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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来源:花图问答


建设项目部生产安全奖惩制度

一、处罚制度:

1、班组长未按《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2、电工、电焊工、起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发现无证上岗的,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3、隐患整改不按期完成或整改后不报告复查的,一次罚款100元。

4、机械的安全限位装置如施工电梯限位装置、塔吊的行走限位器等失效的,一处一次罚款500元。

5、机械钢丝绳有断股、缩经、断丝的等,一处一次罚款500元。

6、开关箱配电不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未重复接地等,一处一次罚款500元。

7、上架不带安全帽、穿拖鞋、打赤脚的,一人一次罚款50元。

8、登高作业者不系安全带、酒后作业的,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9、私接电源、乱移安全防护设施的,一次罚款100元。

10、高处向下抛掷物料,违反操作规程的等,一次罚款500元。

二、奖励制度: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显著成绩的班组及个人奖励1000元。

2、合理化建议经实践考核有显著效果的个人奖励1000元。

3、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1000元。

4、临危不惧措施得力避免事故的发生者奖励1000元。

5、举报者避免了事故的发生,经确认属实奖励500元。

6、对环境保护技术改进贡献较大者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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