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使撤销权内容的结果有:
1、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2、重大误解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受到胁迫,可以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或者重大误解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90日内不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到胁迫,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原因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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