。签名后的测量数据需复印给各方代表。该份测量数据作为有效测量成果,并作为结算依据。
参与现场土方测量人员签名表格
测量地点: 代表名称 甲方代表1 甲方代表2 乙方代表1 乙方代表2 测量员 部门 测量时间 签名 确认数据时间 签名 工程采用( 方格网法或者三角网法)计算土方工前期工程程量 部 项目部 施工队 17
备注: 测量数据需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方可作为工程计量依据,乙方收到测量数据之后,如对测量数据有异议,需在收到数据后的三日内提出,三日内乙方没提出任何异议,则默认乙方认可并确认收到的测量数据。 注:
(1)甲乙双方至少各有一人在场配合测量队方可进行土石方测量。
(2)甲乙双方的代表应是合同约定的双方代表或合同签订人,亦可委托第三人出席,但乙方委托的则需另行出具授权书。
(3)若有一方代表缺席时,取消本次土方测量工作,重新议定验收日期。
附件3:原貌测量数据(图)(略) 附件4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
称): 承包人(全
称):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 年 月 日签署了 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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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第1条 发包人责任
1.1 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 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 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
1.4 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的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领导。
1.5 发包人的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1.6 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第2条 承包人责任
2.1 承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
2.2 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 2.3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的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4 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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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承包人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发包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承诺在合同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 %,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
2.6 如因承包人单位及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5
关于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致: 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我司承建的贵司 工程现正在施工。国家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这是施工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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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贵公司在 年 月 日向我司支付了人民币 元的第 期工程进度款。我公司收到上述工程款后,已按国家规定向我司本工程的所有民工都足额发放了工资。我公司特此保证:截止至本承诺书签署之日,我司已全部支付了本工程所有民工工资,我司施工的本工程没有拖欠任何民工工资。
我司承诺按照国家规定建立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并将施工人员名单造册提交贵司监督,发生施工人员变动时必须及时提交变更后名单。因未提交施工人员名单或名单不准确的,在发生欠薪讨薪事件时,认定我司施工人员范围以贵司认定为准。我司必须无条件确保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并采取贵司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如发生我司拖欠民工工资并且向或贵司索要我司拖欠工资的,贵司有权在剩余进度款范围内代我司向民工支付工资,我司对贵司垫付工资的人员范围和工资数额均不提异议。 当发生民工到贵司索要工资情况,贵司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且我司愿按照每人每次人民币 元的标准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或发生贵司代支工资情况,除了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代支的工资外, 我司须按照贵司所垫付的民工工资4倍向贵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下期进度款中扣除,未在下期进度款扣除或我司在贵司处已经无款可扣的,起计逾期支付利息。贵司可以在我司其他任何款项中扣除所垫付的工资和相应的违约金与利息。
各工区负责人为我司指定的保证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到每个工人手中的第一责任人。我司及各工区负责人在此特向贵司保证及郑重承诺,如有民工到贵司索要工资,根据贵司统计的各工区拖欠工资的工人人数,由各工区负责人向贵司承担每人每次人民币 元的违约责任。该违约金由拖欠工资的工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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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个人财产承担。贵司可按照民工签字确认的拖欠工资总额,直接向申请对工区负责人的财产包括房产、汽车、现金、银行账户及其他资产等采取冻结、扣押、强制划拨、先予执行、先行给付等法律手段予以抵偿,所拖欠工资的工区负责人还愿意承担恶意欠薪、诈骗、敲诈勒索等法律责任。
以上情况及保证与承诺均为真实,如有虚假,我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特此保证
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工区负责人(签字) 工程结算所需资料 工程名称: 专业类别:前期土石方工程 要实序资料名称 号 求 际 份数 份数 1 页数/份 备注 1 *结算定案申请表 *甲已双方签认测量图纸2 及数据及电子版 3 *施工合同及电子版 4 *竣工验收证明 含工程量总表、原貌图、收方图、1 收方计算图等 1 1 22
5 □机械使用日签表 1 6 □机械使用记录汇总表 1 7 □已办理的定价资料 8 □会议纪要 9 □工程洽谈记录 □其他 10 1 1 1 1 说明:带*号项为办理结算必须提交的资料,其他如有按实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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