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年少时,我们想当国王,认为未来的世界会变成自己想要的模样;长大后踏入生活,我们觉得自己至少要做一个大官,拥有一番成就;直到弥留之际,我们才发现,原来此生做好平凡的贩夫走卒已经不易。
最近迷上了一本书,名叫《斯通纳》。这本书很奇怪,喜欢它的人将它夸上了天,不喜欢的人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这本书确实缺乏讨喜的元素。从主角来看,他是一个农民出身、有些钝感的普通人,没有出色的长相与傲人的才能,循规蹈矩考完博士当了教授,有一段失败的婚姻,跟唯一最爱的女儿也有嫌隙,中年遇到一个灵魂知己却因为现实而分离,老年又得了绝症,只留下一部被人遗忘的研究著作,然后死去。从情节来看,流水账似的叙述一个“撸丝儿”(loser)的一生,没有跌宕起伏、令人拍案的设定,尤其是,作者叙述任何场景的时候,都很缓慢、平静,似乎不想激起读者心里的任何波澜。
所以,当我们读《斯通纳》时,究竟在读些什么?
有人说斯通纳失败,爱情与婚姻、事业与理想,他都没有得到好的结果。更可怕的是,他似乎逆来顺受,一生都没有显露出“与生活决裂”的勇气。——比如,他原本可以与老婆离婚,与情人过另一种生活;或者反抗黑暗的学院体制,就像他的好友马斯特思一样,潇洒地离开去参军。可是斯通纳什么都没有做,更多的是隐忍。他规矩地沿着时间轴,用冷漠与接纳一切困难的态度过完了一生。一直躲在“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里,做着自我的研究,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仿佛遇见的人都是过客,遇到的事都是插曲。
真的如此妥协么?
不要忘记,他曾经面对生活窘迫的父亲、绝望哭泣的母亲,坚定地说:“我是想跟你们说,我根本就不想回农场了。”
不要忘记,他曾在好友脱离体制去参军,为战争尽力的时候,慎重思考了很久自己该何去何从。
——“可能会很不容易”马斯特思说,“如果继续待在这里。”
——“我知道。”斯通纳说。——“可是值吗?你觉得?”
——斯通纳点点头。
即使说不出具体的原因,他依然觉得留在学院值得。
他的老师斯隆说:一场战争不仅屠杀掉几千或几万年轻人。它还屠戮掉一个民族心中的某种东西,这种东西永远不会失而复得。......不能请求学者去毁灭他拿生命去构建的东西。斯隆告诉他:你必须记着自己是什么人,你选择要成为什么人,记住你正在从事的东西的重要意义。......要记住这个,当你试图决定做什么的时候。于是,斯通纳后来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斯隆,也用生命在构建着某种东西,直到临死之时回望一生,才隐约明白那是什么。
不要忘记,他对伊迪丝一见钟情,便开始努力追求,从频繁地找她聊天,到求婚、结婚都是斯通纳掌握主动。他说:
“你一定知道我爱你,我都不知道如何掩饰。”
即使伊迪丝最后变成冷淡、虚荣、神经质,他依然对女儿说:
“你母亲......她并不总是那样。”
他能感觉到,已经变成这样的女人背后还有着昔日那个女孩的影子。
更不要忘记他曾经有勇气寻找过灵魂的伴侣,对抗过虚伪的同事。
这样看来,斯通纳并非不幸,也并不完全失败。他做出了很多重要的决定,追求学业,追求自己爱的人,出版自己的书。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享受做事的乐趣,并且觉得有意义,一直坚持到底。而且,如果说完美的生活包括物质与精神,那斯通纳大概已经有了后者。
然而读者大人不喜欢。读者喜欢一个开拓者,一个外向喷发的英雄。如果我们是作者,应该让斯通纳从小就有一个梦想,长大后成为反抗的标杆,虽然现实一直阻挠着他,但他最后成就了伟大的事业,留下一堆世界名著,供后人敬仰。
这是英雄电影惯常的套路。可这不是斯通纳。
作者想叙述的,不是一个风口浪尖的英雄该做什么,而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有着人性弱点平凡人,他在做些什么。面对命运的洪流,他没有奋起反抗,也没有坐以待毙,只是选择完善自己的世界,寻找一个独立个体存在的意义。
我更同意马斯特思对斯通纳的评价:你也在弱者之列。
我觉得这个弱,并不是懦弱的弱。马斯特思接着说:“你是个梦想家,一个更疯狂世界的疯子,我们中西部本土的堂吉诃德。你觉得这里有某种东西,有某种东西值得去寻找。其实,在这个世界上,你很快就会明白。你同样因为失败而与世隔绝;你不会跟这个世界拼搏。你会任由这个世界吃掉你,再把你吐出来,你还躺在这里纳闷,到底做错了什么。”
斯通纳就是这样一个纯真的人。
他虽“不争”,但从未放下过“清高”。他置自身前途于不顾,反抗上司,拒绝让那个装腔作势的学生沃尔克通过论文答辩就是一个证明。他虽能力有限:“人生的大部分时候都是冷漠的,他也曾梦想过某种正直,某种绝对的纯洁。他寻找过妥协和无关紧要的攻击性消遣”,我觉得,斯通纳至少可以说: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索性能做好自己。
作为读者,很自然的会开上帝视角,认为斯通纳如果当初决绝一点,就不会把生活过得如此“不值一提”。然而,我们都不肯承认的是:生活很多时候是无奈的,无论你做出什么样的选择,悬在头顶上达摩克利斯之剑,都随时会落下来。
生活的本质,就是让人看见期望与现实之间的落差。
如果伊迪丝不是这么恶心,而是温柔大方,读者还会觉得斯通纳不幸吗。但是,斯通纳当初一见钟情的伊迪丝,就是漂亮端庄啊,谁又能料到她的真实却是这样呢。
见到了不完美的婚姻,催促斯通纳离婚,大抵都是觉得离婚后,就可以自由追求更好的人生,至少有可能更幸福。但生活还可以更无赖,如果更坏,是不是再次决裂?一次又一次重新开始,是不是也算逃避的一种?
其实最根本的在于,读者不该用外部的表象来评判斯通纳存在的意义。用他的婚姻,事业来评价他。因为,不管伊迪丝怎么样,女儿、同事怎么样,他们或好或差,斯通纳都会如此淡然地度过他的一生,他依然会找到自我的意义,不是吗。
这才是作者写斯通纳的本意吧。
人最终要成就的,只是自己。
当我们在读《斯通纳》的时候,其实就在读自己。
借用一句:
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共勉。
文/瓦力爱读书群的 临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