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建发[2008]38号
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局
关于印发《无锡市惠山区工程建设项目 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的通知
惠山经济开发区、藕塘职教园区规划建设局,各镇(街道)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各园区规划建设部,各监理企业,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无锡市惠山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项目 机构 标准 通知 抄 送:区办公室,无锡市建设局
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局 2008年4月17日印发
共印80份
无锡市惠山区工程建设项目 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各方主体现场管理行为,确保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我区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企业低价竞争、投标人员数量虚高、现场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特制订惠山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一、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公共建筑工程:(M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1、一等工程(M≥30000):以建筑面积30000m2为基数,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建筑面积超过30000 m2的,每增加10000 m2,现场监理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10000≤M<30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三等工程(M<10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工业厂房及其他类型单项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参照公共建筑工程标准。 (二)住宅小区工程:
1、一等工程(M≥120000):以建筑面积120000m2为基数,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建筑面积超过120000 m2的,每增加20000 m2,现场监理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60000≤M<120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
3、三等工程:
(1)30000≤M<60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3人。
(2)M<30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群体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可参照住宅小区工程标准。 (三)市政工程:(N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元)
1、N<1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2、1000≤N<25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2500≤N<5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4、5000≤N<10000:设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
5、N≥10000: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现场监理人员增加1人;有桥梁的工程适当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及土建、机电设备等相关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按工程造价): 1、5000万元以下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元~1亿元工程至少2人;
3、1亿元以上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及土建、机电设备等相关专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施工企业自聘三级项目经理承担工程规模标准
按省苏建管企(2008)19号《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可以继续使用至2008年12月31日。
三级项目经理岗位聘用证书属于企业行为,仅限于本市使用且承接建筑项目单体不得超过10000m2。
四、有关说明:
上述标准为施工现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或投标承诺为准,但必须达到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监理企业备案和日常监督中予以审核检查,如有违法将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实施意见》及部、省、市有关文件进行处罚,并将不良信用行为在网上公示。
本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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