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花图问答。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来源:花图问答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

量定额(GYB200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Table Of Contents

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 3

1.1 目录 ...................................................................................................................................... 3 1.2 总说明 ................................................................................................................................ 11 1.3 B.01 楼地面工程 .............................................................................................................. 13

1.3.1 说明 ......................................................................................................................... 14 1.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5 1.4 B.02 墙柱面工程 .............................................................................................................. 15

1.4.1 说明 ......................................................................................................................... 17 1.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20 1.5 B.03 天棚工程 .................................................................................................................. 21

1.5.1 说明 ......................................................................................................................... 22 1.5.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23 1.6 B.04 门窗工程 .................................................................................................................. 24

1.6.1 说明 ......................................................................................................................... 26 1.6.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28 1.7 B.0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 28

1.7.1 说明 ......................................................................................................................... 29 1.7.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30 1.8 B.06 其他工程 .................................................................................................................. 33

1.8.1 说明 ......................................................................................................................... 34 1.8.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36 1.9 B.07 超高增加费 .............................................................................................................. 37

1.9.1 说明 ......................................................................................................................... 37 1.9.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37 1.10 B.08 成品保护 ................................................................................................................ 37

1.10.1 说明 ....................................................................................................................... 37 1.1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38 1.11 B.09 装饰装修脚手架 .................................................................................................... 38

1.11.1 说明 ....................................................................................................................... 38 1.1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 38 1.12 B.10 垂直运输 ................................................................................................................ 39

1.12.1 说明 ....................................................................................................................... 39 1.13 附录 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 .......................................................................... 39 2.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42

2.1 目录 .................................................................................................................................... 42 2.2 说明 .................................................................................................................................... 43 2.3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 46

2.3.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 46 2.4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47

2.4.1 第一节 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 49

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4.2 第二节 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 ............................................................................... 51 2.4.3 第三节 利润计取标准 ........................................................................................... 52 2.4.4 第四节 规费计取标准 ........................................................................................... 53 2.4.5 第五节 税金计取标准 ........................................................................................... 2.5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

2.5.1 第一节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 58 2.5.2 第二节 采用定额计价 ........................................................................................... 62 2.6 第四章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

2.6.1 第一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 67 2.6.2 第二节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 69 2.7 第五章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 70

2.7.1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 70 2.8 第六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 71

2.8.1 第一节 直接费 ....................................................................................................... 74 2.8.2 第二节 间接费 ....................................................................................................... 77 2.8.3 第三节 利润 ........................................................................................................... 79 2.8.4 第四节 税金 ........................................................................................................... 79

3.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 79

3.1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 ...................................................................................... 84 4.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 .............................................................................................. 90

4.1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JX20050625] .............................................................. 90

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消耗量定额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4年9月

1.1 目录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程项目

第一章 楼地面工程

说明

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找平层 二、整体面层 1.水泥砂浆 2.水磨石 3.水泥豆石浆 三、块料面层 1.大理石 2.花岗岩

3.石材刷养护液及保护液4.预制水磨石块 5.陶瓷地砖(彩釉砖) 6.玻璃地砖 7.缸砖 8.陶瓷锦砖 9.水泥花砖 10.广场砖 11.凹凸假麻石块 12.红(青)砖 13.分隔嵌条、防滑条 14.酸洗打蜡 15.塑料、橡胶板 16.地毯及附件 17.竹、木地板 18.防静电活动地板 19.钛金不锈钢复合地砖 四、栏杆、栏板、扶手 1.栏杆、栏板 2.扶手、弯头 3.靠墙扶手

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抹灰 1.石灰砂浆 2.水泥砂浆 3.混合砂浆 4.其他砂浆

5.一般抹灰砂浆厚度调整及墙面分格嵌条增加工料表 6.砖石墙面勾缝.假面砖 二、装饰抹灰 1.水刷石 2.干粘石 3.斩假石 4.普通水磨石 5.拉条灰.甩毛灰

6.ZL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外饰涂料) 7.装饰抹灰厚度调整及分格嵌缝 三、镶贴块料面层 1.大理石 2.花岗岩

3.挂贴大理石、花岗岩包圆柱饰面 4.钢骨架上干挂石板

5.圆柱挂贴大理石其他零星项目 6.预制水磨石块 7.凹凸假麻石 8.陶瓷锦砖 9.劈离砖 10.金属面砖

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1.瓷板 12.文化石 13.面砖

四、墙、柱面装饰 1.龙骨基层

2.夹板、卷材钢网基层 3.面层 4.隔断

5.柱龙骨基层及饰面 五、幕墙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面层

二、天棚吊顶(平面、跌级天棚)1.天棚龙骨 (1)对剖圆木楞 (2)方木楞 (3)轻钢龙骨 (4)天棚铝合金龙骨 2.天棚面层 3.天棚灯槽.灯带 三、艺术造型天棚 1.天棚龙骨 (1)轻钢龙骨 (2)方木龙骨 2.基层 3.面层

四、其他天棚(龙骨和面层)

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烤漆龙骨天棚 2.铝合金格栅天棚 3.玻璃采光天棚 4.木格栅天棚 5.网架及其他天棚 6.其他

(1)天棚设置保温吸音层 (2)送(回)风口安装 (3)嵌缝、贴绷带、贴胶带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木门窗 1.木门 (1)镶板门 (2)胶合板门

(3)半截玻璃门、自由门、连窗门2.木窗 二、钢门窗安装 三、铝合金门窗 1.铝合金门制作安装 2.铝合金窗制作安装 3.成品安装 四、卷闸门安装 五、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 六、塑钢门窗安装 七、防盗装饰门窗安装 八、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 九、装饰门扇、窗制作安装

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木质门制作安装 2.木质窗制作安装 3.成品门安装

十、电子感应自动门及转门 十一、不锈钢电动伸缩门 十二、不锈钢拉栅门

十三、不锈钢板包门框、无框全玻璃门 十四、金属防盗网制作安装 十五、门窗套 十六、门窗筒子板 十七、窗帘盒 十八、窗帘轨道 十九、窗台板 二十、木门窗运输 二十一、五金安装 1.一般木门窗五金 2.其它五金

3.铝合金门窗(制作)五金配件 (1)铝合金门(制作)五金配件表 (2)铝合金窗(制作)五金配件表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一、木材面油漆 二、金属面油漆 三、抹灰面油漆 1.基层处理 2.油漆 四、涂料、裱糊 1.喷塑 2.喷(刷)刮涂料

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3.裱糊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柜类.货架 1.柜类(附图) 2.货架(附图) 3.家具(无附图) 二、暖气罩 三、压条、装饰线条 1.金属条 2.木质装饰线条 3.石材装饰线 4.其他装饰线 5.石材磨边、开洞 四、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基层 2.招牌、灯箱面层 五、美术字安装 1.泡沫塑料、有机玻璃字2.木质字 3.金属字 六、零星装修 七、拆除工程 1.清除油皮 2.楼地面铲除 3.天棚

(1)天棚铲灰壳 (2)天棚拆除

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4、墙面 (1)墙面铲除 (2)墙面拆除 (3)间壁墙拆除

5.门窗、窗台板、门窗套、窗帘盒拆除 6.木地板、楼梯、扶手及栏板拆除 7.水卫、电照明拆除 8.封洞、凿槽、补线槽

第七章 超高增加费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多层建筑物 二、单层建筑物

第二部分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第八章 成品保护工程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成品保护

第九章 装饰装修脚手架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装饰装修脚手架

第十章 垂直运输

说 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人工垂直运输费

1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二、机械垂直运输费 1.多层建筑物 2.单层建筑物 附录:材料价格取定表

1.2 总说明

总 说 明

一、《江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装饰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及《江西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装饰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定额。 三、装饰定额的作用

1.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图预算的依据。 2.编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3.承发包双方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 4.有关部门审核、审计的依据。 5.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四、装饰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五、装饰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工程费的基础价。各地区不得另编基价表。 六、装饰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

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基价表章、节划分按《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七、装饰定额在编制时,吸收了部分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并依据国家产品标准、装饰工程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编制的。 八、装饰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每工日单价为33.5元(含流贴)。 2、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装饰定额采用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

1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已计入相应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操作地点的堆放、场内运输、施工操作损耗。

(3)装饰定额中对次要材料和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 (4)施工工具用具性消耗材料,未列出定额消耗量,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工具用具使用费内考虑。

(5)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附录。

(6)装饰定额材料预算价格是按市场调查价综合取定,按品种、规格已列入附录中,执行时实际价格与预算价之间的差价,应予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测算确定的。 (2)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作为工具用具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4年)计算。

九、定额中的木材系按自然干燥考虑的,若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干燥时,费用应按实计算。 十、装饰定额所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与设计不符时,按各章规定调整。如定额中以饰面夹板、实木(以锯材取定)、装饰线条表示的,其材质包括榉木、橡木、柚木、枫木、核桃木、樱桃木、桦木、水曲柳等;如实际使用的材质与取定的不符时,单价可以换算,但其消耗量不变。

十一、定额中已注明成品玻璃的子目中只包含了安装损耗,未注明成品的其他玻璃除包含了18%的制作损耗外,还包含了3%安装损耗。

十二、装饰定额砂浆配合比按《建筑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三、装饰定额项目材料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装饰定额未包括该项材料价格,使用时按实际价格计算。

十四、装饰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常用的施工机械、合理的工期及常用的装饰项目进行编制的,在施工中采用其他机械或人工代替机械,也按装饰定额执行。

十五、装饰定额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定额中已考虑。

十六、装饰定额均已综合了搭拆3.6m以内简易脚手架用工及脚手架摊消材料,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按本定额第九章装饰装修脚手架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七、装饰工程中需做卫生洁具、装饰灯具、给排水及电气管道等安装工程,均按《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相应项目和有关规定执行。

十八、凡装饰定额缺项而《建筑定额》中有子目,可以直接套用该子目,但人工单价不得换算,其垂直运输费按本装饰定额执行。

十九、装饰定额中“×××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1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3 B.01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各种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如设计高度与定额高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高度超过300m,按墙面相应定额计算。

四、螺旋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五、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六、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七、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八、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栏杆分别列项计算。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

十、除定额项目中注明厚度的水泥砂浆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十一、块料面层切割成弧形、异形时损耗按实计算,人工乘1.2系数,其他不变。 十二、铝合金扶手包括弯头,其他扶手不包括弯头制作,弯头应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 十三、宽度在300mm以内的室内周边边线套波打线项目。

十四、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和侧面,楼地面300mm以内的边线以

2

及镶拼大于0.015m2的点缀面积,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五、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七、单块面积小于0.015m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其他块料面层的点缀执行大理石点缀子目。

十八、大理石、花岗岩踢脚线用云石胶粘贴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不换算。

十九、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相应定额执行。 二十、本部分块料面层是按半成品考虑。

2

1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3.1 说明

说 明

一、本章各种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线、侧面及板底抹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踢脚线高度是按150mm编制的,如设计高度与定额高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高度超过300m,按墙面相应定额计算。

四、螺旋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五、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六、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应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七、台阶包括水泥砂浆防滑条,其他材料做防滑条时,则应另行计算防滑条。 八、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栏杆分别列项计算。栏板、栏杆、扶手造型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

十、除定额项目中注明厚度的水泥砂浆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 十一、块料面层切割成弧形、异形时损耗按实计算,人工乘1.2系数,其他不变。 十二、铝合金扶手包括弯头,其他扶手不包括弯头制作,弯头应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 十三、宽度在300mm以内的室内周边边线套波打线项目。

十四、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和侧面,楼地面300mm以内的边线以

2

及镶拼大于0.015m2的点缀面积,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1m以内且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五、木地板填充材料,按照《建筑定额》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七、单块面积小于0.015m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其他块料面层的点缀执行大理石点缀子目。

十八、大理石、花岗岩踢脚线用云石胶粘贴时,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不换算。

十九、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如设计要求酸洗打蜡者,按相应定额执行。 二十、本部分块料面层是按半成品考虑。

2

1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等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块料面层按饰面的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 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三、楼梯面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以及小于500mm宽的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四、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整体面层踢脚板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门洞、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块料楼地面踢脚线按实贴长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及预制水磨石块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楼梯踏步踢脚线按相应定额基价乘以1.15系数。

六、防滑条按实际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七、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圆形及弧形点缀镶贴,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0,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八、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十、弯头按个计算。

十一、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十二、楼梯木地板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1.4 B.02 墙柱面工程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

1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本章定额中的镶贴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打底抹灰,打底抹灰按一般抹灰子目执行。但人工乘0.7系数。

三、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四、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五、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 称 遍数 普通抹灰 二遍 中级抹灰 三遍 高级抹灰 四遍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压光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均匀、无抹纹压线、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直方正、清晰美观

六、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抹灰按轻质墙面定额套用。其表面清扫每100m2另计2.5工日;如面层再加107胶,每100m2按下列工料计算:

人工1.7工日;32.5号水泥25kg;中粗砂0.017m3;107胶14kg;水4m3。 七、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八、离缝镶贴面砖定额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以内和20mm以内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九、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阳台雨蓬周边等。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一般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天沟、腰线、压顶、扶手、遮阳板、楼梯边梁、阳台雨蓬周边、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1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十、柱饰面面层定额未列项目者,按相应墙面项目套用,工程量按实抹(贴)面积计算。

十一、单梁单独抹灰、镶贴、饰面,按柱相应项目执行。

十二、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弧形木龙骨基层按相应子目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十三、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十四、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五、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十七、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连接、防火隔离层定额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八、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定额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允许调整。

十九、干挂块料面层、隔断、幕墙的型钢骨架不包括油漆,油漆按第五章相应子目计算。

二十、铝塑板幕墙子目中铝塑板的消耗量已包含折边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二十一、幕墙实际施工时,材料用料与定额用量不符时,均按实换算。人工、

机械不变。

二十二、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子目中,大理石(花岗岩)单价包含钻孔、开槽费用。

二十三、铝单板、不锈钢等相关子目中均未含折边弯弧加工费。 二十四、雕花玻璃、冰裂玻璃等其他成品玻璃套相应成品玻璃子目。 二十五、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未做钢筋网时,应扣除钢筋含量,人工乘0.9系数。

二十六、墙面干挂块料面层如使用铁件,按钢骨架计算。

1.4.1 说明

第二章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1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二、本章定额中的镶贴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打底抹灰,打底抹灰按一般抹灰子目执行。但人工乘0.7系数。

三、抹灰砂浆厚度: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定额有注明厚度的项目可以换算外,其他一律不作调整。抹灰厚度,按不同的砂浆分别列在定额项目中,同类砂浆列总厚度,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定额项目中18+6mm即表示两种不同砂浆的各自厚度。

四、墙面抹石灰砂浆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五、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名 称 遍数 普通抹灰 二遍 中级抹灰 三遍 高级抹灰 四遍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压光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均匀、无抹纹压线、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直方正、清晰美观

六、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抹灰按轻质墙面定额套用。其表面清扫每100m2另计2.5工日;如面层再加107胶,每100m2按下列工料计算:

人工1.7工日;32.5号水泥25kg;中粗砂0.017m3;107胶14kg;水4m3。 七、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系数1.05。

八、离缝镶贴面砖定额子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10mm以内和20mm以内考虑,如灰缝不同或灰缝超过20mm以上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水泥砂浆1∶1)用量允许调整,其他不变。

九、块料镶贴和装饰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阳台雨蓬周边等。一般抹灰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龛、池槽、花台以及1m2以内的抹灰。一

1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般抹灰的“装饰线条”适用于门窗套、挑檐、天沟、腰线、压顶、扶手、遮阳板、楼梯边梁、阳台雨蓬周边、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抹灰面展开宽度小于300m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超过300mm的线条抹灰按“零星项目”执行。 十、柱饰面面层定额未列项目者,按相应墙面项目套用,工程量按实抹(贴)面积计算。

十一、单梁单独抹灰、镶贴、饰面,按柱相应项目执行。

十二、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55。弧形木龙骨基层按相应子目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十三、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十四、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六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五、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六、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十七、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连接、防火隔离层定额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八、隔墙(间壁)、隔断(护壁)等定额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允许调整。

十九、干挂块料面层、隔断、幕墙的型钢骨架不包括油漆,油漆按第五章相应子目计算。

二十、铝塑板幕墙子目中铝塑板的消耗量已包含折边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二十一、幕墙实际施工时,材料用料与定额用量不符时,均按实换算。人工、

机械不变。

二十二、干挂大理石(花岗岩)子目中,大理石(花岗岩)单价包含钻孔、开槽费用。

二十三、铝单板、不锈钢等相关子目中均未含折边弯弧加工费。 二十四、雕花玻璃、冰裂玻璃等其他成品玻璃套相应成品玻璃子目。 二十五、挂贴大理石、花岗岩未做钢筋网时,应扣除钢筋含量,人工乘0.9系数。

二十六、墙面干挂块料面层如使用铁件,按钢骨架计算。

1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内墙抹灰面积,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2.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其高度确定如下: (1)无墙裙时,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计算。 (2)有墙裙时,其高度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计算。

(3)有吊筋时装饰天棚的内墙面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100mm计算。

3.内墙裙抹灰面积按内墙净长乘以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不另增加,墙垛、附墙烟囱侧壁面积并入墙裙抹灰面积内计算。

二、外墙一般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抹灰面积,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和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3.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平方米计算。

4.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不增加。

5.抹灰面嵌条、分格的工程量同抹灰面面积。 三、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外墙面装饰抹灰面积,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抹灰面积工程量内。

2.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0,带压顶者乘系数1.30按墙面定额执行。

3.“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4.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面积计算。

四、ZL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外饰涂料)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应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积及门窗套、突出墙外的腰线面积并入外墙工程量内计算。 五、镶贴块料面层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墙面贴块料面层,按实贴面积计算。面砖镶贴子目用于镶贴柱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2.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定额执行。 六、柱、梁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一般抹灰、装饰抹灰,挂贴预制水磨块按柱结构断面周长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其他装饰按外围饰面尺寸乘以高度以平方米计算。

2.挂贴大理石中其他零星项目的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大理石柱墩、柱帽按个计算。 3.除定额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七、墙(柱)面龙骨、基层板、饰面板均按实铺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八、隔断按净长乘高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上孔洞所占面积。

九、浴厕木隔断、塑钢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图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同材质门扇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十、全玻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十一、全玻隔断、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玻璃幕墙、铝板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十二、瓷板倒角磨边,按交角延长米计算。

十三、干挂块料面层、隔断、幕墙的型钢架按施工图包含预埋铁件、加工铁板等,以吨计算。

1.5 B.03 天棚工程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和配合比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2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三、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天棚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面层不同的标高分一级和跌级天棚,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称一级天棚,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在20cm以上者称为跌级。

五、天棚木龙骨按封板层在同一标高者,称为一级天棚;天棚封板层不在同一标高者称为跌级。

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七、对于小面积的跌级吊顶,当跌级(或落差)长度小于顶面周长50%时,将级差展开面积并入天棚面积,仍按一级吊顶划分;当级差长度大于顶面周长50%时,按跌级吊顶划分。 八、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

九、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一、铝塑板、不锈钢饰面天棚中,铝塑板、不锈钢折边消耗量、加工费另计。

1.5.1 说明

第三章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凡注明了砂浆种类和配合比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三、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天棚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按面层不同的标高分一级和跌级天棚,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称一级天棚,不在同一标高且高差在20cm以上者称为跌级。

五、天棚木龙骨按封板层在同一标高者,称为一级天棚;天棚封板层不在同一标高者称为跌级。

六、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0.85系数。

2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七、对于小面积的跌级吊顶,当跌级(或落差)长度小于顶面周长50%时,将级差展开面积并入天棚面积,仍按一级吊顶划分;当级差长度大于顶面周长50%时,按跌级吊顶划分。 八、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其断面示意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

九、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十一、铝塑板、不锈钢饰面天棚中,铝塑板、不锈钢折边消耗量、加工费另计。

1.5.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角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4.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6.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0。阳台上表面的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套楼地面的相应定额子目。

7.雨蓬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蓬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亦乘以系数1.20。 8.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1.15系数计算,梁式及螺旋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墙间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龙骨不展开计算。

三、天棚基层板、装饰面层,按墙间实钉(粘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开挖灯孔及0.3m2以内空洞所占面积。

四、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二条。 五、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六、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2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七、嵌缝、贴胶带按延长米计算。

1.6 B.04 门窗工程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普通木门窗

1.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2.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3.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4.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5.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 按宽厚尺寸 项目 比例分类 名称 板材 宽≥3×厚 厚度(mm) 名称 方材 宽<3×厚 宽×厚cm2 ≤ 55~100 101~225 ≥226 ≤18 小方 19~35 中方 36~65 大方 ≥66 特大方 薄板 中板 厚板 特厚板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6.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7.定额中木门窗框、扇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的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主挺断面为准。

2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断面]×定额材积

普通木门窗框、扇断面面积明细表 单位:cm

名 称 带纱镶板门 无纱镶板门 带纱胶合板门 无纱胶合板门 带纱半截玻璃门 无纱半截玻璃门 半玻、全玻自由门 单层玻璃窗 一玻一纱窗 天窗 推拉传递窗 矩形木百页窗 门窗框 72.5 55.1 72.5 55.1 72.5 55.1 72.5 55.1 72.5 55.1 55.1 39.75 门扇 42.75 42.75 — — 45 45 50 — — — — — 纱门扇 23.8 — 17 — 23.8 — — — — — — — 玻窗(亮)扇 27 27 27 27 27 27 — 28.2 28.2 27 21 — 纱窗(亮)扇 17 — 17 — 17 — — — 17 — — — 2

8.定额所附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表,仅作备料参考。

9.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按本章规定计算。

10.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 11.定额中的普通木窗、钢窗等适用于平开式,推拉式,中转式,上、中、下悬式。

二、钢门窗安装以成品安装编制的,成品价包括五金配件在内。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厚1.2mm方管制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制定,推拉窗按90系列制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取定规格不符者,可按图示尺寸乘以实际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六、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

2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附表选用。

1.6.1 说明

第四章 门窗工程

说 明

一、普通木门窗

1.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2.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3.本章木材木种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4.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5.本定额板、方材规格,分类如下: 按宽厚尺寸 项目 比例分类 名称 板材 宽≥3×厚 厚度(mm) 名称 方材 宽<3×厚 宽×厚cm2 ≤ 55~100 101~225 ≥226 ≤18 小方 19~35 中方 36~65 大方 ≥66 特大方 薄板 中板 厚板 特厚板 按板材厚度、方材宽、厚乘积 6.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立方米材积增加0.05m3。

7.定额中木门窗框、扇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的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框裁口如为钉条者加贴条的断面);扇料以主挺断面为准。

2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定额断面]×定额材积

普通木门窗框、扇断面面积明细表 单位:cm

名 称 带纱镶板门 无纱镶板门 带纱胶合板门 无纱胶合板门 带纱半截玻璃门 无纱半截玻璃门 半玻、全玻自由门 单层玻璃窗 一玻一纱窗 天窗 推拉传递窗 矩形木百页窗 门窗框 72.5 55.1 72.5 55.1 72.5 55.1 72.5 55.1 72.5 55.1 55.1 39.75 门扇 42.75 42.75 — — 45 45 50 — — — — — 纱门扇 23.8 — 17 — 23.8 — — — — — — — 玻窗(亮)扇 27 27 27 27 27 27 — 28.2 28.2 27 21 — 纱窗(亮)扇 17 — 17 — 17 — — — 17 — — — 2

8.定额所附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表,仅作备料参考。

9.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按本章规定计算。

10.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 11.定额中的普通木窗、钢窗等适用于平开式,推拉式,中转式,上、中、下悬式。

二、钢门窗安装以成品安装编制的,成品价包括五金配件在内。

三、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

四、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mm×44.5mm、厚1.2mm方管制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制定,推拉窗按90系列制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定额取定规格不符者,可按图示尺寸乘以实际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六、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

2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本章附表选用。

1.6.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木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以下规定计算: 1.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二、钢门窗安装玻璃按洞口面积计算。钢门上部安玻璃,按安装玻璃部分的面积计算。 三、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门窗、塑钢门窗均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四、卷闸门安装按其安装高度乘以门的实际宽度以平方米计算。安装高度算至滚筒顶点为准。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五、防盗门、不锈钢格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防盗窗按展开面积计算。 六、成品防火门以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设计宽度。 七、装饰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延长米计算。装饰门扇、门窗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樘或扇计算。

八、门扇双面包不锈钢板、门扇单面包皮皮制和装饰板隔音面层,均按单面面积计算。 九、不锈钢板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 十、窗帘盒,窗帘轨按延长米计算。 十一、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二、电子感应门及转门按定额尺寸以樘计算。 十二、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m计算。

十三、木门窗运输按洞口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木门窗在现场制作者,不得计取运输费用。

1.7 B.05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2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一、

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柞。操作方法不同时,

不予调整。

门窗油漆定额内包括多面油漆和贴脸,玻璃压条的油漆工料在内。

三、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四、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五、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以上。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以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lcm以下。

七、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八、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

九、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为不带托板考虑。

十、天棚顶面刮防瓷、刷乳胶漆、喷涂等,套相应子目后,其人工乘以1.10系数。

2

22

二、

1.7.1 说明

第五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 明

三、

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柞。操作方法不同时,

不予调整。

门窗油漆定额内包括多面油漆和贴脸,玻璃压条的油漆工料在内。

三、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四、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五、定额内规定的喷、涂、刷遍数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六、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以上。

29

2

四、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中压花: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以内。 3.喷中点、幼点:喷点面积在lcm以下。

七、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三层二玻—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 八、定额中的单层木门刷油是按双面刷油考虑的,如采用单面刷油,其定额含量乘以0.49系数计算。

九、定额中的木扶手油漆为不带托板考虑。

十、天棚顶面刮防瓷、刷乳胶漆、喷涂等,套相应子目后,其人工乘以1.10系数。

2

2

1.7.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隔墙、护壁木龙骨按其面层正立面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二、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三、木材面油漆、金属面油漆的工程量分别按以下各表规定计算。

1.

木材面油漆

执行木门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木门 双层(一玻一纱)木门 双层(单裁口)木门 单层全玻门 木百叶门 厂库大门

执行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 双层(一玻一纱)木窗 系数 1.00 1.36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系数 1.00 1.36 2.00 0.83 1.25 1.10 按单面洞口面积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3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双层框扇(单裁口)木窗 双层框三层(二玻一纱)木窗 单层组合窗 双层组合窗 木百叶窗

执行木扶手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 挂衣板、黑板框、单独木线条100mm以外 挂镜线、窗帘棍、单独木线条100mm以内

执行其他木材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板、纤维板、胶合板天棚 木护墙、木墙裙 窗台板、筒子板、盖板、门窗套、踢脚线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木方格吊顶天棚 吸音板墙面、天棚面 暖气罩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棚栏、木栏杆(带扶手) 衣柜、壁柜 零星木装修 梁柱饰面 屋面板(带檩条) 木屋架 鱼鳞板墙 2.00 2.60 0.83 1.13 1.50 系数 1.00 2.60 2.04 1.74 0.52 0.35 工程量计算方法 按延长米计算 系数 1.00 1.00 1.00 1.07 1.20 0.87 1.28 1.90 1.65 1.82 1.00 1.10 1.00 1.11 1.79 2.48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单面外围面积 按实刷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展开面积 斜长×宽 跨度(长)×中高×1/2 长×宽 3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执行木地板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地板 木楼梯

2.金属面油漆

执行单层钢门窗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双层(一玻一纱)钢门窗 钢百页钢门 半截百页钢门 满钢门或包铁皮门 钢折叠门 射线防护门 厂库房平开、推拉门 铁丝网大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执行其他金属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架、屋架梁、支撑、檩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格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挡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32

系数 1.00 2.30 工程量计算方法 长×宽 水平投影面积 名称 1.00 1.48 2.74 2.22 1.63 2.30 2.96 1.70 0.81 1.85 0.74 0. 0.78 1.63 工程量计算方法 洞口面积 框(扇)外围面积 长×宽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名称 1.00 0.50 0.82 0.63 0.71 1.71 1.18 1.42 工程量计算方法 重量(吨)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踏步式钢扶梯 零星铁件

执行金属平屋面定额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平板屋面 瓦垄板屋面 排水、伸缩缝盖板 吸气罩 包镀锌铁皮门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项目名称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系数 1.15 1.00 1.82 1.00 系数 1.00 1.20 1.05 2.20 2.20 1.05 1.32 工程量计算方法 斜长×宽 展开面积 水平投影面积 洞口面积 工程量计算方法 水平投影面积 展开面积 单面外围面积 展开面积 1.8 B.06 其他工程

第六章 其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柜类、货架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柜类、货架设计如与附图不同时,则均执行非附图家具类项目。

四、非附图家具的定额项目:

1.家具类不分家具功能名称,只按家具结构部位分别按台面、侧面、层板、抽屉、柜门、

3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底板、顶板、背板套用相应定额,凡无定额子目可套的部位,均套侧面板相应子目。饰面板层数如与定额不同可按实际层数调整,饰面板减少一层,人工乘以0.75系数,未贴饰面板,人工费乘以0.5系数。

2.木质推拉柜门套平开柜门子目,但应扣减轿型铰链、门吸,增加轨道。轨道套门窗工程中轨道安装子目。 3.家具类不适用实木家具。

五、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子目执行。

六、装饰线条

1.石膏、木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2.石材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成品石材装饰线条已含的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七、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八、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6系数,材料乘1.1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2系数,材料乘1.1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1.1系数。 九、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十、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1.8.1 说明

第六章 其他工程

3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三、柜类、货架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后面附图。柜类、货架设计如与附图不同时,则均执行非附图家具类项目。

四、非附图家具的定额项目:

1.家具类不分家具功能名称,只按家具结构部位分别按台面、侧面、层板、抽屉、柜门、底板、顶板、背板套用相应定额,凡无定额子目可套的部位,均套侧面板相应子目。饰面板层数如与定额不同可按实际层数调整,饰面板减少一层,人工乘以0.75系数,未贴饰面板,人工费乘以0.5系数。

2.木质推拉柜门套平开柜门子目,但应扣减轿型铰链、门吸,增加轨道。轨道套门窗工程中轨道安装子目。 3.家具类不适用实木家具。

五、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子目执行。

六、装饰线条

1.石膏、木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2.石材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成品石材装饰线条已含的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七、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八、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6系数,材料乘1.1系数。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1.2系数,材料乘1.1系数。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1.1系数。 九、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3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十、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1.8.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柜橱、货架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二、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三、非附图家具按其成品各部位最大外切矩形正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抽屉按挂面投影面积;层板不扣除切角的投影面积)。

四、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五、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璜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六、压条、装饰线条均按延长米计算。

七、石材、玻璃开孔按个计算,金属面开孔按周长以米计算。 八、石材及玻璃磨边按其延长米计算。

九、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十、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十一、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洗漱台以台面延长米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十二、拆除工程量按拆除面积或长度计算,执行相应子目。

3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9 B.07 超高增加费

第七章 超高增加费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1.9.1 说明

第七章 超高增加费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二、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电梯间、水箱间等不计入檐高之内。

1.9.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0 B.08 成品保护

第八章 成品保护

说 明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做好的项目面层上覆盖保护层,实际施工中未覆盖的不得计算成品保护费。

1.10.1 说明

第八章 成品保护

说 明

3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做好的项目面层上覆盖保护层,实际施工中未覆盖的不得计算成品保护费。

1.1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1 B.09 装饰装修脚手架

第九章 装饰装修脚手架

说 明

装饰装修脚手架包括满堂脚手架、外脚手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

1.11.1 说明

第九章 装饰装修脚手架

说 明

装饰装修脚手架包括满堂脚手架、外脚手架、内墙面粉饰脚手架。

1.1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满堂脚手架,按实际搭设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附墙柱、柱所占的面积,其基本层高以3.6m以上至5.2m为准。凡超过3.6m、在5.2m以内的天棚抹灰及装饰,应计算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层高超过5.2m,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增加层的层数=(层高-5.2m)÷1.2m,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者,其内墙面粉饰不再计算粉饰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工1.28工日。

二、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同一建筑物各面墙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定额中所指的高度,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坪面至外墙顶点或构筑物顶面的高度。

三、柱按柱周长增加3.6m乘柱高套用装饰装修外脚手架相应高度的定额。

四、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的面积。

3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五、高度超过3.6m的喷浆,每100m2按50元包干使用。

1.12 B.10 垂直运输

第十章 垂直运输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垂直运输按人工运输和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人工运输指不能利用机械载运材料而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方式。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按实计算。

二、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 三、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垂直运输机械费。 四、单层高度超过3.6米或一层以上的地下室可计算垂直运输费。

五、人工垂直运输按自然层计算垂直运输费 六、本定额不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1.12.1 说明

第十章 垂直运输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垂直运输按人工运输和机械运输两种方式考虑。人工运输指不能利用机械载运材料而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方式。再次装饰装修利用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按实计算。

二、垂直运输高度: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指室外地坪至相应楼面的高度。 三、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垂直运输机械费。 四、单层高度超过3.6米或一层以上的地下室可计算垂直运输费。

五、人工垂直运输按自然层计算垂直运输费 六、本定额不包括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

1.13 附录 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

序号 1

材料名称 普通水泥 39

适用范围 损耗率(%) 2.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白水泥 砂 白石子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水泥砂浆 素水泥浆 混合砂浆 混合砂浆 石灰砂浆 石灰砂浆 水泥石子浆 水泥石子浆 瓷片 瓷片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石料块料 预制水磨石石板 瓷质面砖 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 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 周长800mm以内 瓷质面砖 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 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 周长2400mm以内 瓷质面砖 周长2400mm以外 广场砖 广场砖 缸砖 缸砖 镭射玻璃 镭射玻璃 干粘石 3.0 3.0 5.0 2.5 2.0 1.0 1.0 3.0 2.0 1.5 1.0 3.0 2.0 3.5 6.0 2.0 1.0 6.0 2.0 待定 2.0 2.0 3.5 6.0 2.0 4.0 6.0 4.0 6.0 1.5 1.5 6.0 3.0 2.0 天棚、梁、柱、零星 墙面及墙裙 地面、屋面 天棚 墙面及墙裙 天棚 墙面及墙裙 水刷石 水磨石 墙、地、柱面 零星项目 地面、墙面 成品 柱、零星项目 成品图案 现场做图案 地面 地面、墙裙 柱、零星项目 地面 墙面、墙裙 柱、零星项目 地面 拼图案 不拼图案 地面 零星项目 墙、柱面 地面砖 4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5 66 67 68 69

橡胶板 塑料板 塑料卷材 地毯 地毯胶垫 木地板(企口制作) 木地板(平口制作) 木地板安装 木材 防静电地板 金属型材、条、管板 金属型材、条、管板 玻璃 玻璃 特种玻璃 陶瓷锦砖 陶瓷锦砖 玻璃马赛克 玻璃马赛克 钢板网 石膏板 竹片 人造革 丝绒面料、墙纸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胶合板、饰面板 各种装饰线条 各种水质涂料、油漆 各种水质涂料、油漆 各种五金配件 各种五金配件 包括搭接 包括搭接 包括成品项目 需锯裁 不需锯裁 制作 安装 成品安装 墙、柱面 零星项目 墙、柱面 零星项目 对花 基层 面层(不锯裁) 面层(锯裁) 曲线型 弧线型 手刷 机喷 成品 需加工 41

2.0 2.0 10.0 3.0 10.0 22.0 4.4 5.0 5.0 2.0 6.0 2.0 18.0 3.0 3.0 1.5 4.0 1.50 4.0 5.0 5.0 5.0 10.0 12.0 5.0 5.0 10.0 15.0 30.0 6.0 5.0 10.0 2.0 5.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70 各种辅助材料 以上未列 5.0 2.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2004年版)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

2.1 目录

目 录

说 明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表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第1节 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第2节 企业管理费计取标准 第3节 利润计取标准

4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第4节 规费计取标准 第5节 税金计取标准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第1节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2节 采用定额计价

第四章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1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2节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第五章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第六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第1节 直接费 第2节 间接费 第3节 利润 第4节 税金

2.2 说明

说 明

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六、建筑工程中有部分装饰工程项目时,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

4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中有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时,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执行。

七、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 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并按照本费用定额计算程序规定的计算方法计取有关费用,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八、本费用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分别按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计取费用。

九、本费用定额所列的规费是指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共六项费用,是不可竞争性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计取和上缴。

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投标报价时单列设立,计入总价,但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对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十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

3、其他项目费是指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等。 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估算。

材料购置费为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计划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一定比例估算,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三项费用,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时,均为估算金额,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有关费用变化,同时予以调整。

总承包服务费指总包单位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包单位按招标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计取,具体内容、计取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不需要总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也不影响总包单位施工的,不计取该项费用。 4、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优良工程增加费,桩基础、幕墙检测费等未包括在定额内,在编制预算、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参照有关标准或市场情况计算,列入工程总价,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4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5、鉴于本费用定额费率水平是以《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为基础测算的,在依据上述定额基价表(估价表)编制预算和标底时应考虑价差的影响,价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

6、本费用定额是根据我省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可采用本企业的施工消耗量定额或参照现行《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结合建筑市场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以及本企业的技术管理水平自主确定。施工企业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本企业成本。

十二、定额计价

1、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采用工料单价法计价。工料单价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用计算的一种计价方法,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等单独计取。 2、本费用定额与《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江西省有关计价规定等配套执行。

3、价差是指市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江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估价表)中取定价格的差价,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价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定额人工费乘以1.50系数加上人工费价差计算,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计取其他费用。

5、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预算外费用,甲乙双方按实签证,按工程定额计算的,列入直接工程费,计取相关费用。不按工程定额计算的,列入工程费用并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

6、构件制作与安装占总费率的比率分别为59.3%和40.7%。

7、总承包服务费、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优良工程增加费,桩基础、幕墙检测费等未包括在定额内,其费用另行计算,具体要求和计取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

(1)总承包服务费:指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投标人按招标人分包工程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的一定比例计取,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不需要总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也不影响总包单位施工的,不计取该项费用。 (2)赶工措施费:若建设单位对施工工期有特殊要求,且施工工期比国家或省定额工期提前20-40%,须增加1%-3%的赶工措施费,计费基数为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3)提前竣工奖:提前竣工奖应列入工程承发包合同中的奖惩条款,已计取赶工措施费的,提前竣工工期计算应以赶工后的工期为计算基础。

(4)优良工程增加费:指为了按质论价,经相应工程质量评定机构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增加费用。计取标准按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具体计取标准、数额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十三、本定额凡注明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四、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管理。

4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3 第一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注:本表措施费仅列通用项目,各专业工程的措施费项目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措施项目一览表作为其他措施费项目列项。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计算的措施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列项;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费,作为组织措施费列项。

2.3.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表

4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注:本表措施费仅列通用项目,各专业工程的措施费项目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措施项目一览表作为其他措施费项目列项。套用消耗量定额项目计算的措施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列项;以费率形式计算的措施费,作为组织措施费列项。

2.4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第一节 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费用)计取标准 按定额专业划分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计费基础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 1.20 0.80 0.70 4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砼及木构件、金属构件制安工程 工料机费 0.55

注:1、获得省(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工程,按上述费率乘以1.15系数计算,竣工安全文明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工程,按上述费率乘以0.85系数计算。

2、计费程序中的组织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计入总价。

2、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 工程类别 一类 建筑工程 二类 三类 四类 一类 桩基工程 其 中 二类 三类 一类 砼、木构 件 制 作 安装工作 二类 工料机费 三类 四类 一类 金属结构制 作安装工程 二类 工料机费 三类 四类 大型土石方及 单独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人工施工 一类 二类 装饰工程 三类 四类 一类 安装工程 二类 三类

48

计费基础 临时设施费(%) 2.47 工料机费 2.23 1.68 1.26 2.04 工料机费 1.83 1.38 1.92 1.73 1.30 0.98 1. 1.47 1.11 0.83 工料机费 人工费 1.84 3.65 7.97 7.18 人工费 6.10 5.19 8.37 人工费 7.53 5.6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3、检验实验费等六项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单位:% 计费基础 工料机费 (建筑、机械土石方) 人工费 (安装、人工土石方/装饰) 综合费率 1.75 8.75/7.00 1、检验试验费 0.25 1.25/1.00 2、夜间施工 其 3、二次搬运 4、冬雨季施工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 中 6、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 0.35 1.75/1.40 0.35 1.75/1.40 0.25 1.25/1.00 0.35 1.75/1.40 0.20 1.00/0.80 7、其他组织措施费 — — 2.4.1 第一节 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第二节 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费用)计取标准 按定额专业划分 建筑工程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砼及木构件、金属构件制安工程 计费基础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安全文明措施费(%) 1.20 0.80 0.70 0.55

注:1、获得省(市)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工程,按上述费率乘以1.15系数计算,竣工安全

4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文明综合评价不合格的工程,按上述费率乘以0.85系数计算。

2、计费程序中的组织措施费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单列,计入总价。

2、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 工程类别 一类 建筑工程 二类 三类 四类 一类 桩基工程 其 中 二类 三类 一类 砼、木构 件 制 作 安装工作 二类 工料机费 三类 四类 一类 金属结构制 作安装工程 二类 工料机费 三类 四类 大型土石方及 单独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人工施工 一类 二类 装饰工程 三类 四类 一类 安装工程 二类 三类

3、检验实验费等六项组织措施费计取标准

单位:%

人工费 人工费 6.10 5.19 8.37 7.53 5.61 工料机费 人工费 1.11 0.83 1.84 3.65 7.97 7.18 1.30 0.98 1. 1.47 1.92 1.73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计费基础 临时设施费(%) 2.47 2.23 1.68 1.26 2.04 1.83 1.38 5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计费基础 工料机费 (建筑、机械土石方) 人工费 (安装、人工土石方/装饰) 综合费率 1.75 8.75/7.00 1、检验试验费 0.25 1.25/1.00 2、夜间施工 其 3、二次搬运 4、冬雨季施工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 中 6、工程定位、点交、场地清理 0.35 1.75/1.40 0.35 1.75/1.40 0.25 1.25/1.00 0.35 1.75/1.40 0.20 1.00/0.80 7、其他组织措施费 — — 2.4.2 第二节 临时设施费计取标准

工程类别 一类 二类 建筑工程 三类 四类 其

计费基础 企业管理费(%) 8.03 7.51 工料机费 5.45 3. 6.21 工料机费 5.87 4.52 5.84 工料机费 二类 51

一类 桩基工程 二类 三类 砼、木构 件 制 作 安装工作 一类 5.5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中 三类 四类 一类 金属结构制 作安装工程 二类 工料机费 三类 四类 大型土石方及 单独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人工施工 一类 二类 装饰工程 三类 四类 一类 安装工程 二类 三类 人工费 人工费 工料机费 人工费 4.33 3.10 4.59 4.52 3.58 2.51 4.90 11.40 26.96 23.45 18.93 13.33 34.23 31.06 23.76 2.4.3 第三节 利润计取标准

工程类别 一类 二类 建筑工程 三类 四类 其 一类 桩基工程 二类 三类 砼、木构 一类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工料机费 4.00 3.00 6.25 5.25 3.75 6.00 计费基础 利润(%) 6.50 5.50 5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中 件 制 作 安装工作 二类 三类 四类 一类 5.00 3.50 2.50 5.75 4.75 工料机费 3.25 2.25 工料机费 人工费 4.50 7.00 25.08 20.77 人工费 16.79 12.72 33.28 人工费 29.12 20.52 金属结构制 作安装工程 二类 三类 四类 大型土石方及 单独土石方工程 机械施工 人工施工 一类 二类 装饰工程 三类 四类 一类 安装工程 二类 三类 2.4.4 第四节 规费计取标准

单位:%

计 算 基 础 1、社会保障费 其 中 (1)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 3.25 0.16 0.98 0.81 0.10 工料机费 (建筑、机械土石方) 人工费 (安装、人工土石方/装饰) 21.67/16.25 1.07/0.80 6.53/4.90 5.40/4.05 0.66/0.50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5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4、工程排污费 1—4小计 5、工程定额测定费 6、上级(行业)管理费 0.05 5.35 0.20 0.33/0.25 35.66/26.75 0.50(清单)/0.6(定额) 说明:1、表中工程定额测定费系数为非住宅工程系数;住宅工程系数为0.14;一项工程既有住

宅建设又有非住宅建设,分别按不同标准计算。

2、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不论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均以“工料机费” 为计费基础,具体计算方法按计费程序规定。

3.上级(行业)管理费中系数0.5适用于清单计价,系数0.6适用于定额计价。

2.4.5 第五节 税金计取标准

2.5 第三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第一节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注: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元”表示的,或无工日耗用量的,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有关费用时,人工费按15%比例计算。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5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注: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的人工系数按15%计算。

4、零星工作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5、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

5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序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二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项目费 三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组织措施项目费 四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他项目费 1、社会保障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五 规费 4、工程排污费 [(一)+(二)+(三)+(四)]×相应费率 5、工程定额测定费 [(一)+(二)+(三)+(四)+(1)+(2)+(3)+(4)]×相应费率 6、上级(行业)管理费 [(一)+(二)+(三)+(四)+(五)]×相应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 六 税 金 七 工程费用

(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序号 费 用 项 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计 算 方 法 一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5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二 三 其中 1、人工费 ∑(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项目费 其中 2、人工费 ∑(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或按人工费比例计算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组织措施项目费 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人工系数 ∑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其中 3、人工费 四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中 4、人工费 5、社会保障费 6、住房公积金 [(1)+(2)+(3)+(4)] ×相应费率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五 规费 8、工程排污费 9、工程定额测定费 10、上级(行业)管理费 六 税 金 [(一)+(二)+(三)+(四)+(5)+(6)+(7)+(8)]×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相应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 七 工程费用 注:“∑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指预留金、零星工作项目费中的人工费,预留金中的人工费按15%计算。

2.5.1 第一节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一节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程序表

5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注:技术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元”表示的,或无工日耗用量的,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有关费用时,人工费按15%比例计算。

3、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5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注: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中的人工系数按15%计算。

4、零星工作项目费计算程序表

5、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

6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序号 费 用 项 目 计 算 方 法 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二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项目费 三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组织措施项目费 四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他项目费 1、社会保障费 2、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五 规费 4、工程排污费 [(一)+(二)+(三)+(四)]×相应费率 5、工程定额测定费 [(一)+(二)+(三)+(四)+(1)+(2)+(3)+(4)]×相应费率 6、上级(行业)管理费 [(一)+(二)+(三)+(四)+(五)]×相应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 六 税 金 七 工程费用

(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 序号 费 用 项 目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 计 算 方 法 一 ∑(清单工程量×综合单价) 6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二 三 其中 1、人工费 ∑(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 技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技术措施项目费 其中 2、人工费 ∑(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或按人工费比例计算 组织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组织措施项目费 组织措施项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合计×人工系数 ∑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其中 3、人工费 四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 其中 4、人工费 5、社会保障费 6、住房公积金 [(1)+(2)+(3)+(4)] ×相应费率 7、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五 规费 8、工程排污费 9、工程定额测定费 10、上级(行业)管理费 六 税 金 [(一)+(二)+(三)+(四)+(5)+(6)+(7)+(8)]×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相应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 七 工程费用 注:“∑其他项目费中的人工费”指预留金、零星工作项目费中的人工费,预留金中的人工费按15%计算。

2.5.2 第二节 采用定额计价

1、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的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6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费 用 项 目 直接工程费 技术措施费 组织措施费 价差 企业管理费 利润 1、社会保障费 计 算 方 法 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价 按消耗量定额计算 [(一)+(二)]×相应费率 按有关规定计算 [(一)+(二)+(三)]×相应费率 [(一)+(二)+(三)+(五)]×相应费率 2、住房公积金 [(一)+(二)+(三)+(五)+(六)]×相应费率 规费 4、工程排污费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七 5、上级(行业)[(一)+(二)+(三)] ×相应费率 管理费 6、工程定额测定费 八 税 金 [(一)+(二)+(三)+(四)+(五)+(六)+(1)+(2)+(3)+(4)+(5)]×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相应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 工程费用 2、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单位工程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序号 一 二 其中 费 用 项 目 直接工程费 1、人工费 技术措施费 计 算 方 法 ∑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价 ∑(工日耗用费×人工单价) ∑(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基价) 6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三 四 五 六 其中 2、人工费 组织措施费 ∑(工日耗用量×人工单价)或按人工费比例计算 [(1)+(2)]×相应费率 (三)×人工系数 按有关规定计算 [(1)+(2)+(3)]×相应费率 [(1)+(2)+(3)]×相应费率 其中 3、人工费 价差 企业管理费 利润 4、社会保障费 5、住房公积金 6、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7、工程排污费 [(1)+(2)+(3)]×相应费率 七 规费 8、上级(行业)管理费 [(一)+(二)+(三)] ×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4)+(5)+(6)+(7)+(8)]×相应费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相应税率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9、工程定额测定费 八 税 金 九 工程费用 注:1、技术措施项目未详列人工、材料、机械耗用量,而以每项“××元”表示的,或无工日耗用量的,以人工费为基础计取有关费用时,人工费按15%比例计算。 2、组织措施费人工系数按15%比例计算。

2.6 第四章 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及说明

第一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 项 目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檐口高度 工 业 建 筑 单 层 跨 度 檐口高度 多 层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公共建筑 民 用 建 筑 其他建筑 跨 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层 数 建筑面积 烟 囱 (高度) 构 筑 物 钢 筋 砼 砖 高 度 水 塔 容 量 贮水 (油) 池 贮 仓 桩基 容 量 高 度 M M M M2 ≥18 ≥24 ≥27 ≥6000 ≥39 ≥27 ≥9000 ≥39 ≥13 ≥10000 ≥100 ≥50 ≥40 ≥80 ≥ 1200 ≥30 ≥12 ≥18 ≥18 ≥4000 ≥27 ≥18 ≥6000 ≥27 ≥9 ≥7000 ≥50 ≥30 ≥30 ≥60 ≥800 ≥20 ≥9 ≥12 ≥12 ≥1500 ≥18 ≥15 ≥3000 ≥18 ≥6 ≥3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专业炉窑 <9 <12 <12 <1500 <18 <15 <3000 <18 <6 <3000 - - - - - - 其他炉窑 M M M2 M 层 M2 M M M MM3 3 M 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 炉窑砌筑工程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名称 内 容 6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类别 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35t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通信交换设备和仪表安装工程。 5、工业炉窑设备。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台以上的锅炉),单台容量3000KW及其以上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7、800KVA及其以上的变电装置。 8、各种压力容器、油罐、球形罐、气柜的制作和安装。 9、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及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储罐、冷却塔等。 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 11、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一类 设 备 安 装 建筑 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安装 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1、台重50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35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其相应的轨道安装。 3、蒸发量10t/h台及以下的锅炉安装。 4、800KVA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 7、电缆敷设、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工程。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类 设 备 安 装 建筑 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安装 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设备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安装 建筑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安装 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三类 6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6.1 第一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第一节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工程类别 项 目 单位 一类 檐口高度 工 业 建 筑 单 层 跨 度 檐口高度 多 层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公共建筑 民 用 建 筑 其他建筑 跨 度 建筑面积 檐口高度 层 数 建筑面积 烟 囱 (高度) 构 筑 物 钢 筋 砼 砖 高 度 水 塔 容 量 贮水 (油) 池 贮 仓 桩基 容 量 高 度 MM3 二类 ≥12 ≥18 ≥18 ≥4000 ≥27 ≥18 ≥6000 ≥27 ≥9 ≥7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三类 ≥9 ≥12 ≥12 ≥1500 ≥18 ≥15 ≥3000 ≥18 ≥6 ≥3000 <50 <30 <30 <60 <800 <20 专业炉窑 四类 <9 <12 <12 <1500 <18 <15 <3000 <18 <6 <3000 - - - - - - 其他炉窑 M M M M2 ≥18 ≥24 ≥27 ≥6000 ≥39 ≥27 ≥9000 ≥39 ≥13 ≥10000 ≥100 ≥50 ≥40 ≥80 ≥ 1200 ≥30 M M M2 M 层 M2 M M M 3 M 按工程类别划分说明第11条执行 炉窑砌筑工程

二、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6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一)公共建筑的装饰工程按相应建筑工程类别标准执行。其他装饰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二)局部装饰工程(装饰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50%)按第一条规定,降低一类执行,但不低于四类。

(三)仅进行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幕墙、外墙饰面等局部装饰的工程按三类标准执行。 (四)除一类工程外,有特殊声、光、超净、恒温要求的装饰工程,按原标准提高一类执行。

三、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类别 名称 内 容 1、台重50t及其以上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以及精密、自动、半自动或程控机床、引进设备。 2、自动、半自动电梯,输送设备以及起重35t及其以上的起重设备及相应的轨道安装。 3、净化、超净、恒温和集中空调设备及其空调系统。 4、自动化控制装置、通信交换设备和仪表安装工程。 5、工业炉窑设备。 6、热力设备(蒸发量10t/h台以上的锅炉),单台容量3000KW及其以上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7、800KVA及其以上的变电装置。 8、各种压力容器、油罐、球形罐、气柜的制作和安装。 9、煤气发生炉、制氧设备、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及以上的制冷设备、高中压空气压缩机、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配套的储罐、冷却塔等。 10、焊口有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 11、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一类 设 备 安 装 建筑 一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安装 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1、台重50t以下的各类机械设备、非标设备(不分整体或解体)。 2、小型杂物电梯,起重35t以下的起重设备及其相应的轨道安装。 3、蒸发量10t/h台及以下的锅炉安装。 4、800KVA以下的变配电设备。 5、工艺金属结构,一般容器的制作和安装。 6、焊口无探伤要求的厂区(室外)工艺管道、热力管网、煤气管网、供水(含循环水)管网工程。 7、电缆敷设、10KV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工程。 8、低压空气压缩机、乙炔发生设备,各类泵、供热(换热)装置以及制冷量20万大卡/小时以下的制冷设备。 9、附属于本工程各种设备的配管、电气安装、通风、工艺金属结构及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 二类 设 备 安 装 建筑 二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全防安装 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6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三类 设备除一、二类工程以外均为三类工程。 安装 建筑三、四类建筑工程的附属设备、照明、通风、采暖、给排水、煤气、消防、安安装 全防范、电话电视及共用天线等工程。 2.6.2 第二节 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工程类别划分根据不同的单位工程,按其繁简、施工难易程度,按我省建筑市场历年来实际施工项目,并结合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确定。

2、一个单位工程中由几种不同的工程类别组成时,其工程类别按从高到低合计占总建筑面积为50%时的工程类别确定。

3、凡有钢筋砼地下室的单位工程(不含半地下室),且地下室建筑面积占底层建筑面积的60%以上,其工程类别按其单位工程类别(除一类工程外)高套一级。

4、建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滴水高度(不包括女儿墙,高出屋面电梯间、楼梯间、水箱间、塔楼、屋面天窗等的高度),构筑物高度系指设计室外地面至构筑物顶面高度,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大于标准层面积50%的顶层计算高度和层数。

5、工业建筑工程:指从事物质生产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生产(加工)车间、实验车间、仓库、科研单位实验室、化验室、民用锅炉房和其他生产用建筑工程。 6、公共建筑工程:指为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进行社会活动而建设的非生产性建筑物,如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医院、宾馆、商场、车站、影剧院、礼堂、体育馆、纪念馆等以及相类似的工程。除此以外为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7、构筑物工程:指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相配套且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主要包括烟囱、水塔、仓类、池类等。

8、桩基础工程:指天然地基上的浅基础不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的稳定要求而采用的一种深基础,主要包括各种现浇和预制桩。其单项取费只适用于单独承担桩基础施工的工程。 9、大型土石方工程和单独土石方工程:指单独编制概预算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

3

(不能挖、填相加)在4000m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10、框、排架结构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锯齿形屋架厂房,按二类工程取费。锅炉房,单机蒸发量大于等于20t或总蒸发量大于等于50t时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小于以上蒸发量时分别以檐高或跨度为准。单独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执行一类工程取费。冷库工程执行一类工程取费。造型相似的普通别墅群执行四类工程取费,造型独特的单个别墅执行三类工程取费。

11、砼、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附属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人工挖孔桩按三类工程取费,其他桩基工程类别划分按相应的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执行,但不低于三类工程取费。

6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2、与建筑物配套的零星项目,如化粪池、检查井、地沟等按相应的主体建筑工程类别等级标准确定。围墙按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计取费用。

13、“安装定额”中的炉窑砌筑工程按建筑工程相应类别取费标准计取费用。 14、同一工程类别中有几个指标时,以符合其中一个指标为准。

15、工程类别标准中未包括的特殊工程类别,由各地、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预先选定,并附工程详细资料报省造价管理站审批后确定。

2.7 第五章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一、一般建筑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及构筑物,也适用于炉窑砌筑工程和设备基础、围墙、管道沟等工程,以及附属上述单位工程内挖方或

3

填方在4000m以内的土石方工程。其中:

(一)桩基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桩基工程(含制、运、安、打),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二)混凝土预制构件、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木构件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一般建筑工程中金属构件的柱、梁、吊车梁、屋架、屋架梁、拉撑杆、平台、走台、操作台、楼梯、栏杆、楼板、门窗等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二、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如运动场、机场、游泳池、人工湖(河)、场地平整等所发生的挖、填土石方,或附属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量(不得挖填相加)

3

在4000m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三、装饰工程

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的装饰工程,也适用于单独承担的装饰工程及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包括新建工程的装饰和二次装修)。

四、安装工程

《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共十三册)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技改项目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器照明、通信、智能化系统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一般机械设备工程。

2.7.1 建筑安装工程项目适用范围

一、一般建筑工程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永久性和临时性的房屋及构筑物,也适用于炉窑砌筑工程和设备基础、围墙、管道沟等工程,以及附属上述单位工程内挖方或

7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填方在4000m以内的土石方工程。其中:

(一)桩基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桩基工程(含制、运、安、打),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二)混凝土预制构件、木构件制作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各种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木构件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三)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适用于单独承担一般建筑工程中金属构件的柱、梁、吊车梁、屋架、屋架梁、拉撑杆、平台、走台、操作台、楼梯、栏杆、楼板、门窗等的制作安装工程,也适用于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

二、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

适用于单独编制概(预)算的土石方工程,如运动场、机场、游泳池、人工湖(河)、场地平整等所发生的挖、填土石方,或附属在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量(不得挖填相加)

3

在4000m以上的土石方工程。

三、装饰工程

适用于一般建筑工程的装饰工程,也适用于单独承担的装饰工程及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的结算(包括新建工程的装饰和二次装修)。

四、安装工程

《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共十三册)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技改项目的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电器照明、通信、智能化系统等设备、管线的安装工程和一般机械设备工程。

3

2.8 第六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

7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拆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地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

7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费用,由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费组成。

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6、其他技术措施费: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或工程实际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 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的内容: (1)安全管理资料编印费用;

(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设施、器材等的设置费用;

(3)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包括建筑工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 (4)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保健设施建设、急救器材的购置费用; (5)基坑临边防护和基坑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形监测费用;

(6)起重机械(各类吊车、起重机、塔吊等)及需要检测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检测费用;

(7)地下作业通风设备配置和安全监测费用; (8)高空作业时所需辅助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费用;

(9)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安全手套、劳保鞋、安全面罩、防毒面具、救生设备等安全用品;

(10)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和阳台、楼层、通道等的临边防护措施费用; (11)施工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防护等用电配置措施费用; (12)抢险应急措施设备设置及特殊防护费用;

7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设置费用;

(14)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系统建设、泥浆处理、污水处理、粉尘控制、躁音控制、垃圾清运、除四害、洗车槽措施、场地绿化等建设和管理措施;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达标所需的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娱乐活动室、门卫室、食堂、浴室、厕所、变电室、盥洗室、吸烟室、水泥库房、工具库房、大门、木工棚、钢筋棚、电焊棚、搅拌机棚、卷扬机棚、砂石料场、地坪、道路、现场围(墙)栏以及在规定范围内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防雨、防水、保温及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和人工降效费用。

8、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9、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10、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11、其他组织措施费: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或工程实际补充的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2.8.1 第一节 直接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7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拆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陆续收回其原值及购置资金的时间价值。

(2)大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大修理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是指施工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保养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中日常保养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一般施工机械(不包括大型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场地或由一施工场地运至另一施工场地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及架线等费用。

(5)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日人工费及上述人员在施工

7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及水、电等。

(7)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缴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二)措施费

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费组成。

技术措施费内容包括: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4、施工排水、降水费:是指为确保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施工,采取各种排水、降水措施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进行保护所需的费用。 6、其他技术措施费: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或工程实际补充的技术措施费用项目。 组织措施费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的内容: (1)安全管理资料编印费用;

(2)安全标志的购置以及宣传设施、器材等的设置费用;

(3)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包括建筑工人岗位安全技能培训); (4)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保健设施建设、急救器材的购置费用; (5)基坑临边防护和基坑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形监测费用;

(6)起重机械(各类吊车、起重机、塔吊等)及需要检测的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检测费用;

(7)地下作业通风设备配置和安全监测费用;

7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8)高空作业时所需辅助设备、设施的安全措施费用;

(9)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绳、安全手套、劳保鞋、安全面罩、防毒面具、救生设备等安全用品;

(10)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和阳台、楼层、通道等的临边防护措施费用; (11)施工用电的三级配电两级防护等用电配置措施费用; (12)抢险应急措施设备设置及特殊防护费用; (13)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设置费用;

(14)施工场地硬化处理、排水系统建设、泥浆处理、污水处理、粉尘控制、躁音控制、垃圾清运、除四害、洗车槽措施、场地绿化等建设和管理措施;

(1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达标所需的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医务室、娱乐活动室、门卫室、食堂、浴室、厕所、变电室、盥洗室、吸烟室、水泥库房、工具库房、大门、木工棚、钢筋棚、电焊棚、搅拌机棚、卷扬机棚、砂石料场、地坪、道路、现场围(墙)栏以及在规定范围内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5、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工程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防雨、防水、保温及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和人工降效费用。

8、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生产所需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用具、仪器仪表及检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的自备工具补贴费。 9、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10、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11、其他组织措施费:指根据各专业工程特点或工程实际补充的组织措施费用项目。

2.8.2 第二节 间接费

二、间接费

7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由规费、企业管理组成。

(一)规费:是指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 1、社会保障费

(1)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4、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5、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定额测定费。 6、上级(行业)管理费:是指企业按规定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交纳的管理费。 (二)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 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7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8.3 第三节 利润

三、利润

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2.8.4 第四节 税金

四、税金

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等。

3.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

权益,满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江西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计价,均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第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时使用。

第四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79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条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建工程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报价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的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3、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腰三角形进行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部分,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 工程量清单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工程量清单);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7、零星工作项目表。

第七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80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第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工程设置标底时,标底应按以下依据编制:

1、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和本办法;

4、施工设计图纸;

5、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 第九条 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人应按照以下依据编制: 1、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企业定额或参照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和本办法;按照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能低于本企业成本; 4、施工设计图纸;

5、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81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第十条 其他项目费一般规定

1、预留金:是指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计价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及工程量增加等而预留的资金。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5%的金额预留。

2、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拟采购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协调配合招标人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承包费按照分包工程分项工程费的3%计取。

4、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估算。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三项费用,是编制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时的估算金额和数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 措施费: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参照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中的子目列项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参照费用定额中的措施费计算。

第十二条 不可竞争费是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等费用)和税金等。均应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计取和足额上缴。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列结算。

第十三条 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综合单价。若无合同约定且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含15%),仍执行原综合单价;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四条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由承包人提出该项目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方认可,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十五条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因承包人的过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索赔应当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

第三章 定额计价

82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第十六条 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是全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依据和标准。

第十七条 定额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招标标底编制书、投标报价表、预结算造价书; 2、工程费用总价表; 3、工程定额计价表; 4、工程造价审核对比表。

第十 按定额计价的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应当按照以下依据编制: 1、招标文件;

2、《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 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

招标标底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九条 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现行的江西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的标准列项计算。

第二十条 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按现行的费用定额进行计算。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定额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规费和税金为不可竞争费,均按照现行有关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列计算。

第二十二条 按照定额计价出现消耗量定额项目缺项时,承包人应当编制补充项目,通过发承包双方认可,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竣工结算应根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本省有关计价规定进行。

第四章 附则

83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第二十四条 当建设工程计价发生争议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计价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五条 当发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办法无效,或合同中没有约定计价办法,且不属于本办法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范围的工程,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定额计价办法计价。

第二十六条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标准格式,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或人员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无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录: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格式 1、 2、 3、

工程量清标准单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 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3.1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

权益,满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江西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计价,均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第三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

84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计价。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时使用。

第四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条 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建工程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报价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的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3、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腰三角形进行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缺项的部分,编制人可作相应补充,并报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第六条 工程量清单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工程量清单); 2、填表须知; 3、总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5、措施项目清单; 6、其他项目清单;

8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7、零星工作项目表。

第七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2、投标总价; 3、工程项目总价表;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9、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2、主要材料价格表;

第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招标工程设置标底时,标底应按以下依据编制:

1、招标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和本办法;

4、施工设计图纸;

5、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 第九条 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人应按照以下依据编制: 1、招标文件;

86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2、工程量清单;

3、企业定额或参照本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和本办法;按照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能低于本企业成本; 4、施工设计图纸;

5、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等。 第十条 其他项目费一般规定

1、预留金:是指可能发生的工程量清单漏项、计价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加或施工中设计变更引起标准提高及工程量增加等而预留的资金。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5%的金额预留。

2、材料购置费:是指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拟采购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不得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3、总承包服务费:包括协调配合招标人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承包费按照分包工程分项工程费的3%计取。

4、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估算。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三项费用,是编制招标标底或投标报价时的估算金额和数量,投标人应在投标时计入投标报价,竣工结算时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进行结算。

第十一条 措施费:措施项目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参照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中的子目列项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参照费用定额中的措施费计算。

第十二条 不可竞争费是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上级(行业)管理费等费用)和税金等。均应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按照现行规定的标准计取和足额上缴。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列结算。

第十三条 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计算误差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执行原综合单价。若无合同约定且工程量增减幅度在15%以内的(含15%),仍执行原综合单价;幅度超过15%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可作调整,具体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第十四条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产生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由

87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承包人提出该项目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方认可,并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十五条 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因承包人的过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可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索赔应当由承包双方协商确定后给予补偿。

第三章 定额计价

第十六条 江西省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是全省建设工程按定额计价的依据和标准。

第十七条 定额计价采用统一标准格式,标准格式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招标标底编制书、投标报价表、预结算造价书; 2、工程费用总价表; 3、工程定额计价表; 4、工程造价审核对比表。

第十 按定额计价的招标投标建设工程,其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应当按照以下依据编制: 1、招标文件;

2、《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或《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及《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3、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资料; 4、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信息价。

招标标底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第十九条 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建设工程实际情况,按照现行的江西省统一基价表、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的标准列项计算。

第二十条 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按现行的费用定额进行计算。 第二十一条 安全施工措施费、工程定额费、工程定额测定费、规费和税金

8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为不可竞争费,均按照现行有关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其中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按有关规定另列计算。

第二十二条 按照定额计价出现消耗量定额项目缺项时,承包人应当编制补充项目,通过发承包双方认可,经工程所在地设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审核,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竣工结算应根据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本省有关计价规定进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当建设工程计价发生争议时,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计价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起诉。

第二十五条 当发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计价办法无效,或合同中没有约定计价办法,且不属于本办法必须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范围的工程,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定额计价办法计价。

第二十六条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标准格式,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或人员签字、盖章。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的无效。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录: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标准格式 4、 5、 6、

工程量清标准单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 工程定额计价标准格式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4.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

4.1 《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表[JX20050625]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6 章说明 十四 ……,楼地面300mm以内及2镶拼大于0.015m的点缀面积、……。 挂贴文化石、玻化砖等瓷砖类同挂贴抛光砖。 其他机械费(占机械费) l 588.88 504.85 157. 67.60 4062.34 569.50 17.00 5024.55 603.00 18.00 3458.31 502.50 15.00 4434.47 569.50 17.00 4049.75 569.50 17.00 4962.00 636.50 19.00 3459.77 536.00 16.00 4260.85 569.50 17.00 3325.71 502.50 15.00 4222. 536.00 16.00 37.67 469.00 14.00 4672.03 502.50 15.00 90

3

……、镶拼大于0.015m的点缀面积、……。

(删除) 其他机械费 L

157 194 注 机械 材料(结构胶、耐候胶) 单位 基价 材料费 195 45985.21 43525.18

21. 52.17 4180.26 687.42 20.52 22.39 18.78 20.63 21.70 23.58 19.79 21.63 18.29 20.12 17.06 18.88

B2-394 结构胶DC995 其他材料费 B3-49 B3-50 219 B3-51 B3-52 B3-57 B3-58 223 B3-59 B3-60 B3-61 B3-62 225 B3-63 B3-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基价 人工费 综合工日 5171.62 750.07 3584.94 629.13 4556.08 691.11 4207.20 726.95 5115.43 7.93 3586.74 662.97 4415.96 724.61 3435.93 612.72 4360.91 674.02 3867.18 571.51 4802.01 632.48

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B2004)

91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wenda.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