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考勤管理制度(国企标准)1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达到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公司临时工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3 工时制度
公司按国家现行《劳动法》规定每周40小时工时制。 4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从早上8:30至中午12:00,下午13:00至17:30。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相应调整工作时间。
5 休息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日。 6 休假种类
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工伤假。 6.1 年休、探亲假
6.1.1凡本规定中涉及到工作年限的内容均以员工在郴州
XX有限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
6.1.2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取得年休假资格
6.1.3年休假天数=(工龄+4)天,年休假天数=(工龄+4)天,最多不超过14天,员工年休
假的有效期限为其工作满一年当日至次年当日,当年的年休假只能在当年取得,不得跨
越年限,年休假可连续休也可分开休,年休假包括公休日在内。
6.1.4员工获得年休假时,须事先填写《休(请)假申请单》,由本部门审核后,经人总部部长批
准后可休假,取得连续3天以上的年休假,原则上要在一周以前申请,并经人总部部长
审核批准。
6.1.5部长取得年休时,须经公司领导的批准,同时将《休(请)假申请单》,报人总部备案。
6.1.6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中,父母居住在湖南地区以外的员工工作每满三年可取得7天探亲假
资格,销假时须提交父母所在社区或居委会的居住证明。 6.1.7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中,配偶居住在湖南地区以外的
已婚员工工作每满一年可取得10天的
CHENZHOU HUALU DIGITAL TECHNOLOGY CO.,L TD 探亲假资格,销假时须提交配偶在外地工作、居住的证明。 6.1.8年休假、探亲假包含法定假日及公休日,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
6.1.9同一年内不可同时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6.1.10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经所属部长认可报人总部,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部长以上员工取得探亲假须经公司领导的批准,报人总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6.2 婚假、丧假
6.2.1婚假:员工在申请婚假时必须持本人结婚证明书,给予婚假3天,晚婚员工另给婚假七天
(含公休及节假日)。
6.2.2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给予丧假三天,销假时须提交相关
证明。
6.3产假、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的产假,产假期间,基本工资、岗位
工资照发,已办理生育保险的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由医疗保险站按照公司的缴费基数发放,如现工资超过了原公司缴纳的基础则公
司补足超出部分。产假须提供结婚证及准生证、出生证明等复印件。如缺少以上的证明材料公
司则有权按照国家相关计划生育条例进行处理。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每天给予2次哺乳
时间,每次三十分钟,每天可以合并使用,但不允许将一年的哺乳假合并休。
6.4工伤假
6.4.1发生工伤事故时,事故发生部门应于当日内立即向人总提交书面报告,员工受伤需治疗
不能上班时,应到人总部办理休假手续,因故不能于休假前办理手续的员工,在工
伤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总部补办手续。
6.4.2对于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每年复查或鉴定已恢复劳动能力而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4.3有关工伤的其他规定,按照《郴州市城镇职工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6.5调休假
请假人须将调休的加班时间备注明确,由人总部核查加班记录并签字,3天以下假期由人总部审批,3天(含)以上调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7 请假
CHENZHOU HUALU DIGITAL TECHNOLOGY CO.,L TD 7.1请假种类 请假分为事假和病假 7.2 事假
事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等,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填写《休(请)假申
请单》,三天以下事假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三天(含)以上事假须报人总部审批,七天以
上事假须报公司领导审批。 7.3 病假
病假员工非因工伤受伤、患病不能上班请假时,须持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具的诊断说明书、病历、医药费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部门考勤员处填写《休(请)假申请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
审核,报人事总务部批准后方可休假,公司拥有对提供资料的复核权。因急症不能事前办理请假
手续的员工,应设法及时与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人总部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在病愈后应及时补办
休假手续。病假超过7日者,所持诊断说明书需主治医生开具,所属部门审核,人总部复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7.4 计算单位
事假和病假都以半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
员工连续请事假1个月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休事假超过1个月,取消其当年的年终奖资格。
请休假单须报人事总务部存档,无假单者以“旷工”论。 8 销假
8.1销假类型:除事假、调休假外,其它请假类别均须办理销假手续。
8.2销假时限:员工须在休假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到人事总务部办理销假手续。
8.3销假日期:销假日期以休假员工到人事总务部办理销假手续的日期为准,由员工与人事总务部双方签字确认销假日期。
8.4相关证明:销假时须向人事总务部提交申请休假所需的证明,否则该假期作事假处理。
8.5 无故未按时销假者以“旷工”论处。
9 缺勤
CHENZHOU HUALU DIGITAL TECHNOLOGY CO.,L TD 9.1 迟到、早退
凡工作时间开始时未到岗或工作时间尚未结束时离开工作岗位视为迟到和早退。
9.2 旷工
属于下列各项按旷工处理:
9.2.1未经直接上级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9.2.2有意隐瞒公司,不上班者;
9.2.3拒不接受领导分配的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9.2.4无故迟到、早退者。 10 加班加点 10.1加班加点定义
因生产、工作需要或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及其他特殊情况,安排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早上班或晚下班及节假日出勤。
10.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科长以下员工,但驾驶员不按本规定执行。
10.3 各部门在一般情况下不得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组织加班加点:
10.3.1法定假日和公休日期间的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或工作的;
10.3.2由于公共设施等突发故障,必须进行及时抢修的; 10.3.3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灾害,使员工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进行抢
救的;
10.3.4为了完成计划外安排的紧急任务,或者公司领导决定的紧急任务。
10.4 加班时间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每天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得超过20小时。
10.5 加班的审报程序:
10.5.1各部门负责人在安排员工加班时,须提前申请。由各部门考勤员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本部
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总部审核。
10.5.2加班结束后,由所在处考勤员在《加班申请单》上注明实际加班情况。若实际加班时间超过预
CHENZHOU HUALU DIGITAL TECHNOLOGY CO.,L TD 定加班时间,应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加班申请单》上予以
说明。
10.5.3月底各处考勤员将加班记录汇总填入本部门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总部。
10.6 属下述情况之一的不认为是加班,将扣除加班工资: 10.6.1加班事先没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及人总部门审核,时候24小时以内没有补办加班申请手续的;
10.6.2实际加班时间超过预定加班时间所属部门负责人没有适当理由的;
10.7 加班换休
各部门在员工加班工作后,应尽量安排员工换休。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安排换休的,按公司规定支付加班费。
11 考勤 11.1 考勤方式
本公司实行管理人员打卡考勤,制造部质量部员工人工记录考勤。同时各部门考勤员要每日按实际出勤情况填写考勤表。
11.2 未打卡处理
未打卡的员工(申请请休假员工除外),必须到考勤员处申报原因,由部门考勤员填写《未打卡说明(申请)》,并根据未打卡原因按下列规定处理:
11.2.1忘记打卡的,每次按事假1小时处理;
11.2.2早上因直接外出办公不能打卡的员工应在前一工作日填写《申请表》,当天外出办公不能返
回打卡的员工提前填写《申请表》,不能提前确定的应于第二天上午及时补办手续;
11.2.3托人或受托打卡者,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11.2.4因公司客观原因使员工不能打卡时,按各部门考勤员考勤记录为考勤依据。
11.3 考勤程序
11.3.1考勤员必须每日按本部门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填写考勤表;
11.3.2考勤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考勤员于每月29日前将考勤表报到人总部;
12 考勤与工资计算的关系 12.1 工资计算标准
12.1.1标准工资=固定工资+考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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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XX有限公司
考勤、加班加点管理规定Q/CHL·QES·RZ·WI03 12.1.2月标准工作计薪天数=21.75天
12.1.3日工资标准=标准工资/月标准工作计薪天数 12.2 事假工资的扣除
事假工资的扣除=日工资标准×事假天数
12.3 病假工资的扣除=日标准工资×40%×病假天数,超过15天病假,按郴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12.4旷工工资的扣除
每旷工一天相当于三天事假的工资扣除 12.5 迟到、早退的工资扣除
每迟到、早退一个单位相当于2小时事假的工资扣除。 13 附则
13.1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属人总部。
13.2 本规定如与上级劳动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动管理办法相抵触时,以上级主管部门劳动管理办法
为准,修改本办法。
13.3 本规定的变更、废止须经总经理批准。 14 相关文件 《
人
力
资
源
控
制
程
序
》
Q/CHL.QES.RZ.P01
15 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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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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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CHL.QES.RZ.WI03.J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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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HL.QES.RZ.WI03.J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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