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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无菌操作制度(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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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操作制度

1、无菌操作环境应清洁、宽阔,操作前半小时须停止扫地、更换床单等工作,避免人群流动,尘埃飞扬。

2、无菌操作前,工作人员要穿戴整洁,帽子须遮全头发,口罩须盖住口鼻。最好用一次性口罩,纱布口罩应以6-8层纱布缝制,宽14cm,长16-18cm,带长30cm。一般情况下,纱布口罩应每4-8小时更换,但一经潮湿细菌易于穿透,应立即更换。刷洗双手,必要时修剪指甲。

3、无菌物品必须与非无菌物品分开放置且有明确标志。无菌物品不可暴露于空气中,应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中。无菌包外需标明物品名称、灭菌日期,按失效期先后顺序摆放。无菌包的有效期一般为7天,过期或受潮应重新灭菌。

4、进行无菌技术操作时,应首先明确无菌区和非无菌区。凡经过灭菌而未被污染的区域称无菌区,如已铺了的无菌盘内面,已消毒的手术野和穿刺部位等。

5、进行无菌操作时,操作者身体应与无菌区保持一定距离;取放无菌物品时,应面向无菌区;取用无菌物品时应使用无菌持物钳;手臂应保持在腰部或治疗台面以上,不可垮越无菌区,手不可接触无菌物。避免面对无菌区谈笑、咳嗽、打喷嚏。用物疑有或已被污染应予更换并重新灭菌。

6、一套无菌物品只供一位患者使用,以防交叉感染。近年一次性无菌用品的推广使用,提供了诸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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