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建发〔2010〕746号
各区、县建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轨道交通建设各参建单位:
为加强对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规范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行为,现将《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三日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
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工作要求,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是指影响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的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技术、环境、人员、设备等相关条件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自控自检,监理单位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第三方监测等单位对相关条件进行验收,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预控管理。
第三条 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应按照工程自身风险和周边环境风险的危险程度,分类进行条件验收。
重要部位和环节可分为A、B两类:
(一)A类:暗挖穿越特级风险源,暗挖穿越(直径1米以上,距暗挖结构顶3米以内)污水管,暗挖穿越河湖,盾构始发到达,盾构开仓,盾构穿越特级风险源,跨越铁路或快速路的预制梁架设施工;
(二)B 类:暗挖竖井开挖,暗挖马头门开挖,暗挖扩大段开挖,暗挖(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暗挖穿越一级风险源,暗挖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拆除,盾构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盾构穿越一级风险源,深基坑开挖,跨越二级及以上公路或城市主干道的预制梁架设施工,模板搭设高度8米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米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现浇梁、板混凝土浇筑。
建设、监理单位可根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实际需要,增加需进行条件验收的重要部位和环节,或将B类升格为A类进行条件验收,但不得将A类降格为B类进行条件验收,也不得擅自减少本办法确定的重要部位和环节。
第四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工
作方案》(以下简称《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需进行条件验收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并参照附表1—16确定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条件验收工作方案》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报送建设、设计、第三方监测等单位。
施工单位可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附表1—16的验收条件、内容和要点进行调整,但不得将附表中的主控条件调整为一般条件,也不得擅自减少附表中规定的主控条件。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自检自评。自检自评合格的,由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
第六条 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应对施工前条件验收项目进行预审,预审符合要求的,按下列要求组织验收:
(一)A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安全质量或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项目负责人,参与方案论证的部分专家,施工单位(或其北京指挥部)安全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二)B类项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验收,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第三方监测单位专业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等,必要时可邀请勘察单位专业负责人参加。
验收组应按照《条件验收工作方案》所确定的项目内容逐项进行验收,并形成书面验收结论。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参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并按照验收组意见进行整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相应重要部位和环节的施工。
第八条 监理单位应按要求组织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严把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预审关、验收关和整改复查关。对未进行施工前条件验收或验收未通过,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施工单位拒不停工的,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开展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培训,按要求参加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应对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的履约评价。
第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抽查中,对不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令其改正,并按《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动态监管记分标准》进行动态监管记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动态监管记分标准
附表:表1: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表2: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表3:施工前条件验收记录表
表4:暗挖工程竖井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5:暗挖工程马头门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6:暗挖工程扩大段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7:暗挖工程(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8:暗挖工程穿越特级、一级风险源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9:暗挖工程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拆除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0:盾构始发、到达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1:盾构开仓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2:盾构区间联络通道开口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3:盾构穿越特级、一级风险源施工前验收条 件
表14:深基坑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5:预制梁架设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6:现浇梁、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前验收条件
表1
施工前条件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工程名称 施工前 条件验收项目 施工前 编号 条件验收项目 日期 致: (监理单位) 根据《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我方已完成了 施工前条件验收自检工作,自检合格,计划与 年 月 日 实施,请予组织施工前条件验收。 该重要部位和环节施工前条件验收的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施工单位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验收 条件 内容 监理单位 验收要点 施工 自检意见 验收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表2
施工前条件验收表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表3
施工前条件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前 条件验收项目 验收内容: 编号 日期 条主控条件和 条一般条件,各验收内容及验收结论详见施工条件验收表。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结论: □通过 □不通过 验收组 成员签字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第三方监测 专 家 工作单位 职务(签字)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表4 序号 验收 条件 暗挖工程竖井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锁口圈梁 提升系统 监控量测 管线保护 视频门禁 临边防护 格栅加工 材料及构配件 设备机具 分包管理 作业人员 降水情况 风水电 应急准备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锁口圈梁施做完毕,混凝土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其中提升系统已验收合格。 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点布置符合要求,已测取初始值。 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视频门禁系统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临边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格栅加工首件验收合格。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降水水位符合竖井开挖要求。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注:竖井开挖指锁扣圈梁完成后进行土方开挖前条件验收。
表5
暗挖工程马头门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超前支护及加固措施 监控量测 管线保护 降水情况 视频 格栅加工 应急准备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审批齐全有效。 管棚或小导管打设、注浆已完成,加强环梁及支撑措施到位。 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点布置符合要求,已测取初始值。 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降水水位满足施工开挖需要。 视频探头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格栅加工验收合格,数量满足要求。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设备机具 分包管理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作业平台搭设牢固,防护到位,已通过验收。 13 作业人员 14 15
风水电 作业平台
表6
暗挖工程扩大段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超前支护及加固措施 超前探测 监控量测 管线保护 降水情况 视频 格栅加工 应急准备 材料及构配件 设备机具 分包管理 作业人员 风水电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审批齐全有效。 管棚或小导管打设、注浆已完成。 超前探测已完成。 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点布置符合要求,已测取初始值。 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降水水位满足施工开挖需要。 视频探头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格栅加工验收合格,数量满足要求。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表7 暗挖工程(首次)初支扣拱开挖施工前验收条
件
序号 验收 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结构稳定性 监控量测 管线保护 降水情况 视频 格栅加工 应急准备 材料及构配件 设备机具 分包管理 作业人员 风水电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审批齐全有效。 顶纵梁(及冠梁)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作业面变形已基本稳定。 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降水水位满足施工开挖需要。 视频探头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格栅加工验收合格,数量满足要求。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注:按单位工程进行该项施工前条件验收。
表8 序号 验收 条件 暗挖工程穿越特级、一级风险源施工前验收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设计文件 审批手续 施工方案 专项防护 超前支护及加固措施 监控量测 降水情况 视频 格栅加工 应急准备 材料及构配件 设备机具 分包管理 作业人员 风水电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对特级风险评估、分析,专家论证完毕;产权单位及相关部门审批手续齐全。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及专项防护方案)、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风险源自身专项防护措施已完成。 管棚或小导管打设、注浆已完成。 专项监测方案审批完成;监测点位已布置,初始值已读取,控制值已确定。 降水水位符合设计要求。 视频探头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格栅加工验收合格,数量满足要求。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注:连续穿越一级风险源则每50米验收一次。
表9 序号 暗挖工程大断面(首段)临时支撑拆除施工前验收条件
验收 条件 内容 验收要点 1 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及专项防护方案)、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临时支撑拆除后续施工准备基本完成。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准备到位。 已有监测点数据基本稳定。需增设的监测点位已布设,初始值已读取; 视频探头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2 施工方案 3 4 主 控 条 件 施工准备 监控量测 5 视频 6 应急准备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7 材料及构配件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8 设备机具 9 10 一 般 条 件 分包管理 作业人员 11 风水电 12 降水情况 降水水位符合设计要求。 注:后续各段临时支撑拆除由监理工程师参照以上条件进行控制。
表14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一 般 条 件 主 控 条 件 验收 条件
深基坑开挖施工前验收条件
验收要点 内容 设计文件 施工方案 冠梁 提升系统 支护体系 监控量测 管线保护 视频门禁 临边防护 材料及构配件 设备机具 分包管理 作业人员 降水情况 截排水系统 风水电 应急准备 设计文件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包括应急预案)、专家论证、审批齐全有效。 冠梁施做完毕,混凝土强度符合规范要求。 提升系统已验收合格。 钢支撑、锚索等支护材料已进场并验收合格。 监测方案已审批,监测点布置符合要求,已测取初始值。 管线核查,针对性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视频门禁系统已安装到位可正常使用。 临边防护设施符合要求。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复试合格。 进场验收记录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安装稳固,防护到位。 分包队伍资质、许可证等资料齐全,安全生产协议已签署,人员资格满足要求。 拟上岗人员安全培训资料齐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类别和数量满足作业要求,操作证齐全。施工和安全技术交底已完成。 降水水位符合深基坑开挖要求。 地面截排水系统已完善。 施工通风、供水、供电满足施工需求。 应急物资到位,通讯畅通,应急照明,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注:车站主体基坑开挖当分段进行时,应逐段进行开工前条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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