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来。最终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是因为不得不走。
——余华《活着》
早就听说《活着》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却不曾拜读过,也听说有它改编成的电影和小说都非常经典,我也不曾看过。
终于我在去书店时无意间看到这本书,才把它买了回来。
我在读一本书之前,总是喜欢根据书的名字对里面的内容进行一些主观的猜测。《活着》二字,不禁让人对文章的主人公的身份以及命运进行了臆测。
我想象着本书的主人公该是一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无情的命运又待他有诸多的不公平,他在这人世间该是受尽了磨难。因为我实在不喜欢充满悲剧色彩的东西,所以迟迟没有讲书翻开。
然而,当我开始阅读时,本书却让我欲罢不能。书并不是很厚,我仅在下班后用了两个晚上就读完了,却在这短暂的时间里陪福贵走过了漫长的人生。
福贵,本文的主人公。故事始于国民党统治时期,经历了新中国的成立,大炼钢时期……
书中并没有交代他的具体年龄,我也只好靠猜测。
大约二十多岁的福贵算是个标准的“纨绔子弟”,“吃喝嫖赌”算是让他占全了。即便书中并没有交代他是如何“吃喝”的,但从他大手大脚花钱上该是可以想象到。
其实,我觉得用“纨绔子弟”来形容福贵还不算中肯,这个人在当时可以算是个彻头彻的滚蛋了。因为他不仅打自己亲爹,还打了怀有身孕的妻子。
那时候的福贵出门都不用自己的脚走路,小时候上学堂是雇工长根背着,长大后就雇妓女背自己,每次经过丈人门口,他总要给岳父“请安”。他会扯住妓女头发示意停下,自己大声对丈人说:“岳父大人,女婿给你请个早安。”着实能把岳父气个半死。
迷上了赌博的福贵,总是想着把他爹赌输垫的一百亩天地赢回来,最终自己却将剩下的那一百亩也赌掉了,并且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赌了进去。他的父亲因此从“粪池”载下,“熟”掉了。
从此福贵改邪归正,开始了他“穷苦百姓”的生活。
在以后的几十年里,福贵辛勤劳作,而命运似乎总是爱捉弄他。
后来福贵的娘生病了,福贵在去寻医的路上被抓了壮丁,在一次次近距离接触死亡后,福贵逃了回来,然而回来后发现,他的母亲早已去世了,女儿也因高烧而不会说话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福贵又白发人送黑发人,亲手埋葬了为了自己的儿子有庆。县长老婆难产失血过多,只有还在上五年级有庆的血型符合,为了救县长老婆,医生竟把有庆活活抽血抽死了。
后来女儿凤霞也难产死了。
久卧病床的媳妇家珍也死了。
女婿二喜工作时被水泥板夹死了。
连福贵最后的亲人——外孙苦根,也因吃毛豆撑死了。
这些事我们平常人遇到其中一件就该被打垮了,而福贵却承受住了一次次的打击,坚强地活了下来。
本该是一次次的撕心裂肺,作者却通过一位满头白发的老人用淡然的语气向我们讲述了那段痛彻心扉的历史,也许这就是经历了人生百态后的成熟吧。
就像福贵最后所唱:“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虽然来去都身不由己,既然我们来了,就该好好活着。
365极限挑战训练营打卡第1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