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工前验线(第一次): 建设工程基础垫层完成,将放线成果定位后,由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对放线准确性进行校验,并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的工作。建设行为经验线符合规划许可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开工前验线确认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开工前验线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有效);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6、《建设工程开工前规划验线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现场设置的公示牌照片(7寸)。
二、基础完成后验线(第二次):建设工程施工至一层地面(±)时,应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验线,并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核发基础完成后验线确认书。所需材料如下: 1、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有效); 2、建设工程基础完成后规划验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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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 芜 市 规 划 局
建 设 工 程 验 线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签 章)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项目地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申报日期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测绘单位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编号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建筑面积 序号 1 2 3 4 5 6 7 项目名称 建筑功能 栋 数 层 数 结构类型 (平方米) 2 2
备 注 竣工规划核实申报材料
竣工规划核实分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和项目整体竣工规划核实。
申请单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条件:
(一)单体建筑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施工完成;
(二)申请核实建筑主体周围道路和绿地建设已完成或位置已预留,且边界清晰;
(三)申请核实建筑主体周围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已拆除,场地平整基本完成。
申请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开工前和基础完成后验线确认书; (五)建设工程竣工照片(正面、侧面、背面、总体效果);
(六)建设项目规划批后公布照片; (七)单体工程竣工勘验测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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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整体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条件:
(一)所有建筑主体已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许可内容全部施工完成;
(二)道路、绿地全部建设完成;
(三)地面停车位已按规划要求施工完成; (四)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已拆除,场地平整完成; (五)给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道路等管线工程建设完成并按规划要求接入城市系统;
(六) 同期建设的幼儿园、物业管理办公室等配套和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要求建设完成。
申请整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体建筑竣工规划核实合格单》; (四)竣工规划核实自查报告;
(五)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勘验测绘报告及电子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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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6578003
竣工项目: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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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申 请 表
莱 芜 市 规 划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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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竣 工 项 目 建 设 位 置 该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市规划局提出的各项城乡规划要求进行建设,请予进行竣工规划核实。 核实申请 建设项目法人: (建设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6 6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盖章) 监 理单位 (盖章) 监理工程师签字: 竣 工 规 划 核 实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放线测量成果》编号 《建设工程开工前规划验线确认书》编号 《建设工程基础完成后规划验线确认书》编号 建 设 工 程 实 际 建 设 基 本 情 况 序工程名称 号 1 2 3 4 7
栋数 高度 结构 层数 地上 功能 竣工面积(㎡) 地上 地下 地下 地上 地下 7
5 6 7 8 9 备 注 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整体竣工规划核实自查报告
自 查 报 告
:
由我单位(个人)开发建设的位于 (项目地址) 的(项目名称),现已竣工,我单位(个人)根据 (许可证号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置、取得许可证时间、开发时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规模等。
二、有关规划许可内容及规范的核对情况:(可以采用表格形式)
三、施工图与许可图自行核对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
五、整改措施: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六、要求及承诺:承诺对本自查报告承担法律责任,对未在自查报告中涉及的问题以后不再提出相关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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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单 位(个人):(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单 位 受 托 人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姓名 证件名称 所在单位 建设项目 (性质或内容) 建设位置 性别 证件号码 移动电话 委托事项 授权范围 兹委托 为本单位建设项目代理人,全权办理 规划手续的相关事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授权期限 9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9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单位承诺: 承担受托人在代理权限内,依照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定开展办理有关规划事宜中的法律责任。 年 月 日 注:受托人提交本委托书时,须同时提交受托人本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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