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章,是党的组织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成果,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推动组织工作科学发展,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对于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组织部门工作分为:一是组织建设;二是干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干部选拔工作程序四句话: 民主推荐 组织考察 充分酝酿 集体讨论
一、民主推荐,做到遵循程序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 ㈠工作程序
⒈清理职数,做到心中有数。干部选配不准超职数,必须以编委文件为准,县级班子职数按省上文件为准,县属机关单位、乡镇领导职数按县编委文件为准。干部选配前,要对职数进行分析。
⒉职位分析,做到情况清楚。 ①空缺原因
②职位分析(结构、专业、非党需要等)
③选配方向(职位人选从哪方面来考虑)
⒊听取意见,做到广泛征求。听取分管领导意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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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部门主要领导意见(全面听取),同时听取对现有班子进行成员意见,听取意见情况作全面地分析。
⒋提出意见,做到方向明确。做到综合分析,明确方向,向领导汇报,并制定考察方案。
㈡民主推荐,严格程序 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民主推荐程序上不能创新,方法上手段上才能创新。
1、换届时。
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成员;常委会、、政协的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纪委领导成员;人民、人民、工作部门、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和的主要领导成员;直属事业和驻澜单位主要领导,近几年退出体育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 推荐常委会、、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参加。扩大20%。
个别谈话范围:含扩大范围。
出现会议投票、口头谈话推荐票散的情况,进行二次推荐(只限于换届时,特殊时部门也可以)。
二次推荐范围:成员;常委会、、政协的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纪委领导成员;人民、人民、工作部门、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成员;下一级和的主要领导成员;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个别提拔 人数较少时,全体人员参会,注意请离退休老同志参加,对正职人选提拔或交流需进行民主测评、调查。
3、初始提名的民主推荐 县管干部党政正职的提名,在全委会委员中发放民主推荐表(重点和难点)。换届时对提出人选进行调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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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测评。
4、推荐的职位:定位或不定位推荐 ⑴掌握好定位和不定位的推荐 ⑵掌握好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推荐。、乡镇,但要进行民主测评和补充考察。
副主任科员任实职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平级交流人选不进行民主推荐;对正职人选进行测评、补充考察。
5、要掌握资格与条件
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6项基本条件: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②具有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
③坚持思想,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④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⑤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⑥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7项资格:①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②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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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③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④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⑤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⑥身体健康。 ⑦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条件可以破,但资格可以破;条件和资格可以增加,但不能减少。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
提拔,但要有破格的程序。破格提拔作为人事制度改革重点。
推荐方法:无记名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正科:按1:2推荐 副科:按1:1推荐 ㈢召开好民主推荐
党组主持并动员讲话,没设党组的单位,由行政领导主特。
1、基本程序:(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上级汇报推荐情况。
2、确定对象,坚持标准:
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但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①依据,云组通[2005]5号文件“对正职的推荐原则上要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三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推荐赞成意见二分之一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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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副职的推荐原则上要同时获得会议投票推荐赞成票四分之一以上、个别谈话推荐赞成意见三分之一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人选”。
②集体研究确定
碰头会(参会由、、副、纪委、组织、秘书长)
③确定考察对象请示(相当于考察民主推荐统计表) 差额考察对象的确定,必须差额酝酿。 ㈣制定考察方案 1、时间安排
2、考察组安排(组长、成员职务要明确) 3、深入范围:听取意见范围
4、考察对象:明确等额或差额考察 5、监督要求、电话 6、考察组纪律要求
7、发布干部考察预告(不得提前,不得推后)
二、组织考察,做到广泛深入
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用人准确。
(一)考察形式:等额考察、差额考察
(二)考察内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三)一般程序: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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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汇报、经组织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组)报告。 (四)基本方法: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自测评表等方式,同时可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对面谈话等方法一并进行。考察的真实性,取决于找谈对象和考察组成员双方的沟通。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人员既要出于公心,又要善于运用好的方法,在考察中要善于引导找谈对象说出真实想法、善于辨别表象与本质、善于判断主流与末节。
(五)个别谈话的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本单位全体领导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般干部。
考察时要统一思想,制定谈话要点,谈话中提到的可能影响提拔情况,在考察时一定要弄清楚。
考察组与对考察对象的谈话,自行设定(进一步完善):简要用5分钟时间介绍个人工作经历、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方面是怎么做的。了解个人的思想作风、语言表达、特点、优势等。
对考察对象注意平时的了解、侧面的了解、考察的了解,不能以一时一人评价定论。
(六)综合分析,形成考察材料: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完善的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务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特长;二是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考察组成员必须发表意见,考察组通过成员意见进行综合,就形成了考察材料。考察组长总结同志的优点和不足,形成统一的意见。
考察材料要提高质量。考察材料质量不高,不能反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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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干部的形象。考察材料中,考察组要形成考察意见:可任用或不任用,不适合任用一定要表明。
(七)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
1、确定的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2、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三、拟任人选,做到充分酝酿
酝酿是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前的一个必经程序。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一般情况下,酝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班子成员中进行,有的还要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拟提拔人选做到充分酝酿
1、征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部门意见。组织部要有征求意见函。
2、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
3、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常委会的前一天)。 4、非党干部听取部和民主党派的意见。
5、双重管理部门征求意见:没有调整前的征求,调整后的征求。纪委部门要有县委的请示。不答复之前不公示、不下文、不谈话。
干部监督科进行征求意见函,并做好存档。
四、讨论决定,做到票决通过
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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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集体讨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在党组织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以党组织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二)基本程序:(1)由党组织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必须持明确态度;(3)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三)表决方式: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今后,我们将逐步向票决方向努力。
(四)材料要求:(1)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本级党组织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民主推荐材料和(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以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备案。(2)讨论干部任免时,必须作详细的会议记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使用规范的《(党组)讨论任免干部会议记录簿》,只能记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其它方面不能记录。机密材料永久保存,未经批准不得查阅。
㈤讨论决定,进行票决 常委会票决范围:参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同时赞同票达到三分之二。
全委会票决范围:参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同时赞同票达到二分之一。
五、决定任职,做到经过法定程序
任职是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最后一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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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持公示制。除特殊岗位和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在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信息,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调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1、公示职位:副主任科员提任副的公示; 机要(特殊岗位)不进行公示。
换届中对象人选不进行公示(涉及选举产生)
2、公示内容
增加工作实绩部分(250字以内),考察组意见必须得到单位主要领导意见。
3、公示时间:7至15天
4、公示方法:报刊和电视台公示
公示期间情况:干部监督科认真收集,并提出意见。
(二)进行任前谈话: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与拟任人选进行沟通,提出要求、希望等。
1、任前谈话谈话时间:以常委会后一星期内安排,涉及公示的,公示期满后进行。
2、谈话内容:反馈个人优点、不足;说明任职单位的职能,班子成员的主要情况;对勤政廉政方面提出要求;明确努力的方向。
对干部免职的谈话:①要肯定成绩②说明理由③做好思想工作。注意听取干部的意见、建议,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或不允许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答复个人提出的要求(比如:晋升待遇问题)
3、谈话分工:
正职的谈话主要由、副、组织谈; 副职的谈话主要由副负责。
晋升非领导职务谈话,由主管部门领导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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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任职时间的确定: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非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自任命或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选举产生的领导职务自当选、任命之日起计算。
任职时间的计算:
、党组决定,按常委会时间为准;
涉及党代会、全委会选举的,按选举时间计算;
涉及、政协常委会任免的,以、政协召开会议时间计算;
任免的,以党组决定时间计算。
(四)试用制。对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才能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试用期2003年已下发,2005年下发补充通知,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满后,测评不称职达三分之一,免去职务。
建立完善干部考察、文书档案材料清
单
1、民主推荐方案; 2、民主推荐统计表; 3、民主测评统计表; 4、调查统计表;
5、确定考察对象人选集体研究记录; 6、干部考察方案;
7、干部考察预告、公告材料; 8、考察谈话记录(记录本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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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考察综合报告附推荐人员得票情况统计表); 10、考察材料;
11、考察中对群众反映情况或调查核实情况; 12、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函、复函; 13、审计情况;
14、特殊情况说明(超职数配备情况的说明); 15、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表(干部考察全程记实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16、干部任免呈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17、征求意见材料(双重管理单位干部); 18、会议记录; 19、票决结果报告单; 20、任前公示材料; 21、任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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