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1】
甲方:
乙方:
交款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现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鲅鱼圈区
3、工程内容: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工期:工程拟定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程有效工作日为 天,以工程开竣工报告确定的开竣工时间为准。
6、工程结算方式:实行按工程概算包干方式。包干范围为初始施工图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签定合同时双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周期内材料和设备涨价因素,签定合同后原则上不做调整。但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调整:
⑴因设计变更对工程造价有影响时。
⑵因甲方原因拖延开工超过三个月及以上,应依据市场价格变化。
合同总造价包括初始合同价款和调整合同价款两部分。初始合同价款指双方商定的初步设计概算,调整价款主要指包干范围外的设计变更、市场价格变化。
7、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最终价格以第一条6项工程结算方式计算的合同总造价为准。
二、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驻地代表:
2、乙方驻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负责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同时使施工场地满足施工运输需要。
2、开工前,接通施工场地水源、电源,拆迁现场内民房和障碍物。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4、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
5、配合乙方在开工前办理好与工程相关的手续。
6、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7、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验收。
四、乙方工作
1、在工程施工前,负责申报开工报告,工程竣工后,提出竣工申请,协助竣工验收工作。
2、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及部颁的电气安装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2、隐蔽工程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六、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
2、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乙方不得自行更改设计图纸。因设计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价款支付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初始合同价款,计人民币 元。经甲方同意设计变更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追加合同价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以国家或部颁发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说明书、施工文件为依据。
2、工程验收合格后,送电前由甲方负责看管此工程的设备、材料。
九、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期竣工,每逾一日,按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不能按期竣工,工期顺延。
4、甲方未按期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每逾一日,按未支付部分价款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持3份。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长河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有序、顺利实施,确保公路建设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防范爆破物品被盗、丢失和爆破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义务
1、甲方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协调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事项。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检查、总结。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的调度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定期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5、甲方技术人员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有勒令权要求乙方进行停工整改,消除隐患后方可允许乙方继续施工。
6、甲方对乙方的炸药、雷管进行跟踪管理,一旦确认有爆破物品流失,立即报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并对乙方处于10万元经济处罚。
二、乙方职责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认真确定执行工程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认真学习甲方安全技术交底,熟练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
3、从事爆破的施工人员,必须是具有相当经验的具有爆破资质的专业人员。
4、乙方必须设计合理的钻爆方案,严格遵守爆破施工规范,制定严谨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须根据甲方安全保证体系,在爆破区域设置安全警戒线,立醒目的安全指示牌,爆破前由专人指示警戒区域内的人员、车辆等疏散,巡视确认符合起爆要求后方可起爆。因乙方爆破施工引起的人员、财产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5、对爆破器材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民爆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是用多少领多少,对多余的炸药按规定当场销毁,或经过甲方检定审批后按程序归库,不得随意存放,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对爆破物品谨慎管理,一旦发现确认有爆破物品流失,甲方除上报公安部门对乙方追究法律责任,还将处以10万元的罚款。
7、乙方需将爆破施工时间计划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由甲方协调电力部门断电后才能施工,因乙方爆破施工对沿线电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甲方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9、乙方做好对员工的管理工作,约束出现的不当行为,并提高安全意识,如出现与打架斗殴等恶劣事件,乙方负责处理带来的不良后果。
10、乙方必须认真执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合同协议内容,严格按合同协议行事,确保安全总目标的实现,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电力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01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01并参照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布局开槽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给乙方,水电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____% ,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___________%。
2、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方式:电路___________米。
4、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架设10电力线路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
场队。
二、工程性质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
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现金 元整,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一次性付清余款(税票由乙方提供)。
六、工程内容:
架设10线路700米,导线采用G-50型。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所用的材料厂必须符合电力规范要求。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 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5】
2、付款方式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丙方支付前期迁改工程费30000000.00元,大写:叁仟万元;
(2)甲方在线路迁改工程竣工后15天内向丙方支付剩余全部工程费用。
九、施工期限
1、自甲方将前期工程费用支付给丙方之日起70天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所有迁改线路的施工;
2、因以下原因,造成施工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1)因山洪、地震、海啸、龙卷风、连续大暴雨等不可抗力。
(2)因甲方未及时完成线路通道清理工作造成施工受阻,工期延误;
(3)因甲方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廊沧高速廊坊段施工计划调整。
十、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
十一、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2、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迁改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且甲方支付了全部工程费用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拾贰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丙方肆份。甲方:廊沧高速公路廊坊建设管理处(盖章)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时间:20XX年月日
乙方: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廊坊供电公司(盖章)
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时间:20XX年月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配电改造方案,乙方承担其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施工任务按时、优质、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线材由甲方指定采购,由甲方负责与供货方结算)
二、承包范围:
定制专用配线柜一个(2米x1.5米x0.5米),计____元。指定乙方采购PVC绝缘管(直径100毫米)以及配件,计____元;指定乙方采购接线端子,绝缘带,计____元;维修低压电容补偿屏2块并并指定乙方负责购买相关配件,计____元;乙方拆除老配电间低压出线;安装新配电间各路低压出线并保证车间正常运转,安装及拆除工资计____元。
三、工程期限及质量
工程期限:合同签订,预付款到账后即开工,有效工作日45天;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合格,以保证各车间用电正常,无功补偿正常工作。
四、甲方责任及权利:
协助乙方现场施工,协调好周边环境,严格控制影响工程进度的不良现象。
五、乙方责任:
1、明确施工措施和质量要求,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并密切协调好与高压的安装工作。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事故,概由乙方负责;搬迁电器设备时若有损坏负责维修或赔偿;结算前,乙方负责提供符合报帐要求的票据;
六、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工程费用:根据本工程预算书,经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工程总价(不含电缆线)为____元整(¥____元);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甲方即预付工程备料款____元整(¥____元),本电缆安装工程和低压补偿工程均验收合格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其余工程款____元整(¥____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根据合同法、电力法进行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7】
甲方:
乙方:
受甲方委托,确定该工程由乙方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文化街萝卜会
2、工程地点:昌乐路文化街
二、施工范围及工程量
1、安装VV224×35mm电缆线160米,砌电缆井6座,电缆沟开挖回填。
2、安装一块(10-40A)三相四线电能表及其相关调试。
3、电力部门所有报装手续的办理。
三、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价款附清单壹份,总价款为壹万贰仟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将全额工程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职责
1、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办理好本工程红线走廊手续。
2、委派施工管理人员负责与城市有关管理部门联系协同解2
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施工质量监督检查。
3、根据国家现行规范组织工程验收。
4、协助施工单位抓好安全文明生产。
五、乙方职责
1、按批准的施工设计图纸施工。
2、由于乙方责任,施工时设置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交通(车辆、人身)事故由乙方负责。
3、由于乙方责任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其它设施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六、其它
1、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本工程通电正式使用后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 代表签字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辽宁省电力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将承包给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五工期:_________________
六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_________________
二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一甲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甲方代表: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要求: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安全监护、安全交底等相关手续。
二负责组织____________省电力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三根据乙方申报的开竣工报告,确定开竣工时间。
四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设计交底。
第五条乙方工作
一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施工任务。
二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三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四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五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表和工程事故报表,提供前后设备对比变化的照片及录像,并移交档案。
六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发生的费用,但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及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赔偿除外。
七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八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九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承担违反有关规定的损失和罚款。
第六条工程质量等级
一工程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质量评定部门:_________________辽宁省电力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生技部、审计部、财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等相关部门。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辽宁省电力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生技部、财务部、审计部、监理部、预决算中心、运行维护单位对施工项目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二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施工达到合同约定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不预付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支票
二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_________________工程竣工决算后,扣除工程决算款20%做为保修金,其余工程决算款付给乙方。
第十条竣工决算
一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二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三保修金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按工程决算款20%,保修期满全部付清,保修金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一保修内容、范围:_________________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
二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内起3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十二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营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决算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线路、变电所停电等事故,所发生的损失,也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担负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供电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9】
1、工程总价: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工程变更以实际发生增减工程量进行决算。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______%,乙方占股权分成______%。
六、违约责任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导致工程施工进程有困难或者工程无法按时完工的,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损失和其他因违约方违约而支出的必要损失。
2、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七、争议解决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八、其他
1、未尽事宜及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本着友好互惠态度进行协商补充解决。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双方各执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地点: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10】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乙方按照甲方发给乙方的安装清单中所涵盖的安装工程内容及
设备清单施工,具体安装内容见后附清单。
工程地址:X市路X酒店
二、合同总价、报价清单及结算方式:
1、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现场无质量安全事故、按时完工;
3、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4、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根据本协议第六条。
三、本工程由乙方负责包工一次性完成,包括设备安装施工、配合厂家调试、现场管理、以及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四、工程期限:
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根据甲方提出的工程进度要求的5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工作,达到安装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的30 % 作为预付款;计¥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工程竣工及结算:双方约定本工程内的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书。双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在出具结算书之日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工程价款;
六、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所需主材的采购,按照工程施工节点要求的时间及时到场。(但不包括工程中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工具类易耗品、消损品等。如:万用表、冲击钻、端接工具及砂轮片等)。
2、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等施工便利事宜。
3、甲方有权利及义务监督劳务工资发放。
4、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付款。
5、工地上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仅负责安装设备,配合调试,因此甲方有义务协调厂家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跟进调试。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的安装及配合调试工作。
2、乙方必须处理好同建设方的关系,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条例施工,严禁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4、各个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为系统工程的调试提供保障,直到工程顺利验收合格。
6、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建设方管理规定遭到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7、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
8、乙方进场后,若实际工程量和原始清单中相应增加或减少,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根据双方认可的清单量报价进行增减。
9、乙方应按工地现场相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如因乙方安全防护用具不全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因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工程施工、验收
1、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和安装调试后,协助甲方向建设方提供厂商质保证书、《材料使用清单》等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档案材料以及甲方所需的其他文档。如甲方验收过程中对乙方设备及安装调试质量提出意见,乙方应当及时免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处理,并再次按规定向甲方申请验收。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向甲方移交所有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单》并盖公章;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甲方已付合同款项的每日百分之四,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及时供应材料、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甲方应付合同总额的每日百分之四,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给甲方及建设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工程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和竣工结算后,所有条款即告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责任与义务,结清所有款项后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除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每增加同等施工项目,产生费用按报价清单施工费进行签证,统一按实核算。其签证单作为合同的补充增加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就 工程施工,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一、甲方按分包工程项目价款总额的 %支付乙方的先期费用 元。在工程施工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10日内结算完全部施工报酬。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施工报酬,毎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剩余款总额支付 %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三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二、工程质量发生纠纷后,应当由双方同意指定 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应当由提出质量异议一方垫付。
三、如果工程质量鉴定合格,甲方应当按照误工天数,每天每人 元赔偿乙方。四、甲方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向乙方提交书面资料,经乙方签字同意后,增加相应的报酬。
五、甲方在对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等项目的验收中,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施工,否则,造成乙方不合理停工的,应当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的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米 元。
二、清工每工日为 元。
三、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四、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一、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障提供各种施工材料、水电、道路、场地等正常供应与完好。否则,造成乙方毎停工一日,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二、甲方提供的各种施工材料应当符合质量规定,否则,造成已经施工完毕的工程返工,应当自行承担损失,并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四、甲方应当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受他人的因承包该工程干扰与阻拦,否则,造成乙方停工的,,按照每人每天 元赔偿乙方误工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 ‰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副本,报送 备案。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一、合同附件:
工程预算书;
二、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者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范本【篇1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了配合____市凤凰大道工程,甲方将凤凰大道管道新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建,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共同完成该项工程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____市凤凰大道通信管道合建工程。
1.2、项目范围:
第二条、工程内容:
2.1、按____市规划设计要求,开挖道路一侧通信管沟约2100米。
2.2、在通信管道中按100-120米(特殊地段除外)建一检查井。
2.3、敷设8根塑料管(横跨8根)及回填、余土清运。
第三条、工期:
3.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如市政府要求提前则应配合加快进程。
第四条、技术要求和验收依据:
4.1、管沟挖深应在1米,沟底宽0.6米,沟底平整。管子敷设平整、接头牢固。管沟回填应用细土先覆盖30厘米后方能混土回填。
4.2、人井应用24机砖砌制,井大小为净空长1.80米,宽1.20米,深1.75米,井内应安装托板托架,上覆盖应用主筋18,付筋12钢筋混凝土浇20厘米厚(保证2承载10吨),井内用水泥浆粉刷,井盖安装复合材料,井盖安装应和路面齐平。
4.3、管道水泥包封至少应有20厘米厚、60厘米宽,水泥标号应达C4。
4.4、混砂回填至少应有30厘米厚、60厘米宽。
4.5、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甲方将按《______信行业标准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和《通信管道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验收。
4.6、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工程竣工资料。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
5.1、工程造价:
本工程采取乙方按包工包料(管道材料除外)方式承包,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防卫措施。具体造价如下:
5.1.1、管沟:包括挖沟、敷设管子、回填、余土清运,每21元米。
5.1.2、人井,包括挖井及人井制作材料、托板、托架、人井盖等,按2100元统包。
5.1.3、管道施工所需的管道材料:波纹管、梅花等由甲方各单位自行提供。
5.2、结算方式:
5.2.1、工程统一结算,以甲方审计结论金额为准。合建部分费用由各合建单位平均分摊,发票按甲方各单位单独列计。
5.2.2、甲方在公司审计部门审计定案下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90%工程价款,余款10%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为12个月)工程无质量问题后支付给乙方。付款前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商业发票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6.1、负责本合同工程项目立项;
6.2、根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的设计会审以及施工图设计,确定开工、竣工期限;
6.3、甲方负责按时提供管道材料,乙方应签收管子数量。如因乙方施工及管理不当造成甲方材料损失,甲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6.4、根据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对乙方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不全,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且无变更签证的,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工程不予通过,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如期返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虚报现象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此单项工程款。
6.5、甲方指派_________作为甲方的随工代表,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负责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施工纠纷和隐蔽工程随工验收签证,随工代表对材料的价格签证随工代表无权签署。甲方在乙方竣工文本提交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初验,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终验。
第七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7.1、根据甲方的委托,乙方负责通信线路和管道工程的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工,未经甲方签证同意,不得变更修改设计方案;
7.2、工程开工三天前乙方应提交开工报告,每周一次报送工程进度表,完工后三天内报送完工报告,二十天内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
7.3、乙方指派_________作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以及施工进度,协助配合甲方对隐蔽工程质量进行现场验收;
7.4、在施工中有关问题协商,应由乙方牵头,甲方协助处理。
7.5、工程完工,经指挥部和甲方验收并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7.6、如甲方因故不能按时付款,乙方对延迟支付的工程款不作利息要求。
7.7、施工中乙方应该做到文明生产,安全施工,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安全生产教育,施工场所要设置明显标志,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期间发生的安全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人身伤亡或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赔偿,如甲方因该种原因被第三方(含施工人员或工程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仲裁或调解,甲方依该诉讼、仲裁或调解作出的赔偿,乙方应最终向甲方赔偿。
7.8、经验收合格的工程,甲方给予签证,投入使用,质保期为________年,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一经发现,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约定的工程投资的15%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仍应赔偿。
8.2、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不得再行分包,分包施工队伍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乙方及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8.3、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并经乙方返工整改仍无法达到,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工程投资的10%作为违约金,已完成的工作量甲方视情况支付工程款,但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不超过对已完成工作量审定价值的50%,如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乙方仍应赔偿。
8.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1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但累计逾期违约金不超过的工程投资的10%。
8.5、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和材料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乙方造成的窝工损失。
8.6、如甲方因故未能及时付款,对延迟支付的工程款乙方不作利息要求。
8.7、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附则
9.1、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向____市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本协议一式拾份,甲执捌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jht868.com扩展阅读
电力施工简易合同范本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4、承包方式:_ .
5、材料及工艺补充说明(详见施工图纸内容)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天数 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2、由于承包人的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每逾期一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_ _的违约金,算至验收合格之日;
3、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或确认)施工图纸及开工条件;
b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c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e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f不可抗力;
g其他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小时。
4、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 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发包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 日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钢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主钢构进场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2、纲结构主体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
3、工程全部完工之日起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的 的进度款;承包人向发包人开具工程合同总价款 的银行保函作为保修金,发包人于壹年内返还承包人;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 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3、发包人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4、承包人于接到审查合格图纸 日内完成主构件的加工并运抵工地现场
5、承包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中的材料进行采购和加工,并提供主要钢材,彩板的质量保证书;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3、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4、当发包人与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_____,承包人现场代表_ _,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共_ 页
发包人:_________ 承包人:
住所: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电话: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传真:
开户银行:________ 开户银行:
账 号:_________ 账 号:
邮政编码:________ 邮政编码:
电力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发包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承包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承揽甲方安装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范围:
三、材质要求:
四、技术要求:
五、工程说明:
六、施工方式:包工包料,预留端口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七、工程质量及要求
1、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供电部门优良工程标准。
2、材料供应
(1)本安装工程中所需的主要材料、主要部件和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但质量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标准采购材料;所购的材料乙方必须提供合格证、化验单等有关证明文件,并对材料质量负责。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应确保无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工程工期
1、准备工期:______个日历天。
2、安装工期:_____个日历天。
3、制作工期自合同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计算。安装开始时间由甲方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施工现场,开始施工。因天气不可抗拒因素工期相应顺延。
九、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总价:_____元整。大写_______。
2、本工程所有款项采用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3、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作为预付工程款,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经确认无质量问题,乙方出具同价款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付清余款。
十、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供电部门和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并组织验收,依通过电力部门验收为准,但违法违规通过验收的除外。
2、验收不合格的部分,乙方应采取修理、更换等补救措施。若工程达不到合同要求,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可采取折价措施。若工程难以实现合同目的,乙方除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十一、工程质保期
1、工程质保期为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及更换配件(因甲方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除外);
2、合同质保期满后的维修,由甲方购置材料,乙方负责维修、更换,发生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责任
1、甲方
(1)负责施工场地及场外线路通道的赔青、协调工作,满足安装施工条件。
(2)派驻现场工程师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3)负责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办理。
2、乙方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根据施工要求,与其他专业沟通做好预埋及施工指导工作。
(2)负责施工场地的临时生活设施安排,材料进入工地后负责卸车和保管。
(3)在施工中乙方应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教育,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表、竣工验收资料。
(5)现场工程材料和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完工后免费对甲方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
(8)协助甲方办理用电前的(用电协议、调度管理协议、用电合同、用电储蓄)四项手续。
十三、违约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工程延期交工,每日向甲方赔偿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2、其他违约本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按《合同法》执行,违约方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同意通过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应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机关申请变更,除非仲裁委员会指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五、附则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乙方____份,甲方___份。
3、本合同履行地点: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精选
在全球贸易疯狂发展的趋势下,合同可以有效地约束违约行为,合同力求在完成交易目的的同时,最大限度的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最大限度规避交易风险。那么,你知道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吗?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电力施工合同”,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电力施工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福建宏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永泰项目经理部
工程经招标由乙方中标承建,现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促使本
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竣工,经商定,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永泰县
3.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以设计图纸和审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工程金额: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发包价即中标价人民币元。现场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按实签证。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应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
程规定进行施工。
2.工程杆洞、拉线洞、拉线及线路走廊征地、赔青费用由甲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3.乙方应按《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且供电等工作。
4.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部颁规范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辅材。
5.乙方指派郑明帮同志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实施。
6.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若乙方原因造成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工程竣工且具备验收条件后即由永泰县供电有限公司组织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属乙方责任造成的问题,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问题,则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期
2.除甲方原因、雨天、停电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
3.因甲方赔青问题造成乙方误工,工期应顺延,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发包价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造价经审计部门最终审核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2
工程名称:xx工程
发包单位:xx
承包单位:xx
施 工 安 全 协 议
甲 方:XX电网xx公司
乙 方:xx
工程项目名称:xx
工程项目地点:xx
计划工作时间: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甲方作为管辖电网工程承包单位之一,由于部分工程的实施具体需要,与乙方建立劳务合同关系,为明确劳务合同双方的安全责任,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根据XX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XX电网公司颁发的(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甲方负责对乙方具备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审查乙方单位持有的政府有关部门核发的施工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施工简历以及施工单位有关工程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人员的配置情况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资质审查合格后,甲方应及时给乙方发放安全施工资质合格证。
2、甲方在工程开工之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安全技术交底按照(中国XX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在开工请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审核确认工程项目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
4、甲方负责审查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设计,对乙方在有危险的电力生产区域作业要求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5、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在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中的落实、执行情况。
6、甲方每月15日对工程组织安全和质量检查,并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现场安全用电等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特别是查看现场的安全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安全检查情况通知单,对严重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7、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项目部及施工现场管理等进行检查评价,对乙方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行为进行诊断和做出相应的评断。
8、协议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二、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安全与卫生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不得降低安全标准。
2、乙方应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建立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招收录用和转换岗位的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紧急救护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记录在案,经甲方审查认可后方可进入其生产现场工作。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国家规定属于特种作业、危险作业的人员同时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操作证方可上岗。
4、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应参照XX电网(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中的规定进行布置,制定各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要求乙方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和安全书籍。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应标明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工程项目名称、各参建单位名称、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图、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目标以及主要管理制度等。现场作业区有明显的标志、设立了专门的施工器具放置处、材料堆放站和废料堆放点。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5、遵守现场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工作证卡,以证明其身份,确保安全施工。乙方应该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完备,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6、针对施工实际情况,乙方应做到防风防汛、防暑降温、防火、防触电、防高空坠落等,安全措施要到位。
7、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卫生的有关规定,制订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本工种安全、卫生要求的个人劳保用品;按不同岗位的生产特点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用具,并指导、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之规定。施工人员要按要求佩带各种安全防护工具。
9、安全用具、安全防护设施、手持电动工器具、电气设备等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应建立发放、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
10、乙方要应用(电网建设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三欣”标准评价体系)对工程项目部及施工现尝班组管理等进行自检查自评。
11、乙方与甲方是劳务合同关系,严禁乙方将施工项目转包。
12、对所提供的一切证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3、协议中规定由乙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等其他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后,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电力行业各项规程、规定和电力企业有关基建安装等规定。共同遵守原电力工业部部颁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共同遵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要求)、(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外包工程、劳务分包队伍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
四、违约处理
在协议签订的有效期内,如有违反上述任一条款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者,将严格按照XX电网公司关于(关于印发海南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通知)(XX电网建〔XX〕168号)和(XX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奖惩办法 (试行)的通知)(XX电网建〔XX〕175号)文件要求及国家、行业有关条款,加强考核力度,对施工单位违反现场安全管理或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奖罚情况报XX电网公司备案。
五、其他
1、甲方应给予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尽力提供便利的施工条件。
2、在施工中,如乙方发生属乙方责任的意外人身伤亡时,甲方应以人道主义精神尽力协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根据双方签订的(单相计量装置轮换改造工程承发包合同书),乙方应按单项工程(或一次性)缴纳3千元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建立专户管理,甲方对乙方违反现场安全规定者进行处罚,处罚以书面通知形式告知对方,工程竣工后根据处罚总金额扣减后返还乙方,不足时乙方应补交。。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xxxx年xx月xx日至 xxxx年xx月xx日止。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委托代表: 乙方委托代表: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10KV配电工程施工
2、工程地点:新华路与纬八路交汇处西北角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设计、包人工、包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包售后维修。承包范围:
1、供电系统设计。
2、所有安装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及保管;高压分接箱、组合式箱变的制作、组装及出厂检验;
3、供电系统施工:龙山路过路150顶管100米;从10KV1013南华线9号杆T接线夹经甲方高压电缆分接箱至末端3台630KVA箱变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安装、检验及调试;挂表送电等。其中临清豪翰商贸城一期23#楼北侧1台630KVA的箱变及电缆施工属于改线工程,乙方只负责电缆施工、接线、调试送电。
4、整理工程施工验收资料
5、协调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办理施工验收手续。
三、工期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8月15日。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该工程实行包干价:总造价人民币68万元整(含税),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元整。具体见乙方投标预算书。
总造价为含设计、人工、工程所有设备安装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检验、调试、验收合格备案和送电、售后维修、税费(建安税)等的综合造价。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2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在该工程全部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且具备送电条件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65%(支付该款时乙方必须出具工程全额建安发票);乙方收到该工程款后2小时内必须给甲方成功送电。
3、剩余5%作为质保金,从送电之日起两年内如果该工程无质量问题或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能及时进行维修,甲方将在送电之日起两年后的15日内将质保金无息支付给乙方。
五、箱变技术要求
1、欧式景观样式。设备配置根据图纸配置,高压部分具备高压测量、计量、避雷功能(包括模拟屏在内)等设备,以达到验收通过为准;
2、各高低压柜体均含铜排及其辅助配件等,所有柜体内外必须要有标示牌;
3、每组箱变内部低压出线为6路400A+2路250A,低压柜体之间用母排连接;
4、变压器采用2台S11-630KVA-10.5(±2×2.5%)/0.4KV变压器(产品是铜芯,“达驰”牌);
5、高压柜体壳体采用覆铝锌板,低压柜体采用低压GGD;(厚度要达到国家行业标准);
6、母排要求铜母排,国家标准T2铜排,质量标准参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电气开关等元器件品牌为“正泰”或质量不低于该品牌。
电力施工合同 篇4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了维护供用电的公共安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可靠的供电,就洛阳阳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项目用电工程线路架设、变压器安装施工的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内容
1、乙方承包方式:工料全包。
2、工程内容:该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乙方负责为_________项目用电工程架设_________用电线路,主要包括架空线路、线杆、电缆(线)敷设、采购和安装_________变压器两台、低压二合一配电柜二面等相关配套设施,并负责办理相应的供用电手续,直至当地供电局检测、验收合格。满足甲方农业生产和机井用电需求。(详见工程造价预结算书所列项目)
三、工程工期
1、工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由甲方原因使乙方延误工期,经甲方现场代表同意后,工期顺延。
(2)、由于气候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迟。
(3)、由于政府安全部门及电力系统要求统一停产整顿时,乙方工期可以顺延。
四、图纸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图纸资料,本合同缔结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线路施工图两套,其中施工现场图1套。
2、甲方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3、工程预算书壹份。
五、材料设备供应
材料、设备由乙方供应。供应方必须提供生产厂家设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如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质量
1、本工程严格按照乙方设计并经甲方认可的要求进行。
2、乙方的施工符合国家电力行业设计、安装标准。
3、工程质量:合格工程。
七、工程价款
以上两台_________变压器及配电安装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_________仟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含正规发票。
八、工程费用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转账(合同签定后3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捌万元整;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并检测、验收合格且通电后付清余款)。
2、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甲方应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该工程所涉及的青苗赔偿费用。
2、积极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不利于施工的外部因素。
3、提供材料的堆放场地。
4、完成施工现场场地障碍物的排除、清除,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5、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根据电力部门安全程序相关规定予以顺延。
7、甲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十、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及责任
1、按甲方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两套,并按甲方审核同意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亮证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3、必须管理好施工材料、机械,若管理不善发生遗失、损坏,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按规程制度和合同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自觉、积极地、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设备、材料安全,并全面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工程质量:本工程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_________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相关要求,质量合格。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运正常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并提供竣工资料及其它资料。
7、乙方对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应做好施工记录。
8、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工程变更
1、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如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其增减工程量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停工,甲方应赔偿乙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付已完成部分的工程费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中途停工,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工程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相关电气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施工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等。
2、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负全责,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委派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其他
1、本工程严禁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依法裁决。本合同签订地。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附件
1、建设工程造价预(结)算书。
2、安装图。
3、线路施工图。
甲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就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二、工期:
日历工期: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在日内完成上述施工内容(因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无法正常施工,报甲方同意后,工期顺延) 。
三、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四、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施工,确保安全,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工程延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质保:
乙方须确保整条施工线路的供电稳定性,保证其有效容量能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负荷要求,并出具书面证明和计算依据。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企业资质、营业证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临时用电设施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安全问题随时进行检查,并在乙方出现违规操作时要求乙方停止作业。
3、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要求工作协助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支持。
4、甲方不负责安装过程中的任何安全问题。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确保安全施工,保证按期、保质完成施工任务。
2、负责施工中协调等一切工作。
3、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报告三套,甲方组织验收。
4、乙方独立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
5、如因乙方设计错误或施工质量问题所给甲方带来的一切人员和设备损失,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工程费用及付款方式:
1、本协议审核预算费用:
2、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全部完成合同内容后,临变及箱变投入运行并由供电部门组织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乙方。
3、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合同总价款安装。
九、其他:
1、本协议未涉及约定条款,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
2、协议生效: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宜宾仲裁委员会仲裁。
4、协议份数: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乙方:
(签章) (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就配电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1)户表 块的电力安装(含高低压)及移交给电力部门。
(2)工程的验收与送电(配电工程涉及与电力部门除外的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矛盾纠纷、赔偿事宜由甲方负责)。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方式。
2、承包范围:乙方按照电力部门供电设计图纸中的工程内容进行施工以及验收送电。
三、合同工期:本工程工期为35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日)。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
四、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五、双方责任
1、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按照电力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和安装并按照协定的工程内容保质保量完成,电力部门验收合格。
2、施工中的安全责任属乙方工作范围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3、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并验收送电(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日期付清工程款。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5、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指定方进行施工,并负责住户及其它施工部门的矛盾协调,不是乙方损坏的,乙方不负责任。乙方指定 技术员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
6、乙方在甲方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和供水,甲方负责水电费。乙方在甲方安装的箱变、电缆等材料,在未送电前由甲方负责保管。
7、设计变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需要进行方案设计变
更,按实际情况经电力部门同意方可进行供电方案设计变更,无论供电方案设计变更与否,合同价款不变。
8、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交竣工图1套。
9、为了不影响整个工程能及时受电,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与供电部门协调供用电相关手续。
六、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再行协商。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乙方按照甲方发给乙方的安装清单中所涵盖的安装工程内容及
设备清单施工,具体安装内容见后附清单。
工程地址:X市路X酒店
二、合同总价、报价清单及结算方式:
1、合同暂定不含税总价:¥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现场无质量安全事故、按时完工;
3、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4、结算方式:结算方式根据本协议第六条。
三、本工程由乙方负责包工一次性完成,包括设备安装施工、配合厂家调试、现场管理、以及施工质量的管理控制,直至工程全部完成。
四、工程期限:
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组织专业施工队伍,根据甲方提出的工程进度要求的5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工作,达到安装条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五、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总价的30 % 作为预付款;计¥ 元(人民币大写: 整)
2、工程竣工及结算:双方约定本工程内的线路敷设及设备安装工程完工后,甲乙双方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并出具双方认可的竣工结算书。双方审核通过后,甲方在出具结算书之日5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结算工程价款;
六、双方责任义务: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工程所需主材的采购,按照工程施工节点要求的时间及时到场。(但不包括工程中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工具类易耗品、消损品等。如:万用表、冲击钻、端接工具及砂轮片等)。
2、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临时仓库等施工便利事宜。
3、甲方有权利及义务监督劳务工资发放。
4、甲方应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付款。
5、工地上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
6、由于乙方仅负责安装设备,配合调试,因此甲方有义务协调厂家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跟进调试。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的安装及配合调试工作。
2、乙方必须处理好同建设方的关系,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管理条例施工,严禁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4、各个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为系统工程的调试提供保障,直到工程顺利验收合格。
6、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建设方管理规定遭到处罚,由乙方自行负责。
7、设备安装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
8、乙方进场后,若实际工程量和原始清单中相应增加或减少,双方协商解决,原则上根据双方认可的清单量报价进行增减。
9、乙方应按工地现场相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如因乙方安全防护用具不全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因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工程施工、验收
1、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和安装调试后,协助甲方向建设方提供厂商质保证书、《材料使用清单》等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档案材料以及甲方所需的其他文档。如甲方验收过程中对乙方设备及安装调试质量提出意见,乙方应当及时免费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处理,并再次按规定向甲方申请验收。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由乙方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向甲方移交所有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单》并盖公章;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约定;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将符合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甲方已付合同款项的每日百分之四,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条款及时供应材料、不能按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办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甲方应付合同总额的每日百分之四,由此造成的工程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因乙方原因在施工中给甲方及建设方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工程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和竣工结算后,所有条款即告自行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履行完各自责任与义务,结清所有款项后自然失效。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十二、双方认可的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除本合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每增加同等施工项目,产生费用按报价清单施工费进行签证,统一按实核算。其签证单作为合同的补充增加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8
电力施工承包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元)
五、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___%其余___%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监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电力施工承包合同(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共同商讨,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质量要求:按电力部门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二、工程造价: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费用包干,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全部付清。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方法:甲方在开工之日前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并指定同志为施工代表,负责施工中的协调工作。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施工,并指定同志为施工工地负责人,以便双方共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五、开、竣工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总计工作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六、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工程中途因甲方原因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减少损失,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如对安装标准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如不符合工程质量,甲方有权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其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违约金额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乙方工程不符合工程质量、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每延期五日,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不成时,按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如需分送有关单位,份数另定。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需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施工承包合同(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元。
三、建设工期
5、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天。
6、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9、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督促。
10、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电力工程方面的国标、行标,特别是主要设备应符合地方供电部门要求。
11、该工程竣工后,由地方供电部门根据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按照本合同支付工程款,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返工责任。
12、乙方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落实本工程施工的各级安全责任制。本工程中非乙方责任发生的一切事故障碍,有相关责任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
五、工程造价的拨款和结算
13、本工程总造价为元人民币。
14、本工程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本工程造价部分工程款,计人民币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前)支付工程余款。
六、其他事项
1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6、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需办理签(公)证的,自办毕签(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造价款后终止。
17、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18、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甲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乙方(合同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电话:
电力施工承包合同(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线路施工及配电箱安装
四、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伍万伍仟捌佰玖拾贰元(55892元)
五、双方责任
1、在施工前,由甲方负责会同乙方、设计单位对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概算书进行会审,经会审后工程施工图及工程设计概算书,作为今后施工和编制施工图预算书的唯一依据。
2、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编制的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会审,会审后的工程施工图预算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唯一的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甲方对施工工地必须提供方便,并有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质量监督及隐蔽工程验收。
4、乙方对设计单位的设计图纸应会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问题应由乙方负责。
5、施工设备及材料由乙方材料仓库运到工地的运输费已包括在决算书内。
六、双方一致同意于工程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日内完工,工程如缓期,所造成停工窝工以及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需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在工程竣工后经甲方.监理、乙方三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到合同价格的95%其余5%待质保期(一年)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九、争议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监理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力施工承包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______将______县结______村0.4kV~10kV线路工程承包给______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为保证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工程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4、设计单位:____________
5、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6、质量标准: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符合设计及规范标准
7、合同价款(工程总造价):工程施工费用总造价暂定(¥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工程竣工后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甲方需要增加的项目部分以设计变更为准。
第二条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汉语
2、适用法律: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适应标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及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第三条甲乙方驻工地代表
1、甲方项目负责人:
2、乙方项目负责人:
3、工程甲方代表:____________负责施工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查。
4、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四条甲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相应土地政策性划拨,给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的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实施监督,对质量不合格工程,有权责令乙方返工,直至合格为止。
3、开、竣工时间由甲方确定。
4、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变更单,组织设计部门及乙方对工程施工图进行施工前会审,技术交底。
5、甲方可向施工项目部在本地区提供生活费和材料及机械使用费。
第五条乙方工作
1.按照国家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担负玉树县结古镇禅古新村建设0.4kV~10kV线路工程、变台安装及下户线路安装施工任务。
2.与甲方签定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并接受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施工工程的质量检查监督。
3.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向甲方申报开工报告,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出竣工申请,配合甲方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4.对甲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工程,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5.提供施工的工程进度计划。
6.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管理规定和其它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
7.已经竣工的.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失的,乙方应自费修复。
8.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及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工作。
9.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要求。
10.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重建保电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等级:按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执行。乙方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至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质量评定部门:由甲方确定。
第七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组织青海玉树电力公司生技部、供电所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甲方通知乙方处理,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等费用,处理合格后甲方重新组织人员验收,直至符合质量要求。
2.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施工指令,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甲方实施检查检验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进行。
第八条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开工前预付工程款造价的30℅。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转账或支票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竣工决算
1.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2.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决算报告。
第十一条保修条款
1.保修内容、范围:乙方施工的项目及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2.保修期限:一年,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争议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有______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安全施工
在工程施工中,乙方确保工程施工科学、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由双方各自分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电力施工合同 篇9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
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
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的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
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实用】电力工程施工合同合集3篇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篇一)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电信管线及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承包范围:
1、电力、电信管线土建施工
2、电力、电信管线安装施工
3、10KV开闭站电气、土建施工设计
4、10KV开闭站土建施工
5、10KV开闭站电气安装施工
6、协助发包人完成该项工程的电力、电信报装工作
7、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电力施工工程验收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xxxx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篇二)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
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1.对以下情况造成
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工期提前
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批准。
第四章质量与验收
第十四条检查和返工
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质量等级评定
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分部试运
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九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加或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代表同意的工程量削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3.合同价款可调整的范围,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乙方在第十九条第二款约定的情况发生后10天内,按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约定或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价格调整文件计算价款调整金额。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未答复则视为甲方代表予以批准,应据以结算付款。
第二十条工程款预付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甲方未按第二十条第一款付款,乙方在约定给付日期7天后向甲方代表提交“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乙方提交通知后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在提交通知后暂停止施工,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付给应付款从应付之日起的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报告”申请确认。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简称计量),逾期未予以计量,即视为甲方代表对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已经确认,亦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在进行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派人参加,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甲方未按约定发出通知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甲方的自行计量无效。乙方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计量的结果有效,即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其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二条工程款支付
1.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依据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位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已完工程的价款,编制“工程款结算帐单”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工程款结算帐单”后5天内予以签证,并通知经办的银行付款。
2.甲方代表对乙方的结算帐单逾期未签证,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付款,乙方可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在发出通知5天后甲方仍未按要求给付,乙方可暂停施工,按第七条款约定处理,并由甲方偿付应付工程款的利息,利息从其计量签字第11天起按约定的利率计取。
第六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二十三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为乙方供应材料、设备,所供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应与清单相符,并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代表在提供材料、设备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验收、领取,经验收、领取后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补修、赔偿。
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或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的单价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之后的开箱检验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出现缺件即由甲方负责补足,质量等级、规格等不符的则由甲方重新采购。
(3)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等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4)设备有缺陷,甲方可委托乙方处理,由甲方给付因此发生的费用。
(5)到货地点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指定地点。
(6)供应数量不足,由甲方补齐;供应数量超额,由甲方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7)供应时间提前,甲方负责保管或付款委托乙方保管。
4.乙方未如约检验、接收、领取材料、设备给甲方造成损失,按第八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5.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甲方所供材料、设备(包括备品、备件)有规格、质量等不符的,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重建的经济支出。
6.甲方未按《协议条款》约定、合同文件规定和清单供应材料、设备,或供应时间迟误,或出现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五款约定的情况,造成乙方施工延误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2.甲方委托乙方卸运、保管材料、设备和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代办设备,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或另订协议,并支付一定数额的预付款。
3.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乙方按约定通知甲方代表验收,甲方未按时到场验收,可视为其已验收,乙方自行验收生效。
4.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价差调整办法,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或配制加工的非标准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无论甲方是否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七章设计变更
第二十五条设计变更
1.乙方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图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补,应及时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2.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送交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追加投资和材料的指标,之后发给乙方设计变更通知,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3.乙方按照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
1.发生第二十五条约定的变更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将此作为确定变更价格的基础,用以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
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变更价格意见后5天内予以批准,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逾期不予批复即视为甲方代表批准。
3.乙方对于甲方代表不批准其变更价格意见持有异议,可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评定(如果有社会监理)、提请约定的工程造价部门予以裁定,不服裁定则可按第30条约定处理。
第八章竣工与结算
第二十七条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条件,乙方按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甲方代表在乙方申请验收后10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修改所发生的费用及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2.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由甲方承担整套启动试运验收的组织工作,全面处理试运验收中发生的问题。乙方参与有重大影响项目的整套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的制定,在启动调试中负责其施工项目的维护、检修、消除缺陷。
3.乙方参加整套启动试运的工日及酬金,经甲方双方参照调试工期定额和相应的取费标准商定,由甲方予以支付。合同中另有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款的除外。
4.竣工日期为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经甲方验收之日。
5.甲方未按如上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1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6.按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乙方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45天内,将竣工图等完整竣工资料交甲方
。
7.工程移交后实行试生产的,火电项目期限6个月,不得延长。试生产利润,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享。
8.由于设计、设备或系统等不属于乙方原因使个别项目不能全部投入,应在启动试运验收记录上写明原因,由甲方负责在验收后组织完成。
9.机组经72小时试运后,由于系统负荷需要等原因不能停机,则免去其后的规定试运时间,即告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完成。
10.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的,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由承包该施工项目的乙方负责在整套启动试运验收后完成,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11.由于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分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12.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未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未予批准且未提出修改意见,即视为此“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代表批准,应据以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
1.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交“竣工结算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报告后5天内予以批准并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办理竣工结算,或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甲方违反有关规定或约定未如约办理竣工结算,或经办的银行由于甲方原因未支付工程款,乙方或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给付保护费用,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约定的利率偿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
第二十九条保修
1.执行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乙方对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所存在的质量缺陷负责维修。
2.保修项目、内容、范围,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3.保修期,整体工程或其中分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甲方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1)建筑工程保修期:
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②建筑物的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6个月;
③建筑物的供热、供冷工程为1个采暖期、供冷期;
④室外的上下水、道路等公用工程为1年。
(2)安装工程保修期为1年。
(3)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保修期限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4.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从其给付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划拨,存入《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银行开设的专门帐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1)建筑工程按其造价的___%留存;
(2)安装工程按其造价的____%留存;
(3)有特殊保修要求的工程由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留存比例。
5.保修责任,乙方负责维修由于其自身原因形成的质量缺陷,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乙方自接到甲方发给的保修通知之日起,在两周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共同辨明质量缺陷责任,商议返修内容。属乙方责任的,乙方未按期到达现场,甲方应再次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再次通知后1周内仍未到达,甲方可在不提高工程标准的前提下自行返修,所发生的费用按上述办法支付。由于设计、使用不当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的设计、制造等原因造成质量缺陷,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乙方予以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给付。对于不可抗力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6.乙方的返修方案及工期按第九条约定确定,返修价款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质量验收按第十四条约定进行,所用材料、构件、配件等数量、价格及采购供应等具体事宜由双方商定或签订协议,甲方应积极予以创造方便条件。
7.退还工程质量保修金,由甲方在保修期满后20天内予以结算,将剩余的质量保修金及银行存款利息退还乙方。
第九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条争议
1.甲乙双方对于合同权益有不同的主张和要求,可通过协商或约定的单位、人员调解排解。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根据双方的协议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双方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一条违约
1.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即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付给赔偿金,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双方明确违约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约定的利率给付利息。乙方给付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经双
方同意后可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扣收。
3.除非合同解除或终止,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三十二条索赔
1.合同一方的经济利益、正当权利因对方违约、危害行为遭受损失,要求对方予以给付、补偿、归还,按以下程序进行:
(1)有正当地索赔理由和充足的证据。
(2)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对方提交“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包括索赔的理由、依据、要求等内容。
(3)受索赔方在索赔方提交通知后10天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异议、通知索赔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证据;索赔方在接到该通知后7天内提交补充理由证据,受索赔方接到补充理由证据后5天内给予书面答复。
(4)索赔方逾期未提交“索赔通知”或补充理由证据,视其为放弃索赔;受索赔方逾期未要求补充理由证据或未作出答复,视为其确认索赔,“索赔通知”则从应答复的最后1天起生效。
2.受索赔方在确认索赔后10天内如数向索赔方给付或补偿、归还,否则应赔偿因迟误给索赔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章其它
第三十三条安全施工
1.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
2.乙方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出现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及费用。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按有关规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为此提供方便条件。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等特殊环境施工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有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
2.乙方提供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约定处理。
3.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和换用,应经甲方代表批准。
4.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利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三十五条地下障碍和文件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件、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保护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应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工程分包
1.乙方可按投标书或《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2.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约定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3.除非《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5天向甲方代表报告1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处理灾害提供必要条件。
2.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承担:
(1)已完工程、施工设施和甲乙双方已购材料、设备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除外。已购材料、设备,包括已提取、接收、验收、保管或在运途中、在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
(2)乙方为防止、减少不可抗力对工程的损害应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的损失,由甲方予以适当的补偿。
(4)人员伤亡由其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但由于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中情况造成伤亡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5)乙方的施工机械设备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但因第三十七条第二款(2)项中的情况所致则由甲方给予补偿。
(6)第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返工费和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二十四条第五款、第二十四条第六款约定的工程价款或材料、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受不可抗力损害后的清理、修复工作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付乙方的费用按第二十六条约定确定,双方可另签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保险(如有时)
1.甲方按《协议条款》的
约定办理工程保险和施工现场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产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2.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3.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可签订协议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应如约付给乙方在合同变更、中止或解除之前已完工程的价款,以及已进行或已履行的部分工作、服务费用等为完成整个工程所发生的开支,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乙方应妥善保护和移交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按甲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并为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条件。
4.甲方应为乙方及分包单位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承担以上的经济支出。
5.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在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后20天内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未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
2.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退还质量保修金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一条合同份数
1.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
2.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第一章一般条款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性质
承包范围
2.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
业主或主管单位
3.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
4.质量等级
5.承包方式
6.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
(1)本协议条款;
(2)本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7)_________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以汉字普通话解释、说明。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规章。
3.施工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第四条图纸
1.甲方在开工日期前,于__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___份,其中包括竣工图____份、现场存放的___份,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对乙方做好图纸保密工作的要求: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乙方采取保密措施,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___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开工前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___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根据实际情况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新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___(职务____专业技术职称____)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___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___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
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福建宏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永泰项目经理部
工程经招标由乙方中标承建,现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促使本
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竣工,经商定,特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永泰县
3.工程内容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以设计图纸和审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4.工程金额: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发包价即中标价人民币元。现场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按实签证。工程最终造价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造价为准。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双方职责
1.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乙方应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
程规定进行施工。
2.工程杆洞、拉线洞、拉线及线路走廊征地、赔青费用由甲方负责,
施工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甲方应积极给予配合。
3.乙方应按《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范》、等国家电力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施工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且供电等工作。
4.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提供,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和国家、部颁规范要求采购工程所需要的辅材。
5.乙方指派郑明帮同志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实施。
6.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若乙方原因造成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负。
7.本工程施工过程中,若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工期拖延,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工程竣工且具备验收条件后即由永泰县供电有限公司组织以施工图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为依据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限期整改。属乙方责任造成的问题,整改费用由乙方负责;若属甲方责任造成的问题,则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期
2.除甲方原因、雨天、停电原因和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乙方不得延误工期。
3.因甲方赔青问题造成乙方误工,工期应顺延,并承担相应损失。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发包价的70%支付给乙方作为备料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送电、造价经审计部门最终审核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
在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解决争议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后失效。
3、本协议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