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同桌
圆嘟嘟的胖脸蛋,一双细细的丹凤眼,白里透红的额头上垂着几绺弯弯的头发,一个小而灵巧的鼻子,加上两个肥嘟嘟的大耳朵——哇,一个可爱有趣的人出现啦!这就是我
的同桌,常子恒。
说实话,在校园生活了六年,六年里我换过了无数个同桌,给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这位包子脸同学。
他的文采和语言组织能力很好,这是从他上六年级以后我们才发现的,他真是一个人才。作文的语句是那么丰富多彩,时而还会带上一些大道理,真是令人怎么读也读不够。
那天我们的综合实践课上要即兴上台演讲,我正在摩挲着要不要上去,怎么讲,他便已经高高地举起了手。一站在讲台上他就真像个小老师,语言好像就是背过一样哗啦哗啦地就
流了出来,含义是那么深刻,似乎他说的每一句都能让我们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他的演讲仅仅不到一分钟,但是听得我们都目瞪口呆。
他还是一个有着远大理想的人,一下课就会给我讲着同样而又简单的话:”我想当作家!我要当地理学家!我要比比尔盖茨还富!!“这些话听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我就对
他说:”你光嘴上说你想着你想那,为什么不现在就去实践?哎呀,至少我敢想嘛!哦对了,我觉得生物学家也不错嘛!!我想当生物学家~!“他理直气壮地说。唉,真拿他
没办法。
这就是我的同位,可爱、有趣、活泼又有远大理想的常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