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多思多虑多学习,呵护孩子的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有失。
成家立业,特别是生儿育女,这似乎是非常自然、顺理成章的生活。很多人经常感悟,原来很多事情到时候自然而然就会发生、就会懂啊。是的,确实在我们的人生中,有很多方面的成长,符合水到渠成的规律,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在某些方面的成长,则需要我们自己有意识地努力突破自己的局限性,去学习、实践和交流,才能做好。做父母,即在此列。
做父母,特别是当孩子还是未成年人时,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尤其要承担起全方位的监护责任。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与监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有关的一个话题——小学生骑车上路。
百度图片去年下半年,共享单车这种服务走进公众视野,以其方便取放的特点令人惊艳。经常搭乘公共交通出行的人们从此再也不用为那步行略远、换乘麻烦的“最后一公里”而烦恼了。与“高大、沉稳”的摩拜单车相比,小巧轻便的小黄车格外受欢迎。(当然,我猜测可能也与小黄车押金少有大概半毛钱的关系,呵呵)
百度图片慢慢地,在生活中就开始看到这样的情景:在大马路上骑着小黄车穿行的小黄帽,有的小学生有家长在旁骑车陪伴,有的则无。
你知道吗?让小学生骑着小黄车在社会道路行驶,这实际上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有监护人在旁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任何规定都必然有它的考虑和依据。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只是单纯从普通人的角度去理解的话,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身高、体能、骑车技术方面,都很容易存在影响安全骑车的一个或多个因素,更何况大马路上路况复杂,未满12周岁的孩子在心智发育上很容易因为尚不成熟而无法冷静客观应对突发状况。
今天偶然看见那条“上海一位小学生骑小黄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新闻,让人痛惜。这给所有人,特别是未成年人监护人,都敲了一记交通安全的警钟。
其实在最近几个月,当铺天盖地都是共享单车如何受欢迎如何惩治偷车、私锁等的相关新闻时,确实有那么一两篇文章提及了“年满12周岁”这个年龄限制,但是这微弱的声音被淹没了。
说了不怕遭笑话,我之前确实也不确知这个交通法知识,正是偶然看到那篇文章才意识到。让小学生骑车上路,没事就是幸运,万一有事很可能就是对一个家庭来说无法挽回的大事。所以,监护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于情于理于法,其监护人都是首当其责。可是既然一段时间以来确实是看见有很多小学生骑小黄车上路,肯定还是他们的监护人认为这样做没什么问题,因为毕竟每家的监护人都是发自内心地爱着自己的孩子。所以,我觉得还是道路交通法教育普及得不够,监管得不够。如果未成年人监护人明确了解相关法规,情况或许会有很大不同。
据我有限的了解,现在的道路交通法教育现状貌似是:学生在学校接受相关知识教育;体制内单位或许会组织相关知识教育;成年人学车时在驾校接受相关知识教育;老百姓平日里简单掌握的“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人行横道”。
交通监管的现状则貌似是更多精力放在对机动车的管理上,对于非机动车的管理极其有限,而且就连对电动车的管理都没有特别明确的章程,更何况对于自行车了。
关于交通法规教育的普及,我觉得有关部门或可把与老百姓交通出行密切相关的法规抽取汇总,与居委会或者企事业单位、机构等协作,想办法设立一个类似大学必修课的受教育过程,让交通法规深入人心。整个社会由无数小家构成,知识和经验也可以是辐射式传承的。
关于交通监管,太过复杂,我见识和能力都有限,无话可说。
只是希望人人都从此重视起来,即便生活中有什么困难都要想办法克服,避免让未满12周岁的孩子冒险骑车上大马路。
此外,关于小黄车的使用,还有一个现象,那就是在小区内看见有家长在自行车后面扶着,帮助低年级小学生学习骑车,而且孩子通常都没有穿戴护具。要知道,低年级的小学生,个头儿相比驾驶小黄车来说还不够高,双脚直接站上脚踏板,左右扭着学习骑车,因为没有先掌握大自行车的平衡感,经常失去平衡摔倒,身手灵活的孩子还行,跳在一旁没啥事,否则的话,孩子很容易被大自行车压住或者发生擦伤。所以,建议最好还是让孩子用与其身高相应的儿童自行车来学习骑车,而且穿戴护具。
孩子是我们自己的,也不仅仅是我们自己的,还是社会的。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多思多虑多学习,呵护孩子的安全,责任重大,不容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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