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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离婚?

来源:花图问答

法律分析:

可以在女性户籍所在地离婚。如果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只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以办理男女住所,法律不限制。如果诉讼离婚的女方是被告,男方也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或者有下列情形的女方作为原告,也可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告采取强制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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