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销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甲乙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实现和分享高技术产品市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成为智能调温家纺产品区域代理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授权范围
1.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法人,能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2.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范围内智能调温家用纺织品的独家代理销售经营权,并归属甲方总部统一管理。
3. 甲方为智能调温技术、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唯一合法所有者,授予乙方合理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规定范围从事产品的经营活动。
4. 产品说明:本协议所规定产品,特指应用智能调温技术及智能调温纤维的家纺产品,包括 。如对其他产品有定制需求,双方另行商议。
5. 乙方保证其经营资质及实力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真实有效且符合甲方要求,可以从事本协议规定的经营活动。
6. 本协议自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有效。协议期满前三十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签。
二、销售形式
1. 乙方必须诚信经营,积极促进产品推广销售,严格遵守甲方经营管理规定,维护甲方品牌形象及产品信誉。产品及营销机构的装饰装潢、广告宣传、服务规范、价格策略、配货渠道须高度统一。
2. 协议约定范围内的'销售业务应由乙方直接管理和经营,如委托或授予他方经营,应谨慎审核及严格管理,并对被授权方的行为承担责任。
3. 甲方按照代理价格供应乙方,每次产品订购在符合本协议规定前提下另行签订订货合同,具体约定产品要求、数量、包装、价格等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另行协商产品价格。双方在各自利润范围内承担己方应缴税款。
4.乙方年度订购量应不少于500吨纤维,协议签订后 日内预付年度订购量价款的33%。年度订购量结算少于协议规定数量,协议于当年度结束之日终止。
三、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核定商品市场价格,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
(2)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协议,逾期支付货款达到一个月,或对甲方产品信誉、知识产权等权益造成重大损害,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2. 甲方义务
(1)负责智能调温纤维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研发生产;
(2)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宣传资料等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
(3)向乙方出具授权证明文件,维护乙方经营权益,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协议规定区域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
(4)向乙方提供产品知识、经营指导和相关技术咨询。
四、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本协议规定期限及范围内调温家纺产品销售经营权,以代理价格订购纤维,并在许可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2)享有经营中产生的一切权益;决定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3)到甲方产品网站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4)享有甲方提供的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
2. 乙方义务
(1)按时交付协议规定款项;配合甲方的调查、核对及价格调整,并提供相关支持;确保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2)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的产品权益,或有关协议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协议范围内的其它品牌同类商品,不得经营与本协议约定事务相竞争的业务;
(4)乙方对所获悉的甲方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严格保密,谨慎维护甲方知识产权。
五、违约情形
乙方如违反协议约定义务,出现超越授权范围、损害甲方知识产权及产品信誉、经营同类其他品牌产品等行为,应当赔偿甲方所受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六、附则
1. 因任何原因协议终止,应在终止前结清已发生业务的款项。
2. 凡有关协议及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以促进合作目的实现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西城区人民。
3. 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预付款支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规格零售价代理价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120盒/件138.00元/盒元/盒件
三、甲方的责权:
1.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签约时间:20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_,和(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或地方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 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 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标(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注册商标或与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机构或/和人民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 标志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44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泄漏给任何人。
11. 遵守法律及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 18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XX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XX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0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当乙方进入清算、资不抵债、申请与其债权人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申请破产,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物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号码、收货章样鉴、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传真形式传给:
甲方:____(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一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权利之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处理。
21.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
25.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附件
下述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略)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略)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略)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国广州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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